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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6822号)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城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可用于补流部分)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90,848,448.8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13,145,800.66元。差异金额22,297,351.8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金额,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流动性管理需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涉及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依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对其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96,696,900元。 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5,041,482股,发行价格为1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6,696,897.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734,307.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962,589.68元。截至2023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6822 号)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848,448.8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13,145,800.66元,差异金额22,297,351.8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金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3年5月4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 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 下,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的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储。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和制度中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669.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473.43万元后,实际可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净额为158,196.26万元。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0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禄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参与《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参与《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并拟将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5:00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大厦B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北京人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号)及《北京人力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号)。本次股东大会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明及单位证明),于 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世东国际大厦B座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7771218 传真:010-67772788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编号:临2025-014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金融产品。 ● 投资金额: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金融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事项。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金融产品,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金融产品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金融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有效控制风险,拟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金融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止,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建立台账对保本金融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编号:临2025-012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乡”、“公司”)于2023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1)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接受划转获得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企”“标的资产”)86%股权;(2)发行股份购买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融衡”)、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投”)以及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分别持有的北京外企8.8125%、4.00%和1.1875%的股权;并(3)向北京国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0号)。 公司已于2023年4月完成标的资产北京外企的交割过户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2年4月和2022年6月,公司与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和京国发先后签订了《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和《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融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和京国发就标的资产北京外企对应的业绩承诺指标做出以下约定: (一)业绩承诺期限: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限为三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二)业绩承诺指标: 1、北京外企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额分别不低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北京外企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额分别不低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盈利承诺补偿: 1、盈利承诺补偿安排如下: (1)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的,则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乙方应补偿的金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总和×标的股权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上述公式中: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归母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总和”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归母净利润的合计值。 为免疑义,“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累积已补偿金额”为乙方作出的股份及现金补偿金额之和。 (2)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的,则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乙方应补偿的金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和×标的股权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上述公式中: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和”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合计值。 为免疑义,“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累积已补偿金额”为乙方作出的股份及现金补偿金额之和。 (3)如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末,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归母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归母净利润数,且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的,则乙方业绩承诺当期所需补偿金额按照本条上述(1)和(2)分别计算得出的较高值予以确定。 2、如补偿义务人根据上述第1条约定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则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补偿(但如监管部门对补偿形式有要求的,应遵守监管部门的要求),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差额部分应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如果补偿义务人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股份发行价格。 (2)如果补偿义务人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应以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目标股份发行价格。为免疑义,计算本条所述补偿股份的数量时,不考虑下述第(3)条所述转股或送股的影响。 (3)北京城乡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等情形的,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4)补偿义务人向北京城乡支付的股份补偿及/或现金补偿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作价。 3、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北京城乡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已补偿股份总数×目标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90日内对北京城乡另行补偿。补偿时,补偿义务人应首先选择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以现金补偿。其中,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累积已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应补偿金额/目标股份发行价格。 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排除业绩承诺期内北京城乡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标的公司对北京城乡利润分配的影响;如北京城乡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等情形的,则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后)=补偿义务人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 4、上述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结果存在不足1股部分的,则向上取整以1股计算。 5、若补偿义务人须按照《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后30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关于股份回购并注销的方案,上市公司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后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尽快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若补偿义务人须进一步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后45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6、补偿义务人按照《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若上述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上市公司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或因补偿义务人所持股份因被冻结、被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采用现金补偿方式完成足额补偿。 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以现金形式替代该等股份进行补偿前,补偿义务人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以现金形式替代该等股份进行补偿前对应股利分配的权利。 7、在业绩承诺期内涉及补偿义务人的应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应另行补偿的金额,由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京国发按照86%、8.8125%、4.00%、1.1875%的比例分担,并各自分别向北京城乡实施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各主体均独立、非连带地履行《盈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之补偿义务。在任何情况下,补偿义务人各主体补偿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各自在本次发行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包括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数)。 8、补偿义务人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297号)及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北京外企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一)归母净利润 2024年,北京外企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87,175.85万元,较承诺的2024年归母净利润高27,782.20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46.78%。 2023-2024年度,北京外企累计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169,723.08万元,较 2023-2024年度累计承诺的归母净利润高58,440.51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52.52%。 (二)扣非归母净利润 2024年,北京外企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7,547.62万元,较承诺的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高1,263.47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2.24%。 2023-2024年度,北京外企累计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6,545.90万元,较2023-2024年度累计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高1,482.33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1.41%。 综上所述,北京外企2024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已完成,2024年度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及京国发无需向公司进行补偿。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北京国管、天津融衡、北创投、京国发对北京外企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不存在需要业绩补偿的情形;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标的资产置入资产北京外企的减值测试安排尚未进入履行期,因此暂不涉及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编号:临2025-011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99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1,404,762.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4,582,780.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99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6,112,7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5,712,789.8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同时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5-009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北京人力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北京人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签字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听取《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北京人力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授权董事长在《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上签字确认,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和《北京人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根据北京市国资委最终审批情况对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10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公司董事郝杰先生、董事焦瑞芳女士、独立董事张成福先生及董事李彦(Ian Lee)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上签字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王一谔先生、董事郝杰先生以及董事曾兆武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郝杰先生以及董事曾兆武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人力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人力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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