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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5,702,608.5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A、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广泛用于生产建筑、包装、电子材料和生活消费品。经过近年PVC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PVC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产能集中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成熟,市场稳定,从产品生命周期角度看,目前PVC行业处于成熟期。从行业周期看,2022年开始PVC供应逐步充裕,行业进入产能过剩局面,2024年PVC产能过剩局面有所加剧。截至2024年底,我国PVC生产企业73家,与上年持平,总产能2,951万吨,占当前全球总量的47%左右,2024年估算全国PVC产量约2,220万吨,开工率75%。总体来看,国内PVC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通用型树脂生产企业经营普遍面临较大困难。未来我国PVC树脂将朝着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PVC及其下游应用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企业需要不断通过标准与服务、积极和下游加工应用相适配,持续提高专用树脂市场占有率,适应市场发展。(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B、烧碱 烧碱属于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氧化铝、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纸浆及造纸、纺织、人造丝、皂业及洗涤剂等众多行业。2024年,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磷酸铁锂和氢氧化锂等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烧碱市场需求稳步增长。需求方面,全球烧碱下游消费领域无明显变化,需求地域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等地区。产能方面,全球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态势,产能净增加323万吨,总产能10,648万吨,总产量约8,480万吨。中国是全球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总产能47%,2024年我国烧碱新增产能209万吨,退出产能40万吨,总产能5,010万吨。生产企业新增7家,退出2家,烧碱企业共172家。(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C、甲醇 甲醇广泛应用于烯烃、甲醛、二甲醚、冰醋酸以及溶剂、燃料等多个领域。从价格来看,2024年一季度市场整体波动不大;进入二季度之后,四月底受装置集中检修等因素影响出现价格高点,后受宏观经济偏弱、房地产行业低迷等因素影响价格下跌;三季度甲醇价格维持低位震荡运行;四季度初期,国内利多政策提出及甲醇主力下游烯烃开工率维持中高位运行、且传统下游刚性需求仍存,甲醇企业库存降至低位,低供低库支撑下甲醇价格持续拉涨。供需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中国甲醇新增产能达405万吨(未计淘汰产能),产能增速1.25%,投产多集中于上半年,较往年有所放缓。主因如下:其一,受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及双碳目标影响,部分地区不再审批新增煤制甲醇产能;其二,受供求局面影响,甲醇投产积极性有所抑制。(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D、BDO BDO(1,4丁二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精细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终端纺织、塑料、锂电池正极材料、医药、可降解塑料及皮革鞋材等领域。2024全年BDO价格整体呈现“V”型走势,2024年前三季度BDO市场整体处于下跌状态,由于新增产能较多、需求较为疲软,BDO市场整体处于下跌状态。四季度开始,新疆地区BDO物流运输缓慢,加之其他地区装置减产力度较大,价格触底反弹。供需方面,2024年BDO产能总计新增124万吨,产能达到477.6万吨;下游PTMEG等行业承压,需求增速低于产能增速。(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E、PTMEG PTMEG(聚四氢呋喃)是一种重要的合成纤维原料和高性能聚合物材料,在纺织、新材料、医疗用品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从价格来看,国内PTMEG价格自2024年开年以来整体呈现区间下行的走势。截止到12月31日,PTMEG市场价格为12,250元/吨,较年初下降5,000元/吨,跌幅为28.99%,2024年市场平均价格为14,067元/吨,同比下跌28.46%。供需方面:随着新产能的不断投产,国内PTMEG产能增速明显高于下游新增消费的增速,行业供需失衡的特征延续全年。(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② 铁合金冶炼(硅铁行业) 硅铁是有色金属冶炼和黑色金属冶炼的重要原材料,主要在金属冶炼时作为脱氧剂,硅铁行业的下游主要是钢铁行业与金属镁行业。从价格来看,2024年一季度受冬季需求减弱及春节假期影响,现货价格持续下跌,3月跌至年内低点,市场均价6,233元/吨;进入二季度,因铁水产量回升、下游不锈钢产量增速加快,市场需求增加但供给低位,出现供需错配,市场均价从6,100元/吨涨至7,432元/吨,季末因政策预期落空及需求转弱,价格理性回落;三季度硅铁市场呈现“弱稳”态势,供需博弈加剧,价格承压;四季度硅铁市场供需弱平衡,年末价格在成本线附近震荡,市场情绪谨慎,12月期货价跌至6,372元/吨。从产量来看,2024年硅铁供应基本持稳运行,2024年国内硅铁产量约558.75万吨,较2023年增加0.55%。(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 ③ 焦化行业 焦炭是钢铁生产的重要原料之一,其广泛应用于高炉炼铁、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及电石生产、气化和合成化学等领域,生产过程中同步产生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副产品,具有进一步加工的价值。历经多年发展,我国已构建起完整的焦化产业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成为最具竞争力的行业之一。回顾2024年煤焦市场整体运行情况,价格方面,受重要终端地产与基建的弱势影响,黑色系价格支撑乏力,焦炭供需格局偏宽松,全年市场信心不足,年内焦炭价格累计提降23轮,幅度为1,600-1,760元/吨;累计提涨11轮,幅度为750-825元/吨,总体净下调850-935元/吨。供需方面,全年焦炭需求仍显疲软,前期焦炭价格持续下调,焦企亏损严重,多数焦企逐步加大限产力度;而后受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终端需求稍有提升,且钢厂高炉逐步复产、铁水产量增加,对焦炭需求增多;临近年末,焦煤价格不断下调让利,生产积极性较高。(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④ 化工物流运输业 化工物流行业作为化工配套行业,与化工行业的兴衰休戚与共。化工行业的持续发展,不断催生新的化工产品与产能,这直接带动了化工物流需求的增长。随着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原材料的采购运输以及成品的销售配送需求日益旺盛,为化工物流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化工物流运作复杂、安全性要求高、技术要求严格、设备专业化程度高,主要服务对象是液体化工品。其物流设施主要包括船舶、码头、管道、储罐、仓库以及公路和铁路等。船舶主要负责在港口间运输化工产品;码头主要起到原料或产品船运时船舶的停靠作用;管道主要是对液态或气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传输;公路和铁路主要为槽车、罐式集装箱的运输;而储罐和仓库分别提供不同形态的油品、天然气或化工品的储存。 2024年,全球化学品市场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与产业变革中呈现“弱复苏”与“结构性分化”并存的态势。尽管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冲突与能源波动持续扰动,但绿色转型、区域供应链重塑及新兴领域需求增长仍为行业注入动能。