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是 √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务、固废、新能源、工程建设等业务,拥有水务公司、排水公司、北部公用、能源公司、公用工程等11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拥有广发证券、中海广东等16家一级参、控股公司。 1.环保水务板块 公司环保水务板块服务范围涵盖水污染治理、城镇供水用水、水质监测、城区排水管网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等业务。报告期内,环保水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3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5.32%,同比增长7.43%。其中,供水业务收入8.05亿元,同比增加11.60%;污水处理业务收入6.33亿元(含管网泵站运维收入),同比增长2.55%。 供水服务业务。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303万吨/日,其中中山本地设计供水能力为265万吨/日,服务范围覆盖22个镇街及火炬高新区、翠亨新区2个功能区,服务人口约146万户,供水服务面积约1650平方公里,承担中山市约94%的供水任务。报告期内,公司本地售水量为4.5亿吨,同比增长7.5%。为强化供水保障能力,公司年内完成153个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及210多公里的老旧管网改造,并顺利推进多项重点工程: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翠亨起步区第二条供水主管工程、东部片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均按期达成年度建设目标;东凤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全面完成土建施工及设备调试,通过综合验收并投入试运行,新增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日,进一步优化了区域供水体系。 污水处理业务。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75万吨/日,服务范围覆盖中山市10个镇街。报告期内,高效完成5个镇街55条(段)暗涵清淤工程,累计清淤长度35.5公里、清淤量12.4万立方米,系统性提升管网输水效能;推进西区、南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质扩容。智慧化排水建设取得突破,集成GIS、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形成全域排水设施“一张图”数字化管理模式,基于该平台推动泵站“无人值守+智能巡检”运维转型,年内完成3座泵站智能化改造。 2.固废板块 公司固废板块以垃圾处理、环卫服务为主,深耕本地市场,开拓外地业务。固废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6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3.43%。其中,垃圾发电业务收入3.64亿元,同比增加9.00%;环卫服务业务收入3.99亿元,同比增长63.48%。 垃圾发电业务。中山公用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通过本地与异地协同发展,报告期,公司旗下垃圾焚烧发电厂合计处理生活垃圾138.25万吨,总发电量达5.69亿千瓦时。公司旗下北部公用持有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设计年处理规模79.2万吨,服务覆盖中山市8个镇区,形成稳定运营能力;报告期内,每吨垃圾发电量达460.38千瓦时,较上年同期提升6.23个百分点。株洲市公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报告期内处理生活垃圾60.87万吨,日均处理量超过1500吨,同比增长11.09%。株洲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管理模式创新和技术升级,2024年成功落地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实现蒸汽余热梯级利用,有效降低厂用电率并拓展资源化利用场景,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 环卫服务业务。公司持续深耕区域环卫市场,致力于打造城市管家综合服务提供商,已取得清扫收集运输类特级资质、生活垃圾处置类一级资质及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等核心行业认证。公司服务范围覆盖中山中心城区及港口、黄圃、民众等镇街,市场份额占比超40%,全面负责中山市1700家医疗机构(含动物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医废处理能力达25吨/日且处置率保持100%,同步承接园林绿化、资产管理与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业务。在异地拓展方面,公司运营深圳市5个垃圾填埋场及1个渗滤液处理厂运维项目,并持续推进湖南省东安县PPP环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跨区域服务能力。 3.新能源板块 新能源板块深入践行绿色发展战略,通过构建“产融融合”与“投建协同”机制,构筑以基础资产和前沿技术为核心的“4+2+3”商业模式,即“光伏+储能+充电桩+可控负荷”4大资产、“区域微网+虚拟电厂”2个核心技术平台、“电力交易+碳交易+资产交易”3大交易,引进集成安全性、美观性与安装便捷性优势的装配式光伏安装工艺,形成规模化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新能源板块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光储充一体化业务,聚焦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景,成功落地“低碳工业园”“低碳政区”“低碳校园”等示范标杆,构建多能互补、智慧协同的综合能源发展体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投建光伏电站,业务覆盖全国18个城市,累计投运分布式光伏项目60余个,装机并网容量超过250MW,其中2024年新增并网容量超过180MW,“光伏+”模式在污水处理厂、产业园区等多元化场景的落地成效凸显。 4.工程板块 工程板块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兼有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构建起涵盖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排水管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电力工程等多元化业务体系。报告期内,依托全产业链协同优势,深度参与中山市治水攻坚,高效推进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重点工程,同步推进供水保障相关战略性项目,显著提升城市供排水系统韧性和营商环境。在建筑工程领域,重点实施中山市第一中学、纪念中学扩建工程,打造教育基础设施标杆;承建大湾区低空经济展销中心(一期),精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创新新能源-工程协同开发模式,实现光伏电站、储能系统等新能源项目与工程建设的全链条联动,有效降低边际投资成本并提升综合收益率,推动集团新能源业务向“投建营一体化”深度延伸。 5.其它业务板块 公司其它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投资、市场运营、港口客运等业务。其中: 金融投资方面,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55%股份;同时,与其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合作设立了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夹层投资基金、致远创投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Pre-REITs基金等多个基金,形成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市场运营方面,公司拥有34个农贸(批发)市场及商业体,范围覆盖中山市17个镇街,总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是中山市最大的农贸市场集群。报告期内,首次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近3年累计完成21家“香山新街市”改造提升,占全市总量22%。 港口客运方面,新中山客运港正式启用,开通香港市区、香港国际机场、深圳蛇口、澳门等航线,运营5艘豪华高速双体客轮,报告期内完成总客运量超66万人次。 (二)公司发展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1-2026年战略目标,发挥“双核双轮”战略框架引领作用,全面践行“价值回归,链主企业,行业一流”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为用户提供服务,为员工缔造平台,为股东创造收益,为社会承担责任,完善全市供水保障、助力水污染治理、拓展环保产业链、强化工程项目资质、推动业务集群数字化建设,已成为民生保障和环保产业等公共服务的重要供给者。 1.主业整合深化,运营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主业专业化整合加速。完成“供水一盘棋”战略布局,率先在小榄镇实现“供排一体化”;智慧排水平台进一步升级,新增509套感知设备和完成67个泵闸站自控改造,完成4.2万户排水户数据入库,并依托中山市政务云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与多部门协同;二是加快构建固废平台公司。强化“固废+环卫”协同,围绕“城市服务”“再生资源”“工业环保”“科创智造”等领域补链强链延链。提升平台公司运作水平,垃圾焚烧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均同比上升,运营效率居行业中上游,同步积极探索中山公用特色产业园建设运营模式。三是新能源业务快速拓展。报告期内,新能源板块在调结构、保安全、促消纳、扩投资、降电价等方面初见成效,并网及在建新能源项目总容量约500MWp(含充电桩),零碳智慧能源园区建设方案通过“能源建设-能源管理-智慧运营-平台交易”四部曲策略,实现园区用能成本下降与资源优化配置。 2.生态治理突破,民生服务全面升级 一是治水攻坚成效显著,生态基底持续夯实。三大未达标水体治理、农污治理项目全速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效果显著,阜沙镇牛角正河清淤项目获全省推广,“三池两坝”鱼塘尾水治理技术被纳入省级标准。二是民生服务能力提升,人居环境全面升级。推进供水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全市12个镇街供水资产整合,二次供水设施标准化改造惠及11万户居民。高品质打造华侨公园项目,塑造城市新名片,攻坚克难达成“双中”项目主体结构封顶目标,打造教育品质工程。中心城区4个街道试点整合市、街道两级环卫业务,入选“中山改革典型案例”,并进一步拓展至坦洲镇等区域,推动城乡环境质量提档升级。三是城市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助力中山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中跃居全省第6位,城市排水管理能力持续优化,城区积水点显著改善。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打造21家“香山新街市”。