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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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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99,938,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宗旨,遵循“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企业理念,“天地仁和、和合共赢”的经营理念,弘扬“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的企业精神,建立和巩固了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群。
  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西药、原料药及健康相关产品,包括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外用洗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等剂型药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
  (一)业务板块情况
  1、药品业务:
  目前,公司药品业务主要以非处方药OTC类产品为主,约占药品全部收入的80%左右,经过多年发展,在巩固和夯实妇科、儿科等业务基础上,公司重点发展眼科、呼吸科等,形成了闪亮眼科品牌系列、仁和可立克品牌退热、感冒系列,以及清热解毒、止咳化痰、心脑血管、补益类等较多品类品规药品生产和销售。
  公司药品的研发主要集中在大品种的仿制药和国家中药经典名方上,公司中药产品收入占全部药品收入比例为47%左右。2024年2月,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药都”品牌归属公司子公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将继承、发掘、光大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秉承“樟帮”传统制药理念,重点做好大活络胶囊、强力枇杷胶囊、养血当归颗粒等传承或原名方上改剂型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适应症(功能主治)如下:
  ■
  2、大健康产品业务:
  大健康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件之一,是指和个人健康的维持、恢复以及增强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包括医疗服务、母婴产品、营养和健康产品以及其他服务(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等。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刺激了中国卫生消费需求,进而驱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明确指出:计划到2020年,中国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大健康产业总规模超过8万亿元,在2030年达16万亿元人民币。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大健康产业规模将持续增长,并有望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公司大健康产品种类涉及功效性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洗涤用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饮料;医疗器械、保健器材;保健品、中药饮片等,公司大健康产品业务目前主要是结合线下、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以天猫、京东、抖音、唯品会等几大线上平台为主。公司具备较大的渠道拓展空间,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将通过私域运营,渠道下沉、渠道多元化等方式进一步带来发展空间。公司与天猫、抖音等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均建立了良好的深度合作关系,与线上和线下媒体强强联合搭建了品牌和流量矩阵,对用户诉求和行为进行了体系化挖掘及管理。公司依靠自身经验丰富的电商运营团队和经销管理团队,从产品营销优势出发,将内容运营和直播结合加速触达核心客户并形成销售转化。在优质内容的持续输出下,公司不断积累优质粉丝,并打造了多个平台TOP级王牌产品,实现“品一效一销”一体化营销链路闭环。
  (二)公司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申请人,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现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
  (三)品牌(商标)情况
  公司“仁和”“妇炎洁”“优卡丹”“闪亮”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公司经营的“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等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中的知名品牌。同时,公司基于大健康业务发展,在电商渠道打造了“仁和匠心”、“药都仁和”等多个知名大健康品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品牌集群。经过不断的经营与投入,公司“妇炎洁”品牌已在女性私护领域拥有大量用户,具有极强的品牌知名度与号召力。“闪亮”品牌聚焦视康领域,已发展成为具有多种品类的眼部健康品牌。“优卡丹”品牌聚焦儿童健康领域、“仁和可立克”品牌聚焦成人感冒领域、“仁和匠心”品牌聚焦化妆品领域,均在各自板块拥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属医药制造业,行业细分则是一家以药品、大健康类产品为主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目前公司的主营收入来自于药品和大健康类产品,利润贡献比例分别约为65%、35%。
  (五)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投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资金需求将主要在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攻关、细分营销渠道、工业基础建设、拓展新型业务领域以及并购业务等方面,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和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六)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医药产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药品招投标政策的不断变迁对各个制剂药品生产商的市场销售产生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正处在探索阶段,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有一个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此将对医药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面临行业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关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发布或调整,结合自身特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相关措施将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降到最低。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国内医药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众多企业加快布局非处方药和医药大健康领域,产业资本深度融合,医药互联网加速发展,行业竞争激烈。随着进入医药行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研发的力度,商业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巩固传统核心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创新品种的销售。
  3、产品降价风险: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管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正式实施,地方增补目录的修订、地方启动基药招标等,随着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招投标方式采购药品的方式得到推广,受医保支付压力的影响,招标采购降价成为普遍趋势。
  应对措施:公司以销售OTC产品为主,但部分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产品的招标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等方式提高产品性价比,对销量较大核心战略产品加大工艺改造以及研发创新。
  4、药品安全风险:公司生产的化学原料药产品和中成药品种较多,生产工艺较复杂,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如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偶发因素,引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同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质量管控制度》《异常物料处理管理规定》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通过了GSP、GMP的认证,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黄武军先生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2025-007)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74,892,927.70元,同比增长-19.02%。实现净利润566,585,713.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911,678.3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了-15.05%。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09)。
  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姜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1),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12)。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5年度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在不超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以上授信为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5-013)。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821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内控制度(含业务制度)等进行全面梳理修订。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杨潇先生、黄武军先生、彭秋林先生、季冬凌女士、张自强先生、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提案如下:
  1、《关于提名杨 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黄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彭秋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提名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提名张自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提名姜 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提名的所有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通过股东大会审核后,方自动卸任。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涂书田先生、伍红女士、章美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提案如下:
  1、《关于提名伍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章美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4.3.7条,公司在发布本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后续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提名的所有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通过股东大会审核后,方自动卸任。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4)。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涂书田先生和郭亚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及简历
  1、杨 潇,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担任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副董事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和公司副董事长肖正连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91,380,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武军,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质量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23,200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彭秋林,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西樟树百货纺织品公司财务科长,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季冬凌,女,汉族,1976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仁和集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自强,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川渝大区总经理兼四川办事处经理、商业总部OTC一部部长、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仁和中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江西仁和中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姜 锋,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曾任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秘书。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伍红,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讲师;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涂书田,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江西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诉讼法、民商法领域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昌大学法律系教授,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章美珍,女,汉族,196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副院长;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5号)核准,本公司可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371,502,022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61,598,1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1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3,846,4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0,957,389.8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889,105.42元。
  截止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21,872,667.3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1,279,533.84元;于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79,045,959.3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1,547,174.17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576,571.82元,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12月4日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12 月 21 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具体如下: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樟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江西药都樟制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951,231.92元,系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税金566,386.30元及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1,517,618.22元。
  注2: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33,700,833.75元,系自有资金代为支付的部分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132,075.46元,加上专户收到的存储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34,146,608.95元,扣除支付的手续费11,464.36元、保荐承销费税金566,386.30元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2个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3日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樟树市支行14083101040028785账户和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166497107288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药都樟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3月21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期限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罗晚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1),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12)。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罗晚秋女士、康志华先生、杨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具体提案如下:
  1、《关于提名罗晚秋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杨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李欣女士、肖雪峰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履职前,原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候选人及简历
  1、罗晚秋,女,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升科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等职务。
  现任公司审计考核管理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康志华,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樟树制药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监事、江西药都仁和制药限公司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慧娟,女,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西药都樟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公司工业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财务办公室主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欣,女,汉族,1982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品牌总监等职务。
  现任公司市场品牌管理中心总监、公司职工监事,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肖雪峰,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务。
  现任公司商业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公司职工监事,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2、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各自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第1-6项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7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30一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涂书田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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