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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686,88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在新型显示行业产业链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加工技术,经过分条、贴合、模切、分拣、磨边、检验、清洁等精加工工序,生产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液晶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穿戴式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车载、工控等其他应用终端。 LCD显示面板结构示意如下: ■ 1、偏光片 偏光片全称为偏振光片,是LCD显示和OLED显示面板的核心材料,在液晶显示面板中的主要作用是使非偏极光(如自然光)产生偏极化,转变成偏振光,加上液晶分子扭转特性,达到控制光线通过与否的功能,起到光开关的作用。 偏光片是由偏光膜、内保护膜、压敏胶层(PSA)及外保护膜组成,其基本结构是由两层三醋酸纤维素膜(TAC)夹一层能产生偏振光线的聚乙烯醇膜(PVA)。为增加偏光片的性能和附加价值,可将具有特殊光学性质的材料加注到TAC上,使得偏光片具有抗炫目、低反射等特殊功能。 偏光片基本结构如下: 液晶显示面板上下各有一片偏振方向垂直的偏光片,背光源发出的光经背光模组散射后,先通过下层偏光片形成偏振光之后通过液晶分子,并由液晶分子的旋转角度决定通过液晶分子后的偏振方向,再经过彩色滤光片产生红、绿、蓝三色光,最后通过上偏光片,并由偏振光偏振方向与偏光片偏振方向夹角决定最终输出的光强,以形成不同的色彩。OLED面板需要用到一张偏光片,其作用是消除外界环境光的反射。 公司对偏光片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分拣、磨边等工序生产不同尺寸、规格的偏光片,客户将偏光片与玻璃基板、液晶等组成液晶面板。公司在偏光片的生产精度、流程、环境等方面均有较为严格的标准,使得偏光片产品的尺寸及光学特性符合客户需求。 公司偏光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 2、光学膜片 借助各种特制材料的光学性能(例如光源的集中反射、均匀扩散、增亮等),光学膜片可以起到增强光源、保证屏幕各区域显示亮度均一性等作用。由于液晶面板本身不发光,必须借由背光模组提供的光源及分布均匀的亮度才能使液晶显示器工作。 公司生产的光学膜片主要包括增亮膜片、复合膜片、扩散膜片、反射膜片等。 (1)增亮膜片 增亮膜片又称“棱镜片”,其工作原理为:从光源射入的光在通过棱镜结构时,只有入射光在某一角度范围之内的光才可以通过折射作用出射,其余的光因不满足折射条件而被棱镜边沿反射回光源,再由光源底部的反射片作用而重新出射。这样,背光模组中的光线在棱镜结构的作用下,不断的循环利用,原本向各个方向发散的光线在通过棱镜片后,被控制到一定范围的角度内,从而达到增加发光效率的效果。 (2)复合膜片 复合膜是由扩散膜、增亮膜、偏光增亮膜等2-3张光学膜在结构设计、复合树脂开发的基础上,经复合工艺路线制备成一张兼具扩散、增亮、遮盖等多功能的光学复合膜。复合膜能够有效降低背光模组的厚度,可应用于超薄化设计的液晶显示模组中,是光学膜未来发展趋势之一。目前常见的复合膜包括扩散膜和增亮膜复合膜DOP(DiffuseronPrism)、微透镜膜和增亮膜复合膜MOP(Micro-lensonPrism)、增亮膜和增亮膜复合膜POP(PrismonPrism),以及扩散膜和2张增亮膜复合膜DPP(DiffuseronPrismonPrism)等。 (3)扩散膜片 扩散膜主要由三层结构组成,包括最下层的抗刮伤层、中间的透明PET基材层和最上层的扩散层。光线经过导光板传导后,从最下方的抗刮伤层入射,然后穿透高透明的PET基材层,再经分散在扩散层中的扩散粒子散射后,形成均匀的面光源。 (4)反射膜片 反射膜片为附有镀层材料的光学材料,一般置于背光显示模组的底部,充当反射面,将导光板底部透射出来的光线发射回传导区域,从而减少光线的损失,提高光线利用效率。 公司对光学膜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清洁、整平等工序,生产出尺寸及光学特性等均符合客户需求的光学膜片。公司光学膜片的客户主要为背光模组厂商,客户采购公司的光学膜片用于生产背光模组,并销售给液晶模组厂商,液晶模组厂商将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等组件组装成液晶模组。 光学膜片作为背光模组的核心元件,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背光模组厂商的产品质量,因此对光学膜片性能和生产工艺要求较高。此外,随着笔记本电脑、电视等终端产品向轻薄化发展,复合膜片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到背光模组中,复合膜的结构更为复杂,对光学膜片厂商的加工精度、质量稳定性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部分光学膜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 3、功能性胶粘材料 功能性胶粘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中,可在传统机械零件及工艺难以触及的狭小空间内实现导电、缓冲、绝缘、粘接、导热、防护等多种功能,使终端产品向更加轻薄化的趋势发展。 功能性胶粘材料示意图: ■ 公司主要功能性胶粘材料介绍如下: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拟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5)00321号审计报告,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8,602,869.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68,880.6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2,960,648.56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47,574,476.36元,并扣减本年度利润分配16,484,853.12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747,475.52元),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397,855.33元。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9,606,485.6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2,960,648.56元, 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341,394.17元,并扣减本年度利润分配16,484,853.12元(其中:2023年度利润分配13,737,377.60元,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747,475.5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502,378.1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预计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4,121,213.28元(含税),加上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股利金额2,747,475.52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868,688.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5.98%。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于2023年6月上市,至今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0,606,066.40元,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23,750,926.72元的86.7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4.55%、26.34%,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4,121,213.28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薛文进和蒋建华均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战略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5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如与公司就薪酬或津贴签署协议的,按约定领取薪酬,未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1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鉴于本议案与各委员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董事薪酬方案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董事的,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鉴于本议案与王健利益相关,王健回避表决,其余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鉴于本议案与其利益相关,张伟和王健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将该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聘任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本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两位独立董事2024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两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融资、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之日止,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若遇到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下转B1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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