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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716 公司简称:中研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33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95%。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聚醚醚酮(PEEK)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在PEEK合成、提纯、复合增强的理论和技术方面实现了多项创新和突破,掌握了包括关键原料选择、关键过程控制、关键设备设计、关键工艺优化、关键指标监测的全流程全国产化PEEK生产能力。经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组织评审认定,“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大规模工业生产领域,公司PEEK工业化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树脂形态的PEEK,形成现有的“两大类、三大牌号、七大系列”共89个规格牌号的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是否添加玻璃纤维、碳纤维进行物理改性分为纯树脂和复合增强类树脂两大类;按产品熔体流动性由低至高分为770、550、330三大主要牌号;按照不同的表观形态及再加工方式分为纯树脂粗粉(P系列)、纯树脂细粉(PF系列)、纯树脂颗粒(G系列)、玻纤增强颗粒(GL系列)、碳纤增强颗粒(CA系列)、耐磨增强颗粒(FC系列)和应用定制等七大系列,此外还包括少量PEEK制品。公司产品适用于注塑、挤出、模压、喷涂等加工方式,可满足下游客户对PEEK的多种应用场景需要。 (1)纯树脂粗粉(P系列) 纯树脂粗粉是经过聚合、提纯和干燥工艺后得到的初步产品,既可以单独出售,又是加工其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纯树脂粗粉可经过熔体过滤制成未填充颗粒、经过研磨制成细粉末或者添加多种填充物制成复合增强树脂。 (2)纯树脂细粉(PF系列) 纯树脂细粉是PEEK纯树脂粗粉经过研磨制成的细粉末。纯树脂细粉的主要客户是模压和喷涂加工商,可以将PEEK纯树脂细粉熔融压制成预设定形状的制件,该制件经过再加工可以应用于密封环、密封垫、齿轮等;也可以将PEEK纯树脂细粉配制成粉末涂料或水基涂料应用在化工管道、轴承保持架、不粘锅涂层、纺织品滚筒、食品加工模具等。 (3)纯树脂颗粒(G系列) 纯树脂颗粒是以PEEK纯树脂粗粉作为原料经过高温熔融挤出后,经熔体过滤得到的产品。纯树脂颗粒具有颗粒均匀、凝胶含量低、杂质少等特点,主要下游客户是挤出和注塑加工商,通过挤出和注塑工艺可以将PEEK制成丝材、线缆、膜、型材、制品,主要用于制造手机加工卡具、耳机振膜、齿轮、检测仪器管道、线缆卡扣等。 (4)玻纤增强颗粒(GL系列) 玻纤增强颗粒采用玻璃纤维与PEEK粗粉进行复合,具有强度高、韧性好的特点,主要用于制造压缩机阀片、活塞环、密封环和各种化工用泵体、阀门等部件。 (5)碳纤增强颗粒(CA系列) 碳纤增强颗粒采用特定牌号的碳纤维与PEEK粗粉进行复合,具有强度高、耐磨性优良、导热性好的特点。该产品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在汽车行业,用于制造内部的功能件,如高性能垫圈、各种泵体、变速箱部件、高低压输变电部件、轴承、阀片;在化学工艺及运输领域,用于制造与化学物质接触的制件,如化学容器、管道、阀门等;在机械领域,用于制造压缩机部件;此外,还可以被应用于制造纺织机械、医疗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 (6)耐磨增强颗粒(FC系列) 耐磨增强颗粒采用特定牌号的碳纤维、聚四氟乙烯、石墨与PEEK粗粉进行复合,不仅结合了聚四氟乙烯、石墨的耐磨性能,还结合了碳纤维优异的增强特性,使材料兼具自润滑性、耐磨性和高强度。与碳纤维增强颗粒相比较,该产品的强度略低,但耐磨性更加优异,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轴承和轴瓦。 (7)应用定制系列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产品对PEEK性能要求的不同,生产应用定制系列产品,包括陶瓷改性产品、消费电子专用产品、晶圆载具专用产品、防静电型材专用产品、彩色PEEK、PEEK–LISCIEX医用植入级聚醚醚酮。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不同系列、不同牌号的PEEK纯树脂(粗粉、细粉、颗粒)以及复合增强类树脂(碳纤系列、玻纤系列等)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工程塑料PEEK纯树脂及复合增强类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制造业,细分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进一步细分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主营业务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结构材料产业”中的“3.2.4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1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中的“3.3.1.1工程塑料制造”(对应重点产品为“聚醚醚酮(PEEK)”);以及“3新材料产业”之“3.5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之“3.5.2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造”中的“3.5.2.2高性能热塑性树脂基复合材料制造”(对应重点产品为“非连续纤维增强复合材料(PEEK、PEI、PSU等)”);以及“3新材料产业”之“3.6前沿新材料”中的“3.6.13D打印用材料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 (2)行业发展阶段及特点 PEEK由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于1978年最早开发出来,自问世后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国防军工材料被巴黎统筹委员会(COCOM组织)列为战略物资并实施严格的封锁和禁运。为了满足我国国防和民用科技发展的急需,我国将PEEK的研发连续列入“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和“863”计划,开启了PEEK的自主研发之路。 PEEK具有机械特性好、耐热等级高、耐腐蚀、阻燃、耐磨、耐水解、耐剥离、生物相容等特性,PEEK还具有易于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和切削加工等优异的加工特性。PEEK作为一种高分子新材料,其主要用于替代金属材料,在“以塑代钢”、“轻量化”的大背景下,PEEK以其优异的性能在中高端领域逐步替换金属材料的使用;由于PEEK在密度、弹性模量方面与人体骨骼十分接近,正在快速替代部分医用金属;PEEK优异的综合性能使其在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能源及工业、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PEEK是公认的全球性能最好的热塑性材料之一。 