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4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为保持口径一致,对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预留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价格由70.00元/股调整为46.46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123.07万股调整为182.143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4.85万股调整为21.97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同意以2025年1月27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合计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21.97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注:2024年6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3,015,728股,为保持口径一致,对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3.43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履行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实现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改善公司整体的科研和运营环境,公司拟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3.43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报建手续、在上述投资预算范围内与第三方签署项目建设相关的工程施工等协议,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与文件。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公司近日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了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宗地编号为经开区JK202501,宗地总面积为29,148.69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028.15万元。该地块坐落于合肥经开区月池路以北、佛掌路以西,宗地用途为科研用地。 4、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3.43亿元(含已投入的土地费用),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投入。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9,148.69平方米(约43.72亩),拟建设研发楼、产品测试中心、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购置研发设备、测试设备、辅助设备等。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0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三、科创(研发)基地建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科创(研发)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大幅改善公司整体的科研条件和运营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科创(研发)基地建设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履行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或政府政策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瑞鹍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科创(研发)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大幅改善公司整体的科研条件和运营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关于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投资建设龙迅股份科创(研发)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