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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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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588,235.35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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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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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此基础上,2024年公司拓展了高纯金属业务,开展了前驱体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了大宗现场制气业务的并购,丰富公司的业务类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由70余种增加至85种,新增产品包括溴化氢、三氯化硼、乙硅烷等无机类气体,氟氮混合气、氟氪氖、氟氩氖激光气等,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乙烷、乙烯、乙炔等氟碳类气体,高纯钨系列产品等。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1.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特种气体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中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对于纯度、稳定性、包装容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电子特种气体生产涉及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多项工艺技术,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1)主要产品
  ①三氟化氮
  高纯三氟化氮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等制造领域的清洗工艺,由于其良好的蚀刻速率,并具有选择性的特点,在化学气相沉积(CVD)腔体清洗工艺中得到广泛应用。
  公司拥有国内最大产能生产基地,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1,000吨三氟化氮年产能,同时呼和浩特子公司在建三氟化氮年产能7,500吨,建成后公司三氟化氮产能将居世界第一。凭借优异品质,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美光、海力士、英特尔、英飞凌、格罗方德、中芯国际、长江存储、长鑫存储、华虹集团、华润集团、LGD、京东方、华星光电等国内外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知名客户,在业内树立了技术领先、产品优质、客户信赖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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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纯三氟化氮
  ②六氟化钨
  高纯六氟化钨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化学气相沉积工艺,其沉积形成的钨导体膜用于通孔和接触孔,硅化钨则可以制作低电阻、高熔点的互连线。此外,六氟化钨可用于钢表面镀膜,改变钢表面性能。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产能生产基地,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000吨六氟化钨年产能。产品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美光、海力士、英飞凌、铠侠、格罗方德、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华润集团等国内外集成电路知名客户,客户覆盖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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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纯六氟化钨
  (2)无机类气体
  公司高纯氯化氢和高纯氟化氢纯度分别可达5N5和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清洗、刻蚀工艺。公司高纯四氟化硅纯度可达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中有机硅化合物的合成、离子注入工艺掺杂剂及化学气相沉积工艺,此外还可用于制备电子级硅烷。公司高纯氘气纯度可达5N以上,主要用作集成电路热处理特种气体,以及在光纤制造领域作用于光纤抗老化退火处理,提高抗氢老化能力。公司高纯溴化氢纯度可达5N,主要用于硅、锗等半导体材料的刻蚀;公司高纯三氯化硼纯度可达5N,主要用于硅、氮化硅、二氧化硅等材料的刻蚀以及掺杂工艺;公司高纯乙硅烷纯度可达4N8,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工艺,通过控制反应条件,乙硅烷可以在晶圆表面沉积出高质量硅薄膜及氮化硅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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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机类气体(部分)
  (3)混合类气体
  公司混合气体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制造领域。目前已实现30余种电子混合气的量产供应。公司电子级氟氮混合气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清洗、刻蚀工艺,通过精确控制氟氮混合气的比例等参数,可以实现对半导体器件结构的高精度刻蚀;公司电子级氟氪氖、氟氩氖混合气作为激光气,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光刻环节,能够实现更高的图案化精度。
  (4)氟碳类气体
  公司六氟丁二烯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的刻蚀工艺,与传统刻蚀气体相比,六氟丁二烯刻蚀速率更快、选择性和深宽比更高、环境更友好,国产化率低,且先进制程应用前景广阔。公司的六氟丁二烯产品纯度达4N,已进入批量供应阶段。
  公司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乙烷等高纯氟碳类气体,纯度分别可达6N、5N5、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等离子刻蚀和清洗工艺。公司高纯乙烯、乙炔产品纯度分别可达5N、3N5,电子级乙烯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沉积工艺,生成具有多孔结构的低介电常数薄膜,电子级乙炔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光刻工艺中,用于制备碳掩膜。
  2.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
  基于电解氟化工艺,公司研发生产了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三氟甲磺酸酐等。其中三氟甲磺酸产能66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最大产能600吨,产能居世界第一。具体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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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公司在积极开发三氟甲磺酸下游衍生产品,如三氟甲磺酸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盐及其下游离子液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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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部分)