我国工程塑料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具有树脂合成、塑料改性与合金?加工应用等相关配套能力的完整产业链,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出口不断增长;企业规模持续壮大,产品品种不断增加;科技水平日益提高,部分产品技术?质量指标也已接近国外先进水平;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当前,我国工程塑料产业发展的矛盾主要体现在:通用工程塑料缺乏自主核心技术,特种工程塑料产研脱节;国产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较低,产品质量稳定性差;国内产品供应不足,专用料比例低,中低档产品偏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基础树脂合成企业少,改性加工型企业多;技术投入不够,产品开发与市场服务脱节,本土企业的竞争力较差。 科技部《“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指出,材料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的物质基础和先导,支撑了整个社会经济和国防建设。因此,新材料技术是世界各国必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当前最重要、发展最快的科学技术领域之一。“一代装备,一代材料”向“一代材料,一代装备”转变,彰显了材料的战略作用。发展材料技术既可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又将带动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提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十四五”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指出要“抢占一批高科技制高点”,“并大力发展聚砜、聚苯砜、聚醚醚酮、液晶聚合物等高性能工程塑料”。 (3)主要技术门槛 PEEK树脂合成领域技术壁垒较高。①PEEK作为性能优异的特种工程塑料,国际厂商对其技术、配方、设备等相关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保护和封锁十分严格,国内厂商完全需要自主研发。②PEEK这类高分子材料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需要长周期、大量资金的投入,用于探索掌握PEEK从实验室合成到最终产业化的全流程生产能力,包括合成和提纯理论、制备技术、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③在偏重技术的精细化工领域,反应过程涉及大量参数优化和合成操作工艺与技术诀窍(know-how),需要持续投入、长期积累才能获得。④由于PEEK下游应用范围广,市场需求更新迭代较快,企业需要不断进行研发及技术创新,以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凭借技术积累、研发投入及开拓下游市场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使得后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与深耕行业的龙头企业抗衡。 由于较高的技术壁垒,长期以来真正掌握PEEK高性能聚合物大规模工业稳产技术的企业很少,英国威格斯、比利时索尔维和德国赢创等三家公司几乎占据了全球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国内主要产能集中在公司等少数企业。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继英国威格斯、比利时索尔维和德国赢创之后全球第4家PEEK年产能达到千吨级的企业,是继英国威格斯后全球第2家能够使用5000L反应釜进行PEEK聚合生产的企业,是目前PEEK年产量最大的中国企业。 公司目前已获得32项国内专利(其中23项为发明专利)、2项国际专利(均为发明专利)、多项国际认证,拥有PEEK大规模工业生产的知识产权。公司在PEEK合成、提纯、复合增强的理论和技术方面实现了多项创新和突破,掌握了包括关键原料选择、关键过程控制、关键设备设计、关键工艺优化、关键指标监测的全流程全国产化PEEK生产能力。 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PEEK首个国家标准的起草,目前该标准《塑料聚醚醚酮(PEEK)树脂》(GB/T41873-2022)已于2023年5月1日实施。并且公司利用自身对于PEEK的深入研究和理解,逐步与下游应用单位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联合攻关,探索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新材料开发应用。 2020年公司被评为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公司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2023年,公司与西安康拓合作,医疗植入级PEEK(材料牌号为:ZR3G)医疗器械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2024年6月,公司自主研发的PEEK-LISCIEX医用植入级聚醚醚酮材料顺利完成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备案,登记编号:M2024156-000; 2024年7月,公司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8512024En0085ROM; 2024年8月,公司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4QJ30667ROM; 2024年9月,公司荣获吉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024年9月,公司荣获吉林省模范集体; 2024年12月,公司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 2025年1月,公司荣获2024长春科技企业50强。 公司PEEK产品应用领域遍布电子信息、交通运输、高端制造等。由于PEEK树脂及其复合材料主要应用于尖端领域,下游客户通常更为注重产品本身的综合性能,价格敏感性并不显著。公司产品应用于上述领域体现了公司自主生产的PEEK纯树脂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水平,同时对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PEEK材料凭借其轻量化高强度机械特性、耐高温性、耐磨性、耐腐蚀性、耐辐射性、耐水解、耐剥离性、生物相容性、自润滑等加工性能优异的性能,在诸多行业有了广泛的应用,以满足严苛生产条件的需要。 (1)PEEK在汽车产业 PEEK已经在传统燃油车中得到广泛的应用,PEEK可用于制造发动机内罩、轴承、制动和空调系统中的ABS阀、垫片、离合器齿环等各种零部件,也可用于制造涡轮压缩机、泵、阀、电线电缆、电动座椅齿轮、标准件等,PEEK良好的耐摩擦性能和力学性能使其能在关键零部件方面对金属进行替代,成为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材料。 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如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机中的漆包线材料、锂电池密封件等,拓展公司PEEK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应用。 (2)PEEK在电子信息产业 PEEK不仅在电子产品中被广泛使用,在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制造环节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解决了很多技术难题。例如在半导体产业中,使用PEEK制成的CMP保持环因具备更强的耐磨性、耐化学性,使用寿命较其他材料可延长一倍,从而减少因更换CMP保持环导致的产线停产。PEEK作为最理想的CMP保持环材料,在半导体生产的化学机械抛光工艺环节被广泛应用。同时PEEK能够耐受高达260℃的高温和各类化学品的腐蚀,从而减少晶圆冷却时间,提高生产效率。而PEEK颗粒产生率低、纯度高,使得晶圆脱气量和可萃取物减少,降低静电击穿晶圆的概率,也能显著提升晶圆良品率。因此,采用PEEK及其复合增强树脂加工的晶片夹、自润滑耐磨轴套、滚轮、CMP保持环等高性能塑料零件,能够实现对铜合金、不锈钢、PTFE、PPS和其他工程塑料等传统材料的替代。 公司积极拓展半导体领域零部件加工客户,加速推进公司产品在该领域的应用。此外,公司还将在PEEK制膜领域与下游厂家合作,争取早日在手机振膜领域实现国产替代。 (3)PEEK在高端制造及能源产业 在高端制造和能源行业,公司将重点针对新能源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目前公司产品(如用于制造密封环、密封圈等)已经广泛应用于传统石化能源领域,而未来风电、光伏、核能等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公司将推动PEEK在以上行业的应用,加快将公司产品应用于如风力发电用轴承、光伏生产用吸盘、太阳能电池载具、核电站用耐辐射绕组线圈等产品中。 (4)PEEK在医疗健康产业 PEEK相对于金属材料与人体骨骼的刚性更为接近,且PEEK为非金属材料,术后CT和核磁检查无伪影,不影响后续医学影像诊断。PEEK具有易加工的特性,如在颅骨修复方面,PEEK经过个性化设计和加工后能够与患者颅骨达到极高的吻合度,达到美观效果的同时消除患者心理负担,提升了患者术后康复水平和生活质量。目前PEEK产品已有包括人造脊柱植入物、人造关节、骨修复制品等在内的成功应用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PEEK材料在医疗市场国产替代的行业机会,在医疗市场开发方面,公司与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康拓”)、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普医学”)合作的产品成功获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产品在胸外科、骨科和神经外科都有成功的合作经验,为公司PEEK材料在医疗市场的拓展创建基础。 (5)PEEK在航空航天领域 在航空航天领域,未来最主要的终端应用将会是CF/PEEK产品。由于CF/PEEK具有轻质高强、抗疲劳、耐腐蚀、可整体成型等特点,以CF/PEEK作为飞机机身,可以使飞机减重10%-40%,而其结构设计成本也可以降低15%-30%。 目前CF/PEEK生产技术仅被日本东丽、荷兰TenCate、英国威格斯等少数公司掌握,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尖端领域,未来战略意义重大,市场空间广阔。国内CF/PEEK的研发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极少数企业之中,尚未实现工业化生产。并且国外的核心制造技术及相关装备都被严格保密,对中国实施严苛的封锁政策。国内大多数CF/PEEK产品,如预浸带、预浸板只能依靠少量的进口,数量无法满足需求、产品交期无法预估、应用成本很高,极大限制了国内市场对此类产品的大范围应用。CF/PEEK产品的生产已成为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发展与应用的“卡脖子”问题。 因此,CF/PEEK是未来我国复合材料领域重点的发展方向,公司已经与东华大学合作,开展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项目,利用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共同对CF/PEEK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展开研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4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4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4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安亚人、苏志勇和周佰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21,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6,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9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有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予以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维持不变,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与公司监事会审议的《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事项有效期为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5年度,公司将以“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为主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新质生产力”建设工作实际和自身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 投资金额: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确保了合规性,且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正地展现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B36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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