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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用于卷烟包装,作为卷烟品牌建设、卷烟文化传播以及卷烟防伪的重要载体,是卷烟品质的重要体现,一直受到卷烟企业的高度重视。烟标产品具有高稳定性、大批量、多批次、高精度、高防伪和环保性强等特点,在印刷设备、设计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对比其他印刷包装细分行业有着更高的要求。烟标生产行业市场进入门槛较高,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作为烟标生产行业的先进企业,是国内多家知名中烟公司的优质供应商,通过不断适应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持续优化技术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销售服务体系,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与黏性。 烟标作为卷烟包装材料,在外观和防伪设计、包装材料选择、印刷工艺应用等方面均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承担着展示形象的功能,还是产品文化内涵和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具备高附加值。未来,烟标印刷将更加注重防伪技术和环保可持续性。提高烟标的安全性、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通、采用环保材料和油墨将成为行业趋势。 根据“国家烟草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6,00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财政总额15,446亿元,同比增长2.8%,实现税利总额和财政总额创历史新高。 作为烟草行业下游的重要环节供应商之一,烟标印刷包装行业发展与烟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卷烟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汇集,卷烟行业的不断规范、品牌集中度的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包装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得以显现,未来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2)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于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深耕与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先进的专业烟标服务商。在全国烟草行业中,公司已分别与云南中烟、浙江中烟、重庆中烟、贵州中烟、湖南中烟、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广东中烟、吉林烟草等中烟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逐步发展为能够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供应商,具备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生产服务能力。作为业内优秀的专业烟标印刷整体服务供应商,公司持续稳定的高品质印刷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青睐,在烟标印刷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是具备向客户提供印前、印刷、印后高品质整体服务的专业烟标印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具有丰富印刷生产运营经验的团队,形成了向不同卷烟客户提供高品质、高稳定性、大规模、多品种的专业烟标整体服务能力。 (4)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烟标。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公司服务的主要卷烟品牌包括“云烟”、“利群”、“雄狮”、“天子”、“芙蓉王”、“白沙”、“古田”、“兰州”、“双喜”、“长白山”等多个知名品牌。 (5)经营模式 国内各中烟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供货合同,明确产品类别、服务事项、收款约定等内容,具体细节根据正式下发的书面采购订单而定,以销定产。 (6)核心竞争力 公司一直致力于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烟标的设计、生产与服务,在客户积累、规模化生产能力、研发创新、工艺技术、整体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至今已成为云南中烟、浙江中烟、重庆中烟、贵州中烟、湖南中烟、福建中烟、甘肃烟草、深圳烟草、广东中烟、吉林烟草等多家烟草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且达成长期的烟标印刷生产合作关系;服务的卷烟品牌包括“云烟”、“利群”、“雄狮”、“天子”、“芙蓉王”、“白沙”、“古田”、“兰州”、“双喜”、“长白山”等多个知名品牌。凭借优秀的营销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已具备向其他市场领域及客户拓展的竞争优势。 ②规模化生产及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拥有多条行业领先印刷生产线,能够快速、高效地满足不同卷烟客户大批量、多批次的烟标制造供应需求,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烟标印刷服务。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配置美国、德国、英国以及国内行业领先的检测设备,并建立了严格的检测、检验制度以支撑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将产品质量控制贯穿到采购、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地提升检测能力和支撑公司规模化生产。 ③研发设计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领先的研发设计人才队伍,核心人员均为多年从事烟包装产品研发设计的资深人士。公司持续大力发展研发技术创新和新品设计开发,全面加速研发团队建设。公司积极与高校相互研讨及学习,并与广东工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公司与全国印刷标准化委员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紧密联系,积极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博士工作站正式挂牌,在产学研项目中,与韩山师范学院合作耐折性光油的研发与应用项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申请受理发明专利8项。 ④贯穿印前、印刷、印后全过程的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的印前设计经验,与国内知名烟草品牌公司长期合作,为“云烟”、“芙蓉王”、“白沙”、“利群”、“天子”、“双喜”、“兰州”等众多品牌的提供烟标设计及品牌塑造,展现了卓越的创意和专业能力,助力品牌价值的提升;掌握的UV油墨印刷技术及印刷环境控制技术,使产品标准优于客户要求;突出的组合印刷技术将印刷过程中的多工序、多工艺、高精度要求高度结合,极大提升了产品品质;领先的烫金技术及裁切技术已达到烟标印刷行业中的较高技术水平;拥有多项防伪相关专利,从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等多方面向客户提供烟标防伪服务。 ⑤整体服务优势 公司在贯彻“设计+制造+服务”的经营理念基础上,逐渐培育出了针对中烟客户烟标产品之印前、印中和印后的高品质一体化服务能力。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开发出符合客户特定品牌定位和理念宣示的烟标产品,并在产品升级改版及新品开发需求产生之时,做出快速有效反应,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方案和打样制作,并结合产品特性完成对设备和生产工艺的适应性改进,从而实现产品开发与工艺量产的有效契合,持续提升公司的系统服务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及服务理念,在不断提升管理及服务的基础上,引进具有专业化的MES信息管理系统,通过MES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实时检测、数据准确汇报、报表一键输出、成本精准分析等,从供应商管理到客户优质服务实现全流程自动信息化管理,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 ⑥品牌优势 公司自创建以来就致力于为知名卷烟品牌提供优质的包装服务,实现自身与客户品牌价值的共同提升。依托强大的设计生产能力与高精度高稳定性大规模生产能力,公司为多个知名卷烟品牌提供烟标印刷产品。公司的烟标印刷产品在国内烟标印刷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公司与全国半数以上的中烟公司建立了烟标印刷生产合作关系,在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 (7)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①聚焦市场潜力,拓展高价值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市场潜力,深度挖掘现有中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凭借在经营战略、生产管理以及研发创新方面的核心优势,公司持续巩固市场地位,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烟标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市场拓展,主动参与中烟公司招投标项目,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业务拓展成果显著。2024年,公司新中标“福建中烟”、“广东中烟”和“吉林烟草”,为业务增长注入新动力。 ②创新驱动,优化产品与技术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持续优化烟标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速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开发与应用,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坚持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设备创新方面投入资源,进一步提升烟标业务的技术附加值。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并仍生效的国家专利110项,注册商标28个。