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9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3,394,000股减少至171,906,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3,394,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71,906,000元。因此,公司拟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71,906,000元,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0,872,092.4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39,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4,678,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8.50%。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额及财务指标: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和顺石油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和顺石油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充分履行了年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慕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经营数据的情况,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9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2024年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报告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相关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赵忠及其关联人董事赵雄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以及投资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吴立宇、刘静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刘静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2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五)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日。 (六)2024年7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登记手续办理,实际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297.6万股,授予价格9.44元/股,授予人数96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 (七)2025年2月28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时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回购注销并调整价格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2023年成品油销售总量为基数,2024年成品油销售总量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成品油销售总量为346,009.062吨,较2023年同比减少11.25%;公司2024年的净利润为29,265,781.30元加回2024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1,290,840.00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41.50%。因此,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应对9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说明 1、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4年7月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54元/股调整为9.44元/股。 2、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以2025年2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5年2月28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员,回购价格调整为9.34元/股。 3、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回购拟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完毕后实施。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员,回购价格调整为9.24元/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2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按照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本次回购资金预计总额为1,734.912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经营数据的情况,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96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2024年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计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上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相关手续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赎回的理财产品 ■ (二)正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 ■ 二、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