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与ICIS预测,2024年全球化学品市场规模预计达5.2万亿美元,同比微增2.5%,增速较疫情后高位明显回落,但细分赛道差异显著:亚洲继续主导全球化学品生产,中国凭借新能源与高端材料产业链优势,以乙烯、锂电池材料、生物基化学品为核心的产能扩张持续推进,但传统大宗化学品面临产能过剩压力;欧洲市场则受制于能源成本高企与碳关税(CBAM)实施,部分石化企业加速向特种化学品转型或向低成本区域转移产能;美国受益于页岩气低价原料优势,乙烯、聚乙烯等基础化学品出口竞争力增强,但生物制造与循环经济政策推动下,可再生化学品投资升温;中东依托低成本油气资源,持续扩大烯烃及衍生品产能,并通过合资模式深化与中国、印度市场绑定。同时,原油与天然气价格仍存不确定性,2024年布伦特原油均价维持在70-90美元/桶区间,欧洲天然气价格较2022年峰值回落但仍高于历史水平,导致区域性成本差持续。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① 能源化工板块 A、业务范围: 能源化工板块业务范围涵盖煤炭开采、发电、石灰石开采、生石灰烧制、电石生产、烧碱制备、乙炔法聚氯乙烯制备、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硅铁冶炼、炼焦、甲醇合成、BDO生产、PTMEG生产等环节,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硅铁、水泥熟料、煤炭、焦炭、甲醇、BDO(1,4-丁二醇)、PTMEG(聚四氢呋喃)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聚氯乙烯产能80万吨、烧碱产能55万吨、电石产能238.3万吨、石灰石开采能力500万吨、煤炭开采能力9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135万吨、硅铁产能28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甲醇产能55万吨、BDO产能30万吨、PTMEG产能12万吨,拥有发电装机容量163.5万千瓦。 B、经营模式: 能源化工板块依托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行科学高效专业化管理,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装备大型化、自动化水平,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 报告期,绿色低碳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链项目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公司在原有产业链条基础上形成新的“石灰石一电石一煤焦化一甲醇一BDO一PTMEG”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成功将乌海地区的乙炔化工和煤焦化工两个优势产业进行耦合,实现了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 ② 化工物流板块 A、业务范围: 化工物流板块所处行业为化学品物流运输行业,业务范围涵盖液体化工品船运、集装罐物流、集装罐租赁及储罐码头等。公司作为国内有竞争力的全球化学品物流服务和设施提供商,为国内外知名化工企业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制船队规模为111.83万吨,控制罐队规模为43,008台,合资运营16.65万立方储罐和2个5万吨级化工品码头。 B、经营模式: 化工品船运业务:主要从事液体能源化工产品的船舶运输,主要运输产品为甲醇、对二甲苯、乙二醇、植物油、基础油等近百种液体化工产品。采取航次租船(程租)、包运租船(COA)、期租、经营池(POOL)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包运租船和航次租船是最主要的经营模式。 集装罐业务:主要利用罐式集装箱为客户提供物流和租赁服务。集装罐物流业务利用集装罐为客户提供精细化工品全球范围内的“门到门”一站式运输服务,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化工企业,公司网点遍布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全球化运营。集装罐租赁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罐箱租赁和技术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度身定制适装各类化学品的特种罐设计、改造、清洗、维保等技术方案,并利用全球网络提供应急技术响应服务。 储罐码头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液体化工品内外贸易进出口中转、存储,码头、铁路和汽车装卸等服务,凭借高标准的仓储码头设施和规范化管理,在物流关键枢纽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物流支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11亿元,同比增加3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4亿元,同比增加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73亿元,同比增加7.08%。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28.23亿元,较年初增长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2.39亿元,较年初增长1.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乔振宇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 临2025-01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做出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经营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互换及其组合。 ● 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额度: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汇率及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预计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和类型: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需求相关的汇率及利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交易。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及其组合,严禁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和交易对手: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交易所,场外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高效地满足公司国际业务相关的汇率和利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需求。 (五)交易期限: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预计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的风险中性原则,不做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利率或汇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 1、市场风险:指受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标的价格利率、汇率等市场指数发生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交易对手或活跃的交易报价,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交易合约所约定的到期交割义务,导致无法正常交割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所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若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形成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制定并执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配置专业人员:公司结合内部制度及流程规定,设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人员分别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4、交易对手及产品选择: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全面分析资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规范、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充分分析并审核交易产品,选择需求匹配、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将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可能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降低因汇率和利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敞口,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4.68%。