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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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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材料产能释放速度远大于需求增长速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最主要产品电池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同时,公司的在建和新投产项目较多,导致管理费用和折旧摊销等成本亦明显增加。尽管公司不断开拓全球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加强降本增效,并持续研发创新,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仍出现明显下滑。另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的参股上市企业、重要原材料供应商天际股份(002759.SZ)在2024年度因计提大额商誉减值,以及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等原因而出现亏损1,360,884,613.61元,在权益法核算下,公司确认投资损失81,415,451.89元。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954,593.52元,同比下降4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4,600,941.21元,同比下降8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688,257.01元,同比下降81.59%。
  (1)电子化学品业务
  公司生产的主要电子化学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和光学材料等。
  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根据研究机构EVTank统计,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152.7万吨,同比增长34.2%,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90%以上。中国电解液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从中国电解液企业竞争格局来看,2024年相比2023年前十企业的排名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三家企业首次位列前十,国内市场前十名企业合计市占率由2023年的90.2%下滑至2024年的87.9%,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瑞泰新材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B、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华盛锂电、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为锂盐类新型添加剂,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其中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LITFSI)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固态电池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作为中国首家量产新型锂盐添加剂二氟磷酸锂的领军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工业用二氟磷酸锂》团体标准(标准号:T/CIESC0041-2022),该标准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此外,公司已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添加剂产品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生产的进一步规模化。
  C、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
  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 11732-2018),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D、光学材料
  公司光学材料产品为光学膜行业的细分板块。目前生产此类光学材料的公司主要包括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美国3M公司)、Solvay S.A.(索尔维集团)以及日本广荣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等。公司光学材料产品属于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电解质锂盐的衍生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目前公司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2)有机硅业务
  现阶段公司经营的有机硅产品主要是硅烷偶联剂,其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硅烷偶联剂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持续上升。硅烷偶联剂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其属于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近期,功能性硅烷行业整体向成熟期过渡,产能陆续释放,行业竞争加剧。
  从行业需求来看,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超百亿,传统领域的存量需求、新兴领域的新增需求均对硅烷偶联剂创造了可观的市场空间。SAGSI预计2024年中国功能性硅烷产量超过40万吨;预计到2028年中国大陆功能性硅烷的产量为59.88万吨,需求量为38.53万吨,净出口量约21.35万吨。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功能性硅烷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是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的主要增长点。中国功能性硅烷主要生产企业为江瀚新材、宏柏新材、晨光新材、湖北新蓝天等。
  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获得国际大型化工企业陶氏化学、巴斯夫、欧文斯科宁、迈图高新等公司的认可并进入其供应商序列,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5条相关规定,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持有的江苏国泰股份合并计算后,国际贸易公司持有江苏国泰股权比例不低于33.30%。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朱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萍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补选单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3、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 7.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5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69.93%。2024 年 5 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700万元。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郭军先生、李建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954,593.5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47%;实现营业利润167,371,490.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00,941.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8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84,600,941.21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91,231,037.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231,037.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123,103.73元 ,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476,893,812.27元,减去2024年派发的2023年度股息146,666,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12,335,085.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7,951,511.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335,085.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85.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周中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单锋先生、朱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贾金平先生、周中胜先生及单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瑞泰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954,593.5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47%;实现营业利润167,371,490.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00,941.2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8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84,600,941.21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91,231,037.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231,037.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123,103.73元 ,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476,893,812.27元,减去2024年派发的2023年度股息146,666,6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12,335,085.8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47,951,511.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335,085.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 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董事会对年审会计师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马晓天先生、张健先生、王晓斌先生、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9及议案10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晓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85.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4日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斌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2024年度存在采购化工产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自2024年3月11日起算),实际该时间段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为5,832.64万元。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与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202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公司自2024年3月11日向天际股份派驻董事,故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自2024年3月11日起算。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61839817XE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注册资本:50,138.260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天际股份的资产总额为7,264,137,063.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56,758,000.13元;2024年1-9月,天际股份的营业收入为1,451,909,506.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524,740.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同时,公司董事王晓斌担任天际股份董事、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黄卫东担任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天际股份为全球六氟磷酸锂行业头部企业,也是公司长期合作的重要供应商。根据上述关联人2024年前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25年3月10日
  (2)协议标的物:六氟磷酸锂等化工产品。
  (3)协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已合作多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正常业务往来,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多方比较后确定,有利于优化供应链,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就本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1、经公司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酬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张斌先生、张健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以下方案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酬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张斌先生、张健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张健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出于谨慎原则,关联董事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马晓天先生、张健先生、王晓斌先生和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就“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1: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30楼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斌
  联系电话:0512-56375311
  传真:0512-55911196
  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238。
  2. 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华荣化工项目”)、“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宁德华荣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85.3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88,069,033.33元;
  2、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3、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 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85.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及“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已投入正常使用且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日,华荣化工项目节余资金为4,242.99万元、宁德华荣项目节余资金为5,242.37万元,节余资金合计为9,485.36万元。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华荣化工项目
  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严格遵循降本增效原则,持续优化采购流程,提升工程和设备采购的性价比,严格把控各项支出。同时公司基于研发效率最大化原则,并结合行业技术迭代情况,部分设备通过现有资源替代,从而降低了直接采购需求。另外,该项目立项较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始建设,且部分支出未达到募集资金置换要求,未能使用募集资金。
  2、宁德华荣项目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另外公司从严控制募集资金置换,部分支出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华荣化工项目和宁德华荣项目已投入正常使用且满足结项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华荣化工项目节余资金为4,242.99万元、宁德华荣项目节余资金为5,242.37万元,节余资金合计为9,485.36万元。由于上述两个项目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的金额较小且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此外,由于其他超募资金项目尚需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待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使用,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管。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华荣化工项目、宁德华荣项目结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华荣化工项目、宁德华荣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85.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下转B3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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