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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575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 公司现在经营的森林资源位于福建(闽北)杉木中心产区,是全国杉木商品材的最重要产区之一,自然条件优越,林业发达;公司经营的森林资源面积近80万亩、林木蓄积量超739万立方米。在南方集体林区中,公司现经FSC国际森林认证(FSC认证体系是目前市场认可度最高的,受到非政府环保组织和贸易组织支持的全球森林认证体系,FSC也是两大全球体系之一)的用材林蓄积量最大。 公司自主(委托)培育及向外采购良种苗木并严格控制采购的苗木质量,由公司统一询价、签订合同、安排采购,向具有丰富苗木培植经验的优质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树种结构,采取科学、合理的营林造林措施,并进行幼林抚育管理、森林抚育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盗防病虫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抗风险能力;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销售林产品,采集松脂。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公司利用相关专业性人才及技术资源优势,为公司积极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致力发展碳汇项目及其他林业技术服务。其中,碳汇为中国林业的转型带来新的生长点,有利于推动以碳汇为代表的生态产品实现货币化,推动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同时,公司为提升国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 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广泛运用于建筑、造纸、造船、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装饰、包装等各个行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林地上造林更新,按照科学、集约的经营模式,凭借森林利用阳光、土壤、水分和空气实现财富(森林材积量:森林蓄积量是指森林中林木材积的总量增长)增长,对森林进行培育、抚育、管护、促进,以保全财富及取得更好的增长效果,通过采伐采集销售林产品将部分财富货币化;在整个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生态产品和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公司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永续经营能力为目标,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的森林规模质量、经营规划、营林措施、采伐管理、基础设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达到国际标准,公司通过了FSC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FM/COC)资格。 (四)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保障安全事业,为全国首家纯森林资源培育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用材林森林认证蓄积量最大的森林资源培育企业,公司现有206名员工,专业技术人员68人,其中高中级职称24人。公司先后荣获“2024-2026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三明市第五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福建省碳中和协会理事单位”“福建省林产品行业协会理事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持续获得且目前依然拥有“FSC一FM/COC”国际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证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2月06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全资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编号(JS-2024-049)。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整体林业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森贸易与除公司外的一名法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将充分发挥投资各方的各自优势,有利于各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生产生物质颗粒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编号(JS-2024-053)。本次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生物质颗粒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完善公司林业产业布局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深入开拓林业市场,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同时有利于公司更加灵活地应对全球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3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后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后8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此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3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事务所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琦,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康达新材、永安行、新疆火炬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晶琦、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传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明显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2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628,669.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361Z041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10,990.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108,408.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10,840.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836,407.9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54,891.3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54,891.37元。 3.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6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8,628,669.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8,628,669.6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8,628,669.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8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4,777,955.57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59.82%,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等规定。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0,432,381.77元和17,422,650.03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0%和0.88%,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2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订〈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二、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公司董事会能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地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审计报告的意见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5-012 (下转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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