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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洗煤销售收入301.79亿元,同比减少16.02亿元。其中:洗煤销量5,099.86万吨,同比增加401.70万吨,影响收入增加27.17亿元;洗煤售价591.76元/吨,同比下降84.68元/吨,影响收入减少43.19亿元。 (3)报告期“一票制”结算收入176.16亿元,同比增加49.66亿元。 以上总计影响收入增加47.62亿元。 单位:万吨、元/吨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本公司本年收购陕煤集团子公司陕煤电力88.6525%股权,以评估基准2024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1,770,413.17万元为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完成支付全部股权价款的50%,且陕煤电力已经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陕煤电力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公司本年收购陕煤集团子公司陕煤电力88.6525%的股权。陕煤电力于2016年7月21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电力项目的建设、经营、运维和检修;光伏、风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建设、运营、运维和检修;电力供应;售电业务;水的生产和销售;节能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电力物资、设备的租赁和销售;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本次收购,打造了公司“煤电一体化”运营模式,进一步减少了关联交易、增加营业收入、延伸煤炭主业产业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77,120.5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2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030,815.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89%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916,463.8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7.8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328,882.7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3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1.3.3费用 销售费用:报告期销售费用9.17亿元,同比增加0.52亿元,增幅 5.98%。主要是公司本期折旧及资产摊销上升。 管理费用:报告期管理费用69.50亿元,同比减少14.10亿元,降幅16.87%。主要是修理费及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3.48亿元,同比增加1.06亿元,增幅44.13%。主要为本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较大。 1 .3.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1.3.5现金流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3.50亿元,同比增加3.65亿元,增幅0.87%。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7.53亿元,增幅4.47%,主要是销量增加,应收款项减少,货款回款同比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30亿元,增幅131.66%,主要为合并范围增加单位往来款项净额同比增加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26.17亿元,增幅12.19%,主要是煤炭采购量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14.70亿元,降幅4.57%,主要是本期利润减少,上交的企业所得税同步减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99.86亿元,增幅74.71%,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单位间往来款项付现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4亿元,同比增加94.49亿元,增幅61.75%。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9.14亿元,增幅238.73%,主要是本期合伙企业理财产品投资收回现金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6.27亿元,增幅25.06%,主要是子公司收到现金股利同比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0.73亿元,降幅48.87%,主要是子公司处置报废机器设备等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9.47亿元,降幅89.59%,主要是本期信托产品和合伙企业投资减少所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0.35亿元,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导致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61亿元,同比增加181.57亿元,增幅33.86%。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亿元,降幅80.38%,主要是上期有子公司运销公司的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所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69.15亿元,增幅96.18%,主要是本期有子公司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2.03亿元,增幅421.28%,主要为子公司陕煤电力资金拆借借款增加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6.62亿元,增幅91.31%,主要为子公司陕煤电力归还借款所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3.23亿元,降幅22.05%,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付现同比减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4.78亿元,降幅41.01%,主要为上期公司收购的神南矿业股权支付的价款。 1.4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35.40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3亿元,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7.52%,主要原因为: 1、本期投资收益35.40亿元,同比下降1.60%,主要为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减少; 2、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3亿元,同比上升94.51%,主要是本期部分私募基金清算收回投资,以及信托资产公允价值受市场波动同比减亏。 1.5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煤炭储量情况 ■ 1.7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煤炭行业来看,我国经济增长将持续拉动能源需求,煤炭作为全球最重要的能源来源之一,尽管面临着可再生能源、低碳发展和环保要求的多重挑战,在可预见的未来市场中依旧扮演着关键角色。预计电力和化工用煤是煤炭消费的主要增量来源。煤炭产量预计总体保持稳定。进口煤价格优势缩小,进口煤量或小幅减少。总体来看,2025年煤炭市场供需向平衡偏宽松方向发展,市场煤占比增加,煤炭市场价格中枢或小幅下降,稳定在合理区间。受季节性波动、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局部地区、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供应偏紧的局面。 电力行业来看,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十四五”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等因素,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结果,预计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预计2025年底煤电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综合考虑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电源投产等情况,预计2025年迎峰度夏等用电高峰期部分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平衡。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积极构建“煤电一体化”产业联动发展格局,以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企业”为目标,坚持“创新、安全、高效、绿色、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清洁利用,坚持创新驱动、数智转型,依托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区域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销售优势, 通过“提质增效、合规经营、数智转型、和谐发展”的工作方向,争做三个标杆、营造一个氛围(争做综合管理标杆、改革创新标杆、安全绿色标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奋力创建行业示范、全国领先、世界一流能源上市企业。 (三)经营计划 2025年是公司高质量收官“十四五”,高起点谋划“十五五”之年,更是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厚植发展优势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国企高质量发展主线,深耕“四种经营理念”,以“打造世界一流专业领军企业”为目标,积极争取资源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强化管理深挖内部潜力,持续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动力,进一步做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奋力创建行业示范、全国领先、世界一流专业领军企业。 一是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结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导向,强化战略规划的前瞻性与系统性,超前谋划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推进煤炭电力产业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协同发展;全力争取以获取资源开发建设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全面树牢安全生产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律意识,构筑安全生产防线,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三是加大经营管控力度,提升高质量发展效能。