中港客运完成新港搬迁并开通深圳蛇口、澳门航线,为湾区互联互通注入新动能。 3.机制改革深化,创新动能加速释放 一是人才机制改革成效显著。由“盘点人才”提质扩面实施“组织、机制、人才、资源”全面盘点,盘点结果刚性应用,经营层结构持续优化。推行职业经理人契约化管理,薪酬向关键岗位倾斜,试点OKR绩效工具与增量激励,强化“能上能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机制。二是组织与业务效能双提升。充分对标市场化标杆企业成功变革经验,以工程公司为试点打造“专业敏捷型”组织,全面优化授权、职级和薪酬体系,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体系。财务共享中心正式运营,实现资金归集、结算线上自动化,推进“业财数”标准化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三是创新要素集聚与数字化转型。成立珠三角第二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鱼塘尾水治理项目获评“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环保共性产业园项目获省二等奖。构建“数字工程”“数字人资”等8大模块,实现数据可视化与敏捷化管理。持续完善“公用云”建设,保障数据安全,支撑经营和业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4.治理体系优化,企业价值持续彰显 一是规范法人治理,优化决策机制。明确法人权责清单,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及专门委员会风险预判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合理性,促进“三会一层”治理结构高效运行,治理水平获评“董事会价值创造奖”和“中国ESG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50”等,得到资本市场高度认可。二是深化市值管理,增强股东回报。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推行5.14亿元特别分红,建立稳定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全年举办40余场投资者交流活动增强市场认同。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稳健经营。靠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开展项目绩效、采购管理等专项检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程,构建“大监督”体系。四是塑造品牌形象,彰显社会责任。“水治理”与“香山+”多品牌战略实现超千条全渠道传播,ESG报告连续获万得Wind A级评级,斩获“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殊荣,治水项目更获“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集体”称号,彰显国企生态建设标杆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备注:公司与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向中山投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环境”)增资6,300万元,受让投控环境70.00%股权。增资后,投控环境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9月取得控制权,并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规定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控集团持有中山公用 48.73%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出具《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并于2025年1月16日出具《2025年度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2025年度主体评级报告有效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报告到期后完成2026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届时将在巨潮资讯网及评级公司网站上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事宜 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投控集团于2022年12月13日(增持首日)至2024年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86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股份金额为76,285,637.69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事宜 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函》,其名称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更名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关于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事宜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8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3年4月27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3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3.2024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2月26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3月1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5月7日,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事宜 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该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5-02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8,820,443.6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1,781,751.29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4年底母公司法定公积金737,555,675.50元,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2024年度母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母公司本年实现利润为761,781,751.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697,357.42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23年度利润293,546,226.00元后,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541,932,882.71元,其中已在2025年1月派发特别分红513,705,895.50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5,111,351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80,2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353,952.66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加上2024年度特别分红已派发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全年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2.8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50,506,922.7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 2.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023年度为21,309.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6%;2024年度为14,491.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50%。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地址: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 2.价值在线-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https://eseb.cn/1nzjnjKfN84)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 2.价值在线-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https://eseb.cn/1nzjnjKfN84)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独立董事李国辉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许冰女士、董事会秘书周飞媚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程青民先生。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参与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效率,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易董价值平台路演广场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特此公告。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精神,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提速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运营效能。一是主业专业化整合加速。完成“供水一盘棋”战略布局,率先在小榄镇实现“供排一体化”;智慧排水平台进一步升级,新增509套感知设备和完成67个泵闸站自控改造,完成4.2万户排水户数据入库,并依托中山市政务云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与多部门协同;二是加快构建固废平台公司。强化“固废+环卫”协同,围绕“城市服务”“再生资源”“工业环保”“科创智造”等领域补链强链延链。提升平台公司运作水平,垃圾焚烧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均同比上升,运营效率居行业中上游,同步积极探索中山公用特色产业园建设运营模式。三是新能源业务快速拓展。