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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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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绩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0亿元,同比减少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亿元,同比减少37.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亿元,同比增长142.47%。主要变动原因为:
  面临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全面加强风险管理,严格“两金”管控,主动进行客户结构调整,积极贯彻落实“四化”(见释义)“四有”(见释义)“算账经营”,总体经营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新扩建1万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项目投产即达产,金属制品板块订单显著增加,主营产品中的四氧化三锰和金属制品实现一定增长,但受部分基建领域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公司检验检测业务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程度下降;参股公司受锂电池行业价格下降影响,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业务产生亏损,投资收益减少。
  公司将继续进一步整合协同内外部资源,坚决落实“一专、两转、三增、三减”(见释义)经营思路,在市场开拓力度和产能利用率方面进一步提升;聚焦主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做好锻长板补短板工作,发挥优势产业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两金”压降工作,持续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检验检测服务通过中钢国检(国家金属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作为国家级检测中心,拥有 CAL、CMA、ILAC+CNAS、住建部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工程/城市桥梁资质、交通部综合甲级和桥隧专项检测资质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安全生产甲级检测资质、计量校准、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近20个资质。拥有约8万平方米大型检测实验室,授权3000+标准、12000+参数的检测能力和经验,主要包括金属与合金类材料、线材及其制品、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电线电缆、矿用设备、水泥等建筑材料、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人防工程、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航空航天、海上设施、港口、冶金、矿山、新能源、进出口等检测和校准服务。提供电子电气RoHS检测、金属材料耐腐蚀性环境试验、材料疲劳试验、材料燃烧试验、大型支座阻尼器检测、声屏障检测、大型结构抗风揭、可降解材料检测、无损检测、残余应力检测等。通过持续在全国各地设立检验检测分场所,形成后力强劲的辐射全国的检测服务网络。
  电池级四氧化三锰主要用于制备锰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锰铁锂,材料具有优异的电学性能,高耐腐蚀性和很好的化学稳定性,是较为理想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
  电子级四氧化三锰是制备锰锌铁氧体等软磁材料的重要原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光伏、电子、家电、5G通讯、电力、充电桩等行业,也可用于光学玻璃、热敏电阻等功能材料。
  稀土永磁器件产品是以铁、钕、硼以及少量的添加剂镝、铽等为原料烧结制成的钕铁硼产品,是目前市场主流稀土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节能变频空调、工业节能电机、消费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
  永磁器件包括永磁铁氧体器件,是由铁的氧化物和一种或多种其他金属氧化物组成的具有亚铁磁性的复合氧化物,广泛应用于汽车相关电机制造、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新能源、大数据等多个领域。
  铁硅粉、铁硅铝粉等铁基软磁粉末可用于生产软磁金属磁粉芯,广泛用于电子通讯、雷达、手机、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5G新基建、轨道交通等领域。
  锰锌/镍锌铁氧体以铁红为主成分的磁性氧化物,适用于MHz段高频低功率工作场景,主要应用于电子系统,特别是各种电子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等领域。
  金属制品包括弹性材料和特种材料,弹性材料主要产品油淬火-回火弹簧钢丝、不锈弹簧钢丝,用于制造发动机气门弹簧、减震悬架弹簧、刹车制动弹簧、离合器弹簧以及其他高疲劳性能要求弹簧等。特种材料主要产品高强度不锈钢丝绳、镀锌钢丝绳,用于减震器、汽车、船舶等领域。
  3.行业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磁性材料产业拥有85,000吨四氧化三锰(其中:电子级四氧化三锰50,000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35,000吨)、20,000吨永磁铁氧体器件、5,000吨软磁器件、4000吨金属磁粉芯、2,000吨稀土永磁器件生产能力,金属制品产业拥有70,000吨金属制品生产能力。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高纯四氧化三锰生产企业,国内位居前列的永磁器件生产企业,国内具有一定行业知名度和较高客户认可度的稀土永磁器件生产企业,国内大基建领域内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之一,国内金属制品行业领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之说明。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78号文核准,公司向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振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新股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00元,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共计 20,949,796.27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7,928,377.36元后的932,275,622.64元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0日到达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2081597126100003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2,275,622.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0日到达公司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000022637326660000065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0日到达公司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39000204102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及报告期使用情况及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本报告期以前年度,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18,881.44万元,投入变更后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0.00万元,共累计投入金额为18,881.4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8,7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0,412.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为4,430.97万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29.77万元,投入变更后的项目的金额为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20,711.20万元,投入变更后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0.00万元,共累计投入金额为20,711.2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7,596.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5,390.9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775,966,185.60元,其中:4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5,966,185.6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详情下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明细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112,049.50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7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4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558.88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01 号),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公司存在重复置换募投项目资金、多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等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六条的规定。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在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帮助下,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包括:(1)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管理;(2)完善募集资金相关业务流程控制;(3)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4)公司内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以及专项审计,严格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除此之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0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4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48,557.1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日常生产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5,100万元。公司将与各关联公司交易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市场规则及合同签署流程。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关联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2024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符合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达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共计1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638,580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3,638,58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4.15元/股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99,070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2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30。
  6)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李克利 陈健
  电话号码:0555-5200209
  传真号码:0555-52002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7”,投票简称为“天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0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毛海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钟高、杨阳先生、唐荻先生、乔利杰先生、刘先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64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48,557.1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日常生产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5,100万元。公司将与各关联公司交易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循市场规则及合同签署流程。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对应的存放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湖公园支行,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对应的存放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到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舆情,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舆情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2024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未发现其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能够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
  《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达成。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毛海波先生、吴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毛海波先生、吴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对应的3,768,22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毛海波先生、吴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137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99,07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8,482,776股减少至753,883,70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758,482,776元减少至753,883,706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毛海波先生、吴刚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林钟高、乔利杰、刘先松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赞助预算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同意实施包括定点帮扶、乡村振兴、支持属地教育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赞助预算支出共计不超过26万元(含税)。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赞助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赞助预算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5-008
  (下转B2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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