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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2,527,1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74,56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1.66%。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金额31,342,670.44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3,117,234.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8.9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清洁家电行业 公司主营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清洁类小家电及无刷电机等重要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无线锂电吸尘器、有线吸尘器、工业用吸尘器、智能扫地机器人以及电机等。公司具备各类以电机为核心部件的智能清洁小家电产品的制造能力,产品品类丰富。 凭借卓越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常年合作,公司成为清洁家电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公司是全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北美、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群体包括Shark、伊莱克斯、Bissell等国际著名吸尘器品牌;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顺造、宝时得等国内品牌供应产品。 公司作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电领域的先进制造商,坚持以市场化导向为原则进行自主研发,根据研发成果、技术能力以及能解决的消费者痛点寻找合作品牌运营商,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再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原材料、零部件。公司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等,且这些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2、储能行业 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公司积极发挥竞争优势,围绕储能产业链,积极探索新赛道新业务。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客户实际情况,按照客户要求的性能、规格、数量和交货期组织生产,以应对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为客户提供安全、经济、高效的新能源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电力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工商业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户用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电力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为发电侧、电网侧场景下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工商业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为工业、商业建立用户侧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了定制化的储能系统,帮助用户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户用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为家庭级光、储、充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针对家庭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推出了集成度高、安装便捷、安全可靠的户用储能系统,帮助用户实现能源自给自足,降低电费支出。 3、机器人行业 在智能化浪潮下,机器人市场正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公司紧紧把握机器人技术前沿方向,坚持自主研发,加快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凭借在清洁小家电领域的深厚积累,不断迭代升级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相关产品已逐步形成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特种机器人的研发与生产,出资设立芯禾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主要研发粮仓用特种机器人。目前,公司LD05粮仓虫情检测预警设备已实现小批量出货;粮仓用特种机器人处于样机开发测试阶段。这些设备能够帮助粮食仓储方及时发现和处理虫害问题,减少粮食损失,显著提高仓储效率,减轻人工作业负担,为储粮害虫测控防杀提供了“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有望在储粮害虫综合防治领域发挥关键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富佳股份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0,200.91万元,同比增加0.3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128.01万元,同比减少30.59%;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6,592.99万元,同比减少34.17%;基本每股收益 0.32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鉴于公司“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规定投入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47010137004034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5803147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61010122000779135)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办理完毕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2,039,313.31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对于“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的尾款,公司将于项目结项后按照合同约定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其他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将在结项事项审议通过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无异议。 2024年12月,公司已对“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佳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佳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佳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相应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与《ESG管理制度》,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本次调整仅涉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名称和职责变动,原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任期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44,462,309.9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557,549.29元,资产减值损失23,904,760.63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557,549.29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度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65,338.91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566,361.04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7,673,060.68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44,462,309.9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557,549.29元,资产减值损失23,904,760.63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44,462,309.9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22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昂良 电话:0574-62838000 传真:0574-62814946 邮箱:furja@furja.com 邮政编码:315400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制订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李秋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李明明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 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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