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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170,187.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7,049,034.2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1,219,221.76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焦炭行业: 2024年焦炭市场整体呈弱势运行,焦炭价格重心下移。 一季度原料煤价格持续下跌,焦炭成本支撑不足,以及下游钢厂高炉开工始终处于低位,焦炭需求量减少,导致焦炭价格下行。二季度一是原料煤价格上涨,焦炭成本上升;二是由于原料煤价格上升炼焦成本持续增加,焦炉未大幅提产,焦炭资源紧俏;三是钢厂提产焦炭需求增加,焦炭市场供不应求,导致焦炭价格触底反弹。三季度焦炭在成本与需求均无有力支撑的背景下持续下跌,但随着终端需求逐渐释放,焦炭需求量增加,以及原料煤价格快速反弹,焦炭价格止跌回涨。四季度受十一假期前后钢厂补库影响,推动焦炭价格上涨,但随着市场预期走弱,钢材价格回落,导致焦炭价格下跌。 ■ 从东北焦炭价格与公司焦炭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焦炭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焦炭价格走势趋同。 ■煤化工行业:2024年甲醇市场价格上半年上涨,下半年震荡走势。甲醇价格年度高点出现于5月,低点出现于1月。 上半年海外开工大幅下降,进口量减少,且下游消费量同比增长,供需两端同步扩张,下游消费量的增速大于供应量增速,导致上半年甲醇价格上涨。下半年随着下游行业特别是外采甲醇烯烃装置亏损不断加重,多套装置陆续停产或降负荷,甲醇供需开始由偏紧转向宽松,甲醇价格逐渐回落;四季度甲醇市场价格上涨。 ■ 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与公司甲醇价格走势图来看,公司甲醇价格走势与东北地区甲醇价格走势趋同。 ■热电行业: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热电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行业。 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4一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 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明确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在未来的能源格局中,热电联产将继续发挥其高效和环保的优势,为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贡献力量。 ■新材料行业 (1)针状焦行业:煅前针状焦主要用于生产锂电负极材料,煅后针状焦主要用于制造电炉炼钢石墨电极。我国煤系针状焦产业仍面临一些挑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煤系针状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仍有待提升;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压力加大等因素对产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我国煤系针状焦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多元化、竞争激烈的特点。 (2)石墨烯行业:石墨烯下游主要应用在导电油墨、光电材料、热管理、功能涂层材料等领域。在热管理领域国内多家企业进行布局,上游石墨烯原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需求将逐步增加,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互动格局。 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新材料、氢气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 2、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焦炭(含焦粉、焦粒)、沫煤、粗苯、甲醇、精制洗油、沥青调和组分、针状焦、电力、供热、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等。 3、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① 循环经济产业链。即公司开采和采购的炼焦用原煤送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给干熄焦电厂发电;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客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因焦炭工序采用干法熄焦工艺,故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给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的余热除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供暖外,输送到宝泰隆供热公司,为周边多个居民小区、单位供暖;宝泰隆甲醇公司利用炼焦工序所产生的焦炉煤气和宝泰隆甲醇公司空分车间所生产的氧气合成甲醇;甲醇工序所生产的甲醇驰放气经过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后,与炼焦工序所生产的煤焦油一起提供给宝泰隆新能源公司,在煤焦油加氢工段前对煤焦油进行预处理,降低了碳排放,实现了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将喹啉不溶物提取后,生产中间相炭微球,再将提取了喹啉不溶物后的煤沥青生产针状焦,同时将预处理后剩余的煤焦油及中油生产精制洗油;将公司开采和采购的无烟煤送入稳定轻烃工序造气炉,所产的煤气与焦化工段副产的煤气一并送入稳定轻烃工段的甲醇单元,生产甲醇;焦化工段、宝泰隆甲醇公司所生产的粗氢气,除宝泰隆新能源公司自用外,其他经过PSA工艺提纯至99.999%后,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外销及其他用途。 ② 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改变煤化工企业过分依赖钢铁市场的现状,公司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即产业由煤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推进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产品由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推进实施合成氨、氢提纯和醋酸项目。 ③ 资源和技术。七台河市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马场矿区、宝清县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资源储量51,110.86万吨,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建成投产后可以部分提供公司煤化工产品所需原材料,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公司拥有的密林石墨矿区目前已探明晶质石墨矿物量为721.26万吨(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区报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I区报告》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详查区报告》),建成投产后,可以为公司石墨及石墨烯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8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12项。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逐步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显著降低,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产业向清洁能源及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 未来随着公司八座煤矿的逐步建成,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带来比较稳定的利润。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东北地区产业链较完整的煤焦企业、较大的甲醇生产企业和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500强及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是国内领先的石墨烯生产企业,是黑龙江省氢能利用及“碳中和”领军企业。公司的焦炭及煤化工产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业务已辐射到河北省;公司为了进一步促进石墨烯制备业务发展及下游应用技术产业化,全资子公司石墨烯公司主要针对石墨烯在热管理领域的应用,对导热膜定向应用的氧化石墨烯材料生产线进行持续技术升级,并逐步导入下游应用终端,在石墨烯应用市场中拥有一定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变化较大的原因是:1、第四季度主产品焦炭、甲醇停产影响了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第四季度计提了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影响了净利润。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原煤16.36万吨,精煤35.43万吨;生产产品:工程煤5.71万吨,焦炭46.1万吨,甲醇3.53万吨,发电1.74亿度,产出供热237.25万吉焦;销售产品:焦炭47.13万吨,甲醇3.41万吨,精煤3.36万吨,洗沫煤10.3万吨,上网电量8,460.8万度,新材料相关产品3,116.1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2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 系 人:刘欣 高文博 3、联系电话:0464-2919908 4、传 真:0464-2919980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1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②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于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将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5号、临2025-016号公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5-01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5年4月14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十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舟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5-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下转B1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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