  3.高纯金属系列产品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6N及以上钨制品、5N及以上钼制品,目前高纯金属系列产品年产能约100吨,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4年,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高纯钨粉应用极其广泛,主要在电子信息领域用于芯片制造、元器件及溅射靶材等原材料;此外,在航空航天领域用于发动机高温部件与飞行器热防护,在国防军工领域用于穿甲弹、军事装备;新能源领域用于核反应堆、汽车电机等。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托电子特种气体与含氟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深度融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高新技术产业供应链,构建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盈利体系。电子特种气体是中船特气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致力于实现电子特气全覆盖;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品种多、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高纯金属系列产品、前驱体材料及大宗气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精准把握客户对电子特气及含氟新材料的需求,采用 “以销定产、订单驱动” 的经营模式。从原材料采购环节起,确保原材料品质稳定;随后通过电解氟化、化学反应合成、纯化等核心工艺,将基础原料转化为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高技术含量的电子特种气体与含氟新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托先进的生产设备与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保障产品纯度、稳定性等关键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产品交付阶段,用钢瓶、罐车等多种运输方式,满足客户不同规模、不同场景的用气需求,实现产品从工厂到客户生产线的高效流转。
  公司利用技术创新驱动盈利,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视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生产工艺,突破了电解、合成、纯化、混配、分析、充装等关键技术,能够生产出满足先进制程所需的高纯度电子特种气体,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以较高的产品价格和市场份额实现盈利。
  公司利用产业规模扩大盈利,大规模生产有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增强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获取更高的利润空间。同时,大规模生产也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设备、其他辅助材料及配件、服务(外协)外包及在建工程五类,具体采购工作主要由物资部负责。
  (1)生产性物资采购流程
  公司一般根据生产需求及最低库存量,确认具体采购计划后与主要供应商确认采购价格、供货能力、交货周期等,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对产品的规格、价格、品质、交期等要素进行约定,通常在签订合同后通知供应商发货。采购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出具采购入库单,对实物进行确认、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后办理入库。入库完成后,即可正常开票结算。
  (2)生产类供应商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年度评价。公司一般通过调查和评估初步选择供应商,对其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试用,通过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制订有《物资采购、外协、服务外包管理规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外协加工、服务外包招标竞优管理办法》《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外协、服务外包比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比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达到规定金额的物料,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通过公司潜在供应商库筛选可参与报价及竞优供应商。对不适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采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采购。
  (3)工程建设服务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投资项目。经报请地方政府和国资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后,公司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承包方。公司以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为基础,结合实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量变动等因素,确定付款节点及金额,项目验收完毕经审计后支付尾款。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方式,通常先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月根据订单制定销售计划及发货计划,进而确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生产管理部根据市场部的订单预测及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量。另外,为应对紧急订单,公司按照安全库存量储备存货,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客户要求供货。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厂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及具体生产线的管理。
  公司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质量方面,公司设有质量部,拥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和齐全的分析检测设备,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生产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充装。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车间操作手册,持续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HSE部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过程安全平稳运行。环保方面,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减少了污染物的生成,同时通过废料循环回收减少排放,产生的“三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后才对外排放。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终端客户从公司直接采购气体用于其生产制造过程;贸易商从公司采购气体后,主要用于对终端客户销售。根据公司销售策略结合贸易商客户资源,由公司确定贸易商的终端客户服务范围。
  公司销售定价多为 “一企一议”。在市场行情基础上,依据产品生产成本和预期毛利,同时考虑客户采购量、信用期、运输距离、包装容器规格、包装容器运转规格等因素来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公司在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 终端客户主要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长鑫存储、华润集团、华虹集团、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境内业务公司通过品牌影响力、销售团队开发、客户引荐、行业协会、参加展会或广告宣传等方式获取订单。
  同时,公司建立了“境内+境外”的全球销售网络,境外客户由于地域限制,多采取贸易模式进行,通过公司授权或者客户指定的气体公司进行销售,主要客户包括:美光、德州仪器、格罗方德、台积电、联华电子、海力士、英飞凌、铠侠,境外业务公司通过品牌影响力、行业协会、参加展会、网络宣传、客户引荐等方式获取订单。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通过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行业动态与客户需求转化为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分解为一系列研发项目,通过完成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达到开发新产品、提高生产能力或提升产品性能的目标。
