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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赵洁、刘洪跃及崔洪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合并口径总资产969.34亿元,总负债617.49亿元,股东权益351.8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283.0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68.7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70%。 2024年度,京能电力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23.59亿元,实现净利润22.8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权益净利润17.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6.11%。 2024年度,京能电力本部发生股权投资16.94亿元,发放内部借款(委贷)29.68亿元; 2024年度,京能电力本部融资余额124.07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15.00亿元,永续债余额65.00亿元,短期借款余额14.00亿元,长期融资款余额30.07亿元。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兑现公司高管薪酬,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成员从公司获取薪酬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公司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403.78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经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独立董事赵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十、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向全资子控股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暂不能确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确定的时间及内容适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1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36,597.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算,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231.64万元,主要是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对应收电费、应收热费等账龄较长或回收风险增加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5,366.27万元,主要为对因政策和外部条件变化不再推进的前期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725.54万元,其中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左云马道头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749.33万元,其余为技改拆除资产和利用率较低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 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597.91万元,影响合并归母净利润减少29,129.7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31.6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5,366.27万元,共计36,597.91万元。影响公司 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36,597.91万元,影响合并归母净利润减少29,129.71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进行计提减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1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现将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73,200万元,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为591,83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其他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78,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鄂尔多斯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同一控制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人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董永站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999.7926万元 经营范围:开采、洗选原煤;制造、加工、销售煤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电力开发;能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引进、技术培训;销售金属材料、木材、轮胎、橡胶制品、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机械设备、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昊华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昊华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昊华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万元。 (二)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酸刺沟矿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明亮 注册资本:10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矿产品加工、销售(专营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厂房租赁,疏干水净化,再生水销售。 住所: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哈岱高勒乡马家塔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酸刺沟矿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酸刺沟矿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酸刺沟矿业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5,000万元。 (三)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十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占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煤炭经营(禁止在十堰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禁燃区为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市集中连片建设地区及其周边控制区域。南部以316国道南侧连绵山体为界,西部以柏林镇辖区为界,东、北部以市区行政辖区为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十堰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东风十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东风十堰的关联交易金额,供热服务为45,000万元,检修服务为4,500万元。 (四)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建设)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学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建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建设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五)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服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46,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劳务派遣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物清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供冷服务;标准化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七路盛海大厦A座608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服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服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000万元。 (六)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信息)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耀宇 注册资本:8,59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2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信息为公司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信息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七)北京京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地质)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考 注册资本:5,5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检测;测绘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5月31日);钻探设备的修造、安装;机加工;矿产地质勘探;桩基工程;水文地质及水井钻凿;软弱地质处理;护坡桩;锚杆施工;工程测量;降水工程;玻璃钢遮阳伞、舞台机械、立体车库制造;物业管理;家电修理;销售钢材、木材、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压力管道设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会议服务;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保洁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锚杆钻机制作;设备租赁;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4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地质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地质为公司关联法人。 1.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地质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八)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25.9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仪器仪表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北里23号院蓝慧大厦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九)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能源技术)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梅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商标代理;商标转让;版权代理;版权转让;版权贸易;税务咨询;税务代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器人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北里西区13号楼1-3层配套A1层101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能源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控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能源技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能源技术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 (十)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8,172万元 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0万元。预计与京能集团其他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收入金额为1,000万元。 (十一)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1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专业承包;会议服务;物业管理;花卉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西燃气热电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西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00万元。 (十二)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安屯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齐桐悦 注册资本:人民币76,051.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检测、修理电力设备;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供热服务;会议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马各庄东路3号院1号楼-1至6层01内1至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安屯燃气热电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高安屯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高安屯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十三)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庄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90,829.59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电力供应;热力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动车充电桩充电、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马坊村村委会院内西平房一间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庄燃气热电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庄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上庄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十四)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森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30,489.8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七北南路7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未来燃气热电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未来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未来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十五)京热(乌兰察布)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热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玲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制冷)生产和供应;集中供热(冷)、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锅炉房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及安装;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维修;热力(制冷)、空调(通风)管道和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水电安装和维修;施工总承包;供热(制冷)服务和技术开发、咨询、培训、转让及推广应用;仓储服务;销售蒸汽、热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水暖建材;煤炭、水、电代销;煤灰煤渣销售和利用。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南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热热力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热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热热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0万元。 (十六)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发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安振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428,063.05 万元 经营范围:供热服务;项目投资;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空调制冷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15号楼二单元408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热力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热力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热力发展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 (十七)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涿州京热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康利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建筑物采暖系统、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管道工程服务;锅炉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安装;热力站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维修;供热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涿州市开发区冠云东路33号保鑫国际17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涿州京热热力为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涿州京热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涿州京热热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 (十八)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大同热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金锋 注册资本:1,71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供应;清洁能源项目研发及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工程:管道工程;锅炉及辅助设备改造、维修、安装;热力设备及设施维修;供热技术推广服务;隔热材料制造(以上凭有效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服务;销售五金产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大同市平城区御河西路5号热力公司办公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大同热力控股股东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大同热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京能大同热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 (十九)京能电力涿州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科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小方 注册资本:5,950万元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推广应用;环保工程服务;污水处理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业废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条板加工;石灰、石膏、煤矸石、纤维棉的加工;建筑材料、粉煤灰、石灰粉、石膏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润滑油、羧基丁苯乳胶销售;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墙体混凝土砌块的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不含特种设备);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盐(氯化钠)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力装卸搬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仙坡镇常店村京南街45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涿州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涿州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预计2025年公司与涿州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昊华能源、酸刺沟矿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安全供应,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公司与涿州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粉煤灰、炉灰的利用,价格公允,符合供应市场行情。 公司与京能集团、京能服务、京能地质及京能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采购、设备维修、生活后勤、租赁及建设桩基等服务。 公司与京能科技、京能能源技术、京能信息的关联交易技术服务合同、设备模型系统研究与开发及节能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可以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高安屯燃气热电、上庄燃气热电、未来燃气热电、京热热力、东风十堰、热力发展、涿州京热热力及京能大同热力的关联交易是为上述企业燃气机组提供检修维护、供热等服务,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检修队伍专业优势,及供热能力优势,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上述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2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统计,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5年一季度完成发电量235.28亿千瓦时,同比降幅4.03%。其中火力发电完成发电量222.89亿千瓦时,同比降幅8.46%,新能源累计完成发电量12.39亿千瓦时,同比增幅648.08%。2025年一季度完成上网电量216.61亿千瓦时,同比降幅4.20%,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04.44亿千瓦时,同比降幅8.93%,新能源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2.17亿千瓦时,同比增幅654.66%。 (注:由于2024年10月公司收购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对去年同期的发电量、上网电量进行了追溯调整。) ■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23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481.21万元。本公司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致同所目前服务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家数有6家。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董阳阳,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帅,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9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共计6万元)。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致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相关信息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同意2025年度,公司本部审计服务费用共计91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报备文件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2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发生过二次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6万元及2,868万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均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公司控股京隆发电申请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00万元,用于“京隆发电大型火力空冷发电机组基于双背压和增汽机技术进行汽轮机乏汽余热深度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资本金共计3,000万元拨付到位。鉴于上述委贷已到期,公司拟继续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将3,000万元委贷延续三年。 根据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的要求,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2021年至今,公司一直未发生增资扩股事项,为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拟申请将京能集团向公司发放的3,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延续三年。待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事项时,再转为京能集团的股权投资。 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能集团发生过二次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经公司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116万元及2,868万元委托贷款。上述交易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用于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京能集团2023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6,335,344.70万元、净资产16,809,472.33万元;营业收入9,207,597.41万元,净利润531,360.63万元。 京能集团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48,084,895.04万元、净资产17,050,618.75万元;营业收入6,772,365.96万元,净利润434,266.4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用于“京隆发电大型火力空冷发电机组基于双背压和增汽机技术进行汽轮机乏汽余热深度应用示范工程”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延续,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的要求,用于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科技项目投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2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安全,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租赁”)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租赁”)合计办理总金额不超过96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下属企业与京能租赁办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不超过75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京能租赁及深圳租赁办理总金额不超过96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 其中京能租赁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85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利率不高于放款日五年期以上LPR,其中直接租赁不超过60亿元;售后回租不超过25亿元。深圳租赁拟向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能源”)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1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利率不高于放款日五年期以上LPR。融资租赁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融资期限及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因公司与京能租赁及深圳租赁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北京租赁及深圳租赁办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下属企业与京能租赁办理融资租赁借款额度不超过75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0号院1层01号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杂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京能租赁为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1,573,623.99万元、净资产327,388.33万元;营业收入37,922.74万元,净利润5,393.99万元。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84,676.89万元、净资产329,531.45万元;营业收入10,322.65万元,净利润2,485.97万元。 (二)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10 法定代表人:韩羿 注册资本: 200,758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5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租赁控股股东为北京京能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深圳租赁为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254,764.37万元、净资产247,426.20万元;营业收入6,625.55万元,净利润5,105.91万元。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58,855.89万元、净资产248,545.41万元;营业收入 1,475.81万元,净利润1,119.80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同租赁产品结构特点,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公司 将与同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比较,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及下属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为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凤阳、周建裕、孙永兴,独立董事赵洁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为公司下属企业办理总金额不超过96亿元的融资租赁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放款日五年期以上LPR。本次办理融资租赁借款是为了支持所属企业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降低下属企业资金成本的同时,促进企业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与同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比较,以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独立董事赵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1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部借款对象: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内部借款额度:2025年,公司本部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4.76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 内部借款期限:内部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内部借款利率: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内部借款概述 (一)京能电力本部为下属企业提供内控借款(委贷)额度情况 2025年,公司本部拟为下属控股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34.76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拟向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4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6.6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65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内蒙古京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京能(锡林郭勒)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1亿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向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6万元的内部借款(委贷)。 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下属企业之间提供内控借款(委贷)额度情况 内蒙古京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内部借款(委贷);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京能阿巴嘎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15亿元内部借款(委贷)。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提供内部借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本次内部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本部拟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4.76亿元的内部借款额度。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1.15亿元的借款(委贷)。具体内部借款(委贷)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控股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内部借款(委贷)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内部借款(委贷)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内部借款额度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内部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其经营状况稳定,能够在内部借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下属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偿还借款,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委贷)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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