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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议案(一)、(三)、(五)、(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2025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凡在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5、11、13属于关联交易议案,需要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5详见公司2025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其他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7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青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3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并采取切实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2025年度产品产量计划1350万吨,营业收入预算目标353.73亿元。以上预算目标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预测,仅为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需特别注意。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二)监事会成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以上议案(一)、(三)、(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8,711,671.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121,213,009.54元,扣除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233,308,314.4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10,916,616,366.38元。 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99,257,442.43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842,717,296.60元,扣除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233,308,314.43元,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908,666,424.60元,公司总股本1,910,172,451.00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年度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金额为1,009,643,662.01元,已达注册资本的52.68%,因此本期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10,172,4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68,560,357.8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668,560,357.85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68,560,357.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95%。 (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 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月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刘月刚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近日,刘月刚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刘月刚先生自取得相关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月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真号码:0635-3481044 电子邮箱:000830@sino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后);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执行《鲁西化工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等。 三、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碧锋先生、王延吉先生、秦晋克先生、周民先生因在关联方任职,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日终余额不超过3亿元,执行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不超过0.1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相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公司25.77%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陈碧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体现对公司的资金支持,鲁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支持,执行年利率水平不高于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同等条件下所提供的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资金需求,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筹融资渠道。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鲁西集团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拆入资金本金0元,偿还资金本金85万元,余额3853万元,支付利息26.80万元;与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19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支持公司运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7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目的: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造成公司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稳定进口采购成本及出口外汇收入,更好的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二)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主体包含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获批衍生品资质的子公司,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质企业: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办企业平台,可代理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聊城鲁西甲胺化工有限公司、聊城鲁西甲酸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欧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5-02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2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明坤,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扈吉帅,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继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2024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 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解决鲁西化工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之间关于二氟甲烷(HFC-32)同业竞争事项,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尔公司”)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贸”)于2025年4月24日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氟尔公司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由中化蓝贸进行销售。 (二)关联关系 鲁西化工与昊华科技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控制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下属企业,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氟尔公司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贸最终控制方相同,氟尔公司与中化蓝贸构成关联方。 (三)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碧锋先生、王延吉先生、秦晋克先生、周民先生因在关联方任职,在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他成员审议通过本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4436944D 注册资本:10,064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01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22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晓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控股公司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新化学物质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关系图: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化蓝贸与鲁西化工及其全资子公司氟尔公司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控制的中国中化下属企业,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氟尔公司与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化蓝贸最终控制方相同,氟尔公司与中化蓝贸构成关联方。 (三)中化蓝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中化蓝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全资子公司,已建成二氟甲烷(HFC-32)年产3万吨生产装置,并持有生态环境部核发的2025年度二氟甲烷产品生产配额4,143吨(其中内用生产配额2,726吨)。 2、乙方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天”)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及进出口贸易资质。 3、根据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双方需于2025年6月14日前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本协议项下合作已通过双方内部合规审查及关联交易必要性论证。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主要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为避免同业竞争,甲方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委托乙方统一销售。 如甲方决定不开展生产,针对生态环境部核发的二氟甲烷生产配额,甲乙双方按照市场化公式定价与回顾机制实施配额协同。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乙方制订的销售计划,规范组织二氟甲烷的生产与发运活动。 2、确保二氟甲烷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4、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5、合作期限内,不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主体就本协议合作事宜进行合作,并确保乙方对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事宜享有业务排他性和独占性权利,以实现双方合作利益最大化。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收甲方生产的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产用作原料用途外的全部二氟甲烷产品。 2、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计划。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4、合作期限内,乙方对本协议项下双方合作事宜享有业务排他性和独占性权利,甲方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主体就本协议合作事宜进行合作。 (四)定价机制与产品交付 1、结合国内空调厂季度价格、第三方网站市场价格,分别确定内销与出口产品价格。2025年交易金额预计2.2885亿元,2026年交易金额预计2.4亿元,2027年交易金额预计2.5亿元。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乙方按照鲁西商城销售模式在鲁西商城平台打款下单。 3、产品结算数量以乙方卸货量磅单数量为准。 4、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相关费用在产品价格中予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本协议经双方有权决策程序通过之日起算。每年度双方可就结算价格等,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就合作模式再行商议,并签订合作协议。 (六)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有权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定价公允合理,预计2025年氟尔公司与中化蓝贸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预计的2025年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年12月20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出具解决鲁西化工与中化蓝天(二氟甲烷、五氟乙烷和 R410a 产品)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化集团承诺在五年内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承诺自中化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生效。2020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中化集团,承诺生效。 根据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规定,氟尔公司无五氟乙烷(R125)和R410a生产配额,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氟尔公司获得五氟乙烷(R125)和R410a生产配额,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协商解决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鲁西化工与中化蓝天关于二氟甲烷的同业竞争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本协议生效后,中化集团通过业务调整与委托管理方式,解决了上市公司与中化蓝天曾存在的同业竞争。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鲁西化工与中化蓝贸控制方中国中化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19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氟尔公司通过与中化蓝贸签订《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通过将二氟甲烷产品除鲁西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行生产用作原料用途外,全部委托中化蓝贸进行销售,可有效解决鲁西化工与昊华科技之间关于二氟甲烷产品的同业竞争事项,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公开承诺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氟产品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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