  按研发内容分类,公司的研发活动分为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改进两类。新产品研发主要面向具有发展前景的电子特种气体或含氟新材料,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积累,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升产品附加值。工艺技改项目主要针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工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工艺改进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经评估可行后在生产线中进行应用。
  公司的研发活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执行,包含项目立项,项目的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和认证,以及过程控制等诸多流程。公司对研发项目中各参与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进行了划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研发和技改工作,技术分公司负责研发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科信部负责对研发流程和成果进行管理,HSE部负责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环保相关审查和监督管理。
  6.物流和仓储模式
  公司采用第三方运送模式,与多家拥有资质的专业物流公司签署物流承运协议,保障运送和供应安全。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在境内主要销售地建立了区域服务中心和仓储基地,统筹仓储物流、增强供应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公司立足河北、辐射全国,在上海、合肥、重庆、深圳建有服务中心,在广东、上海、福建、湖北、陕西、重庆设立了6个仓储基地,覆盖了华东、华中、华北、西南、华南等国内主要的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材料等生产基地。境外业务采用海陆联运模式,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不同方式完成交货。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电子特种气体行业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部分,将电子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①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随着电子工业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出现了电子气体及其它特殊用途的高纯气和混合气,统称为特种气体。
  20世纪80-90年代,国外集成电路产业已成规模。全球各主要气体公司相继成立了特种气体部门,或设立专门生产和供应各种高纯气体及混合气体的类似机构。同时,国外大型气体公司逐步建立了具有自己特色、分工明确和门类齐全的气体控制体系。这个阶段,我国的电路还处于晶体管时代,部分高端集成电路产品基本以进口为主。国内电子气体工业亦刚刚起步、发展还不完善,多处于理论探索及初步实验阶段,特种气体品种和纯度大大落后于国外。
  21世纪,跨国气体公司通过大量兼并收购,最终形成了以美国空气集团、法国液化空气、德国林德、日本大阳日酸为首的几大巨头气体公司,垄断格局形成。我国通过多个渠道对气体行业提供资金及政策支持,也因为半导体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集成电路产业国产化率进程加快,国产电子气体的研究及产业化生产开始加速。2002年,公司前身成功研发出纯度高达99.9%的三氟化氮气体,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2007年,公司前身首创以三氟化氮为原材料的合成技术,成功研发了电子级六氟化钨。我国结束了国产电子特种气体无法大规模批量稳定生产的历史。
  近年来,国内电子气体不断实现先进制程所需气体品种的技术突破,与国外的技术代差逐渐缩小,国产气越来越多地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链。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国内集成电路行业打压,促使国内电子特气行业在研发、产业化等方面进一步提速。
  ②基本特点
  电子特种气体是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半导体照明、光伏等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是集成电路制造的第二大制造材料,仅次于硅片,占晶圆制造成本的13%。电子特种气体广泛应用于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对于纯度、稳定性、包装容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电子特种气体生产涉及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多项工艺技术,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所用电子特种气体数量超过100种,国内主要生产企业为中船特气、华特气体、南大光电等。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在产品种类、工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依然与林德、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等国际巨头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需要一定时间完成创新迭代。由于半导体产线上原材料纯度和杂质含量(ppm级甚至ppb级)细小的偏差可能造成整条产线的损失,客户的试错成本很高,加大了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新市场的难度。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关键性电子材料,近年来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有力推动了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国内气体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突破技术难关,逐步实现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国产替代。
  ③主要技术门槛
  电子特种气体在其生产过程中涉及电解氟化、化学合成、纯化、混合气配制、充装、痕量杂质分析检测、三废绿色环保处理以及循环使用等多项工艺核心技术,同时客户对产品纯度、质量稳定性等的高要求,对拟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具体关键技术简介如下:
  电解氟化:电解制氟技术是稳定、高效地制备含氟化合物的关键技术,电解槽的设计、原材料配比、反应参数调节、自动化水平等方面的研究水平决定着反应收率、本质安全水平等。
  化学合成:化学合成技术是电子特种气体制备过程中应用最广泛,也是最为核心的技术,根据反应机理的不同包括卤化反应、催化技术、不对称合成技术、分子拆分技术等。不同的工艺路线决定产品的成本、市场竞争力以及产品的生命周期。
  纯化技术:电子特种气体对产品纯度有较高的要求,纯化技术是电子特种气体实现应用的关键,主要纯化技术有精馏技术以及借助难分离杂质的化学特性,通过添加其它反应物实现其靶向反应,从而转化成易分离组分或者产物的化学纯化技术。
  混合气配置:混配技术是混合气生产的通用核心技术。电子混合气高效精准配制技术是实现多种混合电子气高效精准配制和规模化生产的关键。
  充装技术:充装技术是作为产品从公司到客户的纽带技术,在电子特气生产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充装技术的成熟度、钢瓶处理技术等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
  痕量杂质分析检测:痕量杂质分析检测技术是电子特气质量合格稳定的保证,高纯电子气体中气相杂质、金属离子和碳氟化合物等痕量杂质分析技术直接决定产品品质。
  三废绿色环保处理及循环使用:为了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生产研发过程中副产品及三废的循环利用,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和回收资源实现二次创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2)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具有产品品种多、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目前公司可生产的产品有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等产品。