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二)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并与该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跟踪产品运行情况。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短期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债券产品、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收益凭证等。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规避因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可能引发的投资风险。 公司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沟通,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公司委托理财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和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投资理财产品计划,在额度内按资金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82,285.92万元,负债总额为1,482,678.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723,884.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62%。 本次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4.68%。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主要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1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22亿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1.31%,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 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及公司在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5年度预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不超过年度预计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为2024年度数据,单位:元人民币)如下: 1、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3、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 4、上海君正船务有限公司 ■ 5、上海思尔博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6、JZ LOGISTICS HOLDING (OVERSEAS) CO., LIMITED及其下属单船公司 ■ 7、JZ TANK CONTAINER FZE及其下属单船公司 ■ 8、SC SHIPPING SINGAPORE PTE. LTD. ■ 9、NORTH SEA TANKERS B.V. ■ 10、上海君正思多而特船务有限公司 ■ 11、DORVAL SC SINGAPORE PTE. LTD. ■ 12、DORVAL SC TANKER INC. ■ 13、SC INTERNATIONAL FZE及其下属单船公司 ■ 14、SC ISOTANK CO., LTD. ■ 15、NEWPORT EUROPE B.V. ■ 16、ALBATROSS TANK LEASING CO., LIMITED ■ 17、上海优保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8、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办理担保业务相关事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22亿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3.1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乔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本议案涉及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郝银平先生、张剑先生、王体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公司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非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11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临2025-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5-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君正集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君正集团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售价为不含税价。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上表中列示的平均进价为不含税价。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2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3、4、5、6、7、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2、4、5、6、8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 9: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8,137,721.08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5,702,608.5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14%。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484,711,303.5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70%,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君正集团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江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5-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公司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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