报告期内,新能源板块在调结构、保安全、促消纳、扩投资、降电价等方面初见成效,并网及在建新能源项目总容量约500MWp(含充电桩),积极探索园区低碳转型新路径,打造“零碳智慧能源园区解决方案”,实现园区用能成本下降与资源优化配置。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8亿元,同比增长9.22%;实现归母净利润11.99亿元,同比增长24.02%,总资产324.11亿元,同比增长11.69%,稳步提升经营业绩。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3,705,895.5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353,952.66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综合上述,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比例约为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2.89%。公司将持续推进利润分配,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践行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治理结构高效运行。2025年2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科学配置实现“专业互补、优势叠加”的治理格局,组建专业化、年轻化、多元化上市公司董事会,促进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披露ESG报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重视环境保护,为向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持续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和品牌价值。2024年,公司获得Wind ESG评级A级,荣获中国ESG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50、2024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品牌价值。 四、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 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披质量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所有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公司积极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传递公司价值,2024年举办40余场投资者交流活动,联合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多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动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了解,增加资本市场认同,共同构建和谐共赢的资本市场伙伴关系。 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企业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坚持重视股东回报,夯实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3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23年公司债券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50,051.59元,其中: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50,051.59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50,055.16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7元。 (二)关于202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28,031.08元,其中: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28,031.08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28,256.1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5.09元。 (三)关于202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号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9,5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00,000.00元,其中: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116,594.9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594.97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99,950.00万元,累计投入99,955.01万元,差异5.01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净额99,950.00万元,累计投入99,952.80万元,差异2.80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3年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江皓先生、独立董事吕慧先生、骆建华先生、李国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形成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价值暨ESG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社会价值暨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审议结果:关联董事郭敬谊先生、余锦先生、陈林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投资管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投资实际情况,同意对《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 1.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分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1,390.00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25,85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超过5,070.0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不超过31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不超过160.00万元。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003.58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敬谊、余锦、陈林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劲松 注册资本:¥2,739,916,278.22 主营业务: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557,892.53万元,净资产2,393,814.08万元,1-12月营业总收入585,025.17万元,净利润147,553.96万元。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21,087,664.00 主营业务: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75,874,510.79万元,净资产15,308,538.13万元,1-12月收入2,719,878.91万元,净利润1,054,467.25万元。 (3)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思聪 注册资本:¥260,000,000.00 主营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山中环广场3座801号商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5,114.75万元,净资产34,372.90万元,1-12月收入2,641.90万元,净利润1,199.4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的规定,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5%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任职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飞媚女士任职股东代表监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43.83%的股份,且陈晓鸿先生任职副董事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收取管理费、污泥运输、干化污泥处理费、环保咨询、工程施工、沼液处理等共计23,350.00万元,采购商品、污泥处理等共计4,720.00万元,房屋租赁、土地租赁等共计220.00万元,房屋出租、设备出租等共计160.00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实际与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收取管理费、污泥运输、干化污泥处理费、环保咨询、工程施工、沼液处理等共计9,303.88万元,采购商品、污泥处理等共计2,696.45万元,房屋租赁、土地租赁等共计263.04万元,房屋出租、设备出租等共计1,659.89万元。 (2)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收取管理费等2,500.00万元,承销费、财务顾问服务等250.00万元,房屋租赁90.00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实际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收取管理费等1,903.26万元,公司债承销96.75万元,房屋租赁79.62万元。 (3)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保函服务100.00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实际与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保函服务0.70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1.受市场变化、业务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并须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