  三氟甲磺酸是目前已知最强有机酸,是万能的合成工具,其系列产品具有对环境友好、催化作用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香料、有机硅及含氟新材料等行业。如在有机硅领域可替代硫酸、高氯酸等传统的高污染强酸,医药领域可用作核苷、抗生素、类固醇、配糖类、维生素等医药中间体原料或催化剂,还可用作异构化、酰基化和烷基化的催化剂。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技术创新的推动以及环保政策的加强,三氟甲磺酸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和深入。目前产品已销往欧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受到广大知名客户认可,如强生、默克、巴斯夫等。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较少,国内主要集中于中船特气,国外友商主要为中央硝子等。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简称LiTFSI)和三氟甲磺酸锂是锂电电解液重要成分之一,用作电解液添加剂,可以提高电解液的电化学稳定性,改善高低温和循环性能。此外,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和三氟甲磺酸锂具有优异的抗静电性能,还可应用于显示材料和橡胶产业领域。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赢得行业知名客户的认可,如LGD、森田化学、住友化学等。
  LiTFSI因其高离子导电率(提升充放电效率)、优异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成为固态电池电解质的关键材料。其应用覆盖多种固态电池技术路线:聚合物固态电池,LiTFSI与聚合物电解质结合,显著提高离子传导率,是当前商业化较快的技术方向;硫化物与氧化物固态电池,LiTFSI可作为添加剂或复合电解质组分,增强界面稳定性和电池性能;半固态电池,作为过渡技术,LiTFSI同样被用于优化电解质的导电性和安全性。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国内主要集中于中船特气、国泰超威等,国外主要为索尔维等。
  随着固态电池在电动汽车、储能等领域的应用逐渐扩大,LiTFSI作为关键的电解质材料,其技术优势和市场稀缺性使其成为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关键增长点。在电动汽车领域,搭载LiTFSI固态电解质的电池有望实现更高的续航里程、更快的充电速度以及更安全可靠的性能,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储能领域,LiTFSI可提升储能电池的充放电效率和循环寿命,满足电网调峰、分布式能源存储等多种应用场景的需求。LiTFSI的核心机遇在于固态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未来随着突破成本与技术瓶颈,LiTFSI将进一步拓展其在多元场景中的应用深度。
  (3)高纯金属系列产品
  半导体用高纯金属是提升芯片性能的关键材料,其应用场景从制造到封装全面渗透。在半导体工业中,高纯度金属主要用于溅射靶材、键合材料、半导体封装材料、热沉/散热材料以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等。在6N以上的钨、钼、钌、钽、镓、铟等核心高纯金属材料供应方面,仍受制于日美等企业,高纯度金属赛道本质是“纯度战争”与“供应链安全”的双重博弈。
  未来十年,半导体高纯度金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将聚焦于两大维度:一是突破2nm节点钌基材料、GaN器件用7N级镓等核心材料的超高纯量产技术,抢占日美企业主导的“关键材料话语权”;二是打造“开采-制造-回收”闭环生态,将钨、钼、钌、钽、镓、铟等稀缺资源综合利用率从30%提升至80%,重塑全球产业链的“资源安全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前身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和产业化的单位之一。根据Linx Consulting数据显示,在2024年集成电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中船特气销售收入全球排名第九,国内排名第一。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有三氟化氮产能11,000吨、六氟化钨产能2,000吨,产能位居国内、世界前列。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研发体系、工艺制造能力及配套服务能力,公司已掌握9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已成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收入规模最大的企业,是国内电子特气龙头,并具备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工艺技术突破。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带动下,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发展从摩尔定律到超越摩尔发展。逻辑芯片技术、三维闪存芯片制造技术、动态记忆体制造技术等纷纷实现了突破,先进技术节点的突破要求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在内的新材料技术发展作为支撑。高密度、低功耗的集成电路制造,对反应温度、纯度、杂质提出新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紧跟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2023年通过了CNAS认证,在公司产品中实现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全覆盖,以严格的质量标准为半导体产业提供高品质材料;同时进行前瞻气体材料的研发,满足未来技术发展的潜在需求。
  绿色低碳技术探索。面对日益增长的半导体需求,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需要新的绿色技术创新和新的材料解决方案。行业开始加速研发低GWP(全球变暖潜能值)的环保型电子特气,以减少半导体制造中的碳足迹,响应国家“双碳”政策。未来,电子特种气体的合成、纯化、分析、充装和绿色环保等技术需要针对性的加强提升。作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注重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4年绿色工厂成熟度同比提升13%;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报告期内降低碳排放1,469吨;积极参与市场化绿色电力交易,报告期内绿色电力使用占比提升至13.8%;针对氟碳类气体温室效应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替代产品制备工艺。
  (2)新产业
  集成电路配套产业扩张,国产化进程加速。随着国内晶圆厂密集扩产,电子特气作为半导体制造中的“血液”需求激增。根据Linx Consulting数据显示,2024年世界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350亿元,其中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135亿元。根据市场预测,2025年电子特气国产化率有望提升至25%。部分国内企业在刻蚀、沉积气体等领域已实现进口替代,部分产品已进入台积电、三星等国际大厂供应链。
  新兴半导体与新能源领域的拓展。2024年,人工智能及固态电池行业的发展为行业注入强劲增长动力。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会催生新的半导体制造工艺和材料需求,从而推动电子特气产业研发新型气体产品。比如,随着一些新兴半导体材料如碳化硅、氮化镓等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应用逐渐增多,需要开发与之相匹配的新型电子特气。在固态电池中,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LiTFSI)等锂盐是重要的电解质材料。在其合成过程中,可能需要用到一些电子特气作为反应气体或辅助气体。随着固态电池的发展,对LiTFSI等锂盐的需求增加,将带动相关电子特气的需求增长。固态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为电子特气产业开辟了新的市场应用领域。电子特气企业可以通过与固态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产品应用拓展到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固态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降低对传统半导体市场的依赖,实现市场多元化发展。