同时,公司与多所专业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积极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公司博士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公司在科研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③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客户至上”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可靠的服务保障。通过优化管理系统的信息模块,引进具有专业化的MES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实现了采购、订单、生产、库存、销售以及核算等关键环节的信息一体化管理。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运营效率,还使公司在响应客户需求(如产品改版)时能够快速行动,提前完成订单交付,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此外,公司在行业内积极主导标准制定,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④强化人才管理,构建高效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业务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激活组织与员工的潜力,提升组织能力和人力资源效率,增强公司整体协同性。公司通过战略绩效管理,确保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地;进一步完善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优化岗位聘用及动态管理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同时,公司加强跨部门团队绩效管理,提升员工的履职能力;基于公司战略和任职资格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助力员工成长。此外,公司通过落地员工核心价值观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员工敬业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成功打造了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员工队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开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和苏镜权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4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6、7、8、10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11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5日,9:3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g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市新宏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5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董事李艳萍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回避表决。 9.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贤畅先生回避表决。 9.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苏镜权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廖俊雄先生、黄贤畅先生、苏镜权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则制度。 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至9人,增加的两名董事为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夏明珠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夏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任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宏清先生(召集人)、孟学女士、廖俊雄先生; 审计委员会:廖俊雄先生(召集人)、黄贤畅先生、孟学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苏镜权先生(召集人)、廖俊雄先生、孟学女士; 提名委员会:黄贤畅先生(召集人)、苏镜权先生、张宏清先生。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意向租赁协议》并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订金,预计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703.33万元,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根据评估价格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5月16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绚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06,128股后的总股本223,09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55,773,468.00元,共计分配利润金额为55,773,468.00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审议通过《监事会主席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7.2、审议通过《监事吴桓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吴桓桓回避表决。 7.3、审议通过《职工代表监事陈建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陈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需求,拟与关联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泽集团”)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并支付人民币50万元作为订金,预计年租金为人民币1,703.33万元,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根据评估价格确定。 2、关联关系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关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海兰女士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次签署厂房租赁意向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0714761848E 注册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金湖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烈荣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工业机械,电子器件,汽车零配件,办公用品及设备,纸类,工艺品,陶瓷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生产:陶瓷制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分别持股55.7353%、32.1471%、12.1176%。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东宏泽集团的股东分别为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卢斌、吴烈荣、余继荣同时为公司关联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吴烈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广东宏泽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广东宏泽集团履约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宏泽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拟承租甲方即将建设的厂房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1.意向承租厂房 1.1.位置: 位于潮州市二期工业园区振工西路(以下简称“该厂房”)。 1.2.租赁建筑面积预估约为64,520平方米,最终以该厂房竣工后测绘机构测绘的面积为准,并相应调整按面积计算的费用。 2.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5年,自该厂房的移交日开始计算。 2.2该厂房的移交日期最终由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本意向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将依据该厂房的实际移交日期而相应确定或调整。 3.用途 乙方承租厂房的用途为: 办公及生产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此用途。 4.订金 乙方须于签署本意向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00,000元作为订金,双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订金等额冲抵履约保证金。 5.租金和费用 5.1.租金 租金为人民币2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419,440元/月,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7,033,280元/年,实际租赁价格待厂房建成后按照评估价格确定。 5.2.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使用该厂房或乙方经营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租金及费用的支付 6.1.自移交之日起,乙方须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该季度租金。 6.2.其他费用:每月15日前乙方根据计量器具示数及/或相关规定据实缴纳上月其他费用。 7.本意向协议有效期及租赁合同的签署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5-011 (下转B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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