坚持牢固树立用“紧日子”过“好日子”的思想,降本提效,加快落地大成本分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高效的科学降本;优化公司管控体系,构建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管控体系和决策体系;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科学实施资本运作,不断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陕西煤业价值创造能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值水平。 四是坚持系统防控,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持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风险管控向事前防范转变,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法律合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性审查,严格履行合规信息披露,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五是发挥科技创新效能,增强高质量发展支撑。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思路,充分利用公司国家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自主研发力度,充分发挥技术关键变量作用,以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革新打破成本“天花板”,实现产能效益新突破。 六是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底色。全面贯彻“双碳”“双控”目标要求,坚持走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道路。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全面强化环境治理恢复和生态修复。依托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大数据平台,积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为公司建设绿色清洁能源基地提供坚强支撑。 以上经营目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受到行业形势、潜在风险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因此本报告内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知悉并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此外,能源领域的改革创新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管理效能,积极应对宏观经济风险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影响。 2、市场风险。公司作为动力煤生产企业,煤价的波动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盈利水平。优质产能逐步释放对于供给端的影响,经济景气程度对于需求端的影响以及水力发电、极端天气等因素都将对煤炭价格造成波动。公司将提高煤炭市场预判精准度,严格履行长协合同,优化煤炭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创新营销模式等措施抵御市场风险。 3、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客观上会影响公司产业布局及新建扩建项目的核准、运营与管理模式的变革等。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强化政策协同,抢抓资源接续政策窗口期,推动资源接续、增储增产、煤矿建设、证照办理和产能核增,提高自主可控能力。 4、环境保护风险。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全社会对环保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使公司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约束。我国向世界作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对公司煤炭业务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政策。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扎实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5、安全生产风险。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热害等灾害威胁将日益严重。公司作为煤炭开采企业,将牢牢坚守“红线”意识,通过持续深化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化“安全互检、双向考核”现场检查,全面排查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6、成本上升风险。受生产要素价格上涨、运输价格调整、安全生产投入和环保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生产、销售成本存在上升风险。公司着力构建大成本分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高效的科学降本。通过推进智能矿井、智慧矿区建设与科技创新实现减人提效。 7、投资风险。生态环保约束趋紧,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倒逼深度节能和清洁低碳化发展,新能源迎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投资力度和规模持续加大。市场和政策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为应对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前期质量管理,严把项目投资决策,突出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持续抓好投资计划,扩大有效投资,合理把控项目投资节奏,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的调研与监督,积极、有序、规范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效率效益。 8、合规风险。公司资产规模大、风险辨识和防范难度大,可能引发合同法律纠纷及监管处罚等事件。为应对合规风险,公司将不断优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严管过程、防范风险,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性审查,严格履行合规信息披露,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10.14亿元,以公司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1.36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从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同意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一致,为人民币889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80.26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10.14亿元,以公司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1.36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6、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7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6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65%。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0.56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09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三季度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0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0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23.60亿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22.49亿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201.11亿元,在收缴所属单位投资收益后,以公司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本次拟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36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金额110.14亿元。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与前次中期利润分配、三季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共计现金分红金额130.70亿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方案由董事会及相关人士负责组织实施并办理具体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福堂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因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收购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88.6525%股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上述收购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3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琪,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5,112,176万元,净资产为26,562,0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0,644,187万元,净利润为3,382,648万元。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璇,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4,282,273.55万元,净资产为468,374.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6,926.74万元,净利润为47,263.48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煤炭销售协议》 (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计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年7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经商务谈判后确定其收费,预计2025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总费用为889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08.26万元。 公司2024年度将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新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经双方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符合独立性原则,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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