  (3)新业态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2024年,电子特气行业呈现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业态。线上,依托互联网平台搭建起电子特气交易商城,集合众多气体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下游应用企业,实现产品信息实时共享、在线交易、物流跟踪等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能精准匹配供需双方需求,提高交易效率。线下,企业加大在各地气体产业园、产业集群的布局,建设仓储中心、充装站、技术服务中心等实体设施,为客户提供现场充装、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并购重组资源整合加快。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深度重构的背景下,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加快通过整合行业资源突破“小而散”的竞争格局,构建技术、资本与市场的协同效应。当前,国际头部企业凭借数十年技术积累和全球供应链网络,垄断了70%以上的高端电子特气市场。反观国内,尽管部分企业已在部分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但多数企业仍受限于技术碎片化、产能分散化,难以形成系统竞争力。通过战略性并购整合,企业快速聚合核心专利、吸纳国际顶尖研发团队,打通“原材料提纯-工艺设计-应用验证”的全链条能力。
  (4)新模式
  跨界技术融合创新。2024年,AI技术发展迅猛,AI的发展使半导体芯片向更高性能、更小尺寸演进,如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芯片需要先进的制程工艺,这为电子特气新产品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也为电子特气新产品开发提供助力。一是提高研发效率,利用AI的模拟和仿真技术,能对电子特气的合成、纯化等过程进行虚拟模拟。通过计算机模拟可以快速筛选出具有潜在性能的新材料和新工艺,减少实验次数和成本,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二是助力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够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快速设计和开发定制化的电子特气产品。通过对客户工艺需求的数据分析,结合材料科学知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气体解决方案。例如,针对特定半导体制造工艺中对气体反应性、选择性等要求,开发出定制化的混合气体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考《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0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9.6万元(含税)/年。
  (二)监事薪酬标准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及其工作分工,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并给出薪酬兑现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薪酬进行刚性兑付。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或协议约定,由公司进行报销。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5,159,318.29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1,588,235.35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588,235.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1,588,235.3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3%。
  2.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新增6项一般事项 “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和2项需后置许可事项“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5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原《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中船特气拟与财务公司在原《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法定代表人:金胜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651.02亿元,负债总额2,441.46亿元,所有者权益209.5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26亿元,净利润14.61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联方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金存入乙方。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多种存款业务类型,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贷款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优先办理。
  4.授信服务
  授信是指乙方在综合评价甲方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风险情况的基础上,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核定的统一授信额度最高本金限额。
  5.外汇服务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各类外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买卖等,以及其他与外汇相关的辅助服务。
  6.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
  (三)服务价格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各项结算服务免收手续费。
  3.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限额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报经股东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用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6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2、3、5-11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12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13全体董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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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李迎敏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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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优化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集团化运营需要,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议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新增6项一般事项 “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和2项需后置许可事项“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4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5年发展目标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及其工作分工,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并给出薪酬兑现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薪酬进行刚性兑付。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新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香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恩》。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扩展公司融资渠道,引入银行竞争机制,丰富公司银行业务,拟申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
  公司代码:688146 公司简称:中船特气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4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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