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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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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595,379.91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8%。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装备制造板块
  装备制造业是工业稳增长的“压舱石”,其发展态势对工业具有重要影响。2024年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运行良好,有力支撑工业稳增长大局。2025年装备制造业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整体上仍有望保持平稳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船舶等细分领域将延续高景气度。同时,行业发展将面临需求不足、国际打压加剧、经营压力增大等不稳定因素及风险,仍需从供需两侧出发瞄准高质量发展,在政策、产业链、生态上协同发力,推进行业实现平稳增长。国家层面以《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纲领,明确以“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为发展主线,重点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保障装备制造业供应链安全。
  公司作为国际国内制造领域备受认可的合格供应商,凭借其全面的资质、稳定的产品性能、可靠的工期保障以及在生产工艺上的行业领先地位,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品牌信誉。公司定位自身为高端绿色制造企业,这不仅是对当前市场趋势的精准把握,也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深刻洞察。在保持现有产品种类与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校的合作,这一战略决策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更好地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趋势,满足国家和市场日益增长需求。
  (2)环保板块
  目前,环保市场处于规模庞大但增速放缓的阶段,2024年中国环保行业总产值已突破2万亿元,涵盖水处理、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等多个细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至340亿元,重点支持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的深度治理项目,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将逐步把超低排放要求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倒逼传统行业升级转型。随着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增量市场趋于饱和,增长变缓,竞争格局呈现分化状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整合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被压缩,催生出技术创新驱动转型的动力,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资源化和智慧化转变。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环保设施的智慧化运营。
  其中,火电行业烟气治理技术、装备和市场均已成熟,市场增长空间有限。非电行业中,钢铁与焦化行业作为超低排放改造的“主战场”,水泥行业处于成长期,多地要求2025年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随着环保政策的推进,非电行业的烟气治理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成为市场增长的新动力。因行业存在一定的资金、技术门槛,潜在进入者威胁较小。烟气治理是解决工业烟气污染的主要手段,替代品威胁较小。2024年多个部门发布文件推进煤电、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政策驱动下,各行业对烟气治理的需求将持续释放,为行业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空间。
  (3)锂电池负极材料板块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和储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是负极材料需求增长的核心驱动力。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超过1200万辆,中国占比超50%,带动负极材料需求量大幅攀升。国家通过新能源汽车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负极材料产业升级,2025年锂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将呈现“需求增长→技术突破→集中度提升→价格修复”的螺旋式发展路径。未来,具备技术优势、成本控制能力和全球化布局的头部企业将主导市场。
  3、报告期公司从事业务情况
  (1)装备制造板块
  公司装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大型铸钢件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按照用途可以分为火电设备铸件、水电设备铸件以及其他铸件,本年度新增加核电设备铸件。主要火电产品有:高/中压内、外汽缸,阀体,叶片环,汽封体,CB2高压内缸,CB2阀体,超超临界主汽调节阀,燃机排气缸、透平缸,持环等;水电产品:上冠、下环、转轮体、整铸转轮、活门,阀体,推力头、叶片、增能器、导叶等;核电产品:隔板套半环、平衡环;其他铸件主要为轨道交通产品:内燃机车转向架、矿用卡车轮毂、架体等。
  (2)环保板块
  子公司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从事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和能源管理工程服务,主要业务涵盖烟气治理和能源管理两大领域。烟气治理方面,设计研究院主要面向钢铁行业冶金系统球团、烧结、市政供暖公司燃煤锅炉、垃圾焚烧炉、燃煤火力发电厂等提供配套的烟气治理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运营服务,主要涉及脱硫、脱硝、除尘等领域。能源管理方面,设计研究院主要面向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提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及环保方面的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同时,设计研究院面向钢铁、市政、化工、电力等行业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3)锂电池负极材料板块
  公司参股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年产能为10万吨,报告期内四川瑞鞍运行及业绩均表现良好。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7,282,509.08 元,同比增长 21.36%,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87,545,837.38 元,同比增长 21.92%。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2,856,948,091.37 元,比上年末增幅 1.49%,归属于上市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 1,669,457,865.02 元,同比上年末增幅 9.6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购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 4月 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轶妍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0,351,557.2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8,002,557.15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320,426,264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595,379.91 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八:《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九:《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轶妍回避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勾敏、洪跃鑫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福鞍股份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勾敏回避表决,通过。
  议案十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宇,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福鞍股份(603315.SH)、神工股份(688233.SH)、中触媒(688267.SH)、何氏眼科(301103.SZ)、亚世光电(002952.SZ)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博佳,高级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福鞍股份(603315.SH)、神工股份(688233.SH)、机器人(300024.SZ)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青松,高级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税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福鞍股份(603315.SH)、神工股份(688233.SH)。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艳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3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0,351,557.2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8,002,557.15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320,426,264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595,379.91 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公司拟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拟减少6万股,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0,426,264股减少至320,366,26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2,042.6264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2,036.6264万元。
  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进行拓展,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调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事项: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0至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1、议案12、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吴迪、张轶妍、勾敏、洪跃鑫、穆建华、刘爱国、韩跃海、尹晨阳、秦帅、刘迎春、李健、于广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9:00一15:00 股东的信函到达日不迟于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5、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
  联 系 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12-8492100
  邮 编:114016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曼女士、李永强先生、马宏儒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福鞍股份2024 年度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0,351,557.2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8,002,557.15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320,426,264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595,379.91 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九:《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拟减少6万股,该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0,426,264股减少至320,366,26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2,042.6264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2,036.6264万元。
  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进行拓展,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思琦、韩跃海、尹晨阳回避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5年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银行授信和经营预算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需申请银行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金额合计不超过65,000万元,金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授信、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保理、信用证、供应链等金融业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业绩、并结合其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工作表现,采用年薪与年终考核奖金机制进行发放。
  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根据《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领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薪酬方案合理,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行业、地区综合薪酬水平范围之内,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穆建华、刘爱国、韩跃海、秦帅、林曼、李永强、马宏儒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7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议案十八:《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川瑞鞍向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
  公司为上述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鞍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思琦回避表决,通过。
  议案十九:《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福鞍股份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跃海回避表决,通过。
  议案二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议案二十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福鞍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623.03万元,计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55.7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7.79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5.45万元。
  公司2024年度核销应收账款22.00万元,对本公司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9.31万元。
  3、公司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7.31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57.4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7,623.0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九企贸易有限公司、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是否逾期:无。
  ● 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辽宁九企贸易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公司计划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其中预计对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预计对辽宁九企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预计对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时授权上述担保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授权的时间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韩跃海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所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状况如下:(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68,89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1%。包括:为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50.00万元;为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43,149.83万元;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999.65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瑞鞍”),是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四川瑞鞍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4,9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99.6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
  3、担保金额:4,900万元
  4、担保方式: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
  四川瑞鞍向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
  公司为上述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四川瑞鞍的控股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1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四川瑞鞍向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由公司为上述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49%)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法人信息
  ■
  (二)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万元)
  ■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形成说明
  关联关系形成说明:公司副董事长吕思琦女士在四川瑞鞍担任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迎春先生在四川瑞鞍担任董事,形成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川瑞鞍向中国工商银行雅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期限 1年。公司为上述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提供人民币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议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参股公司本次融资对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其发展,公司担保比例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68,89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41%。包括:为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50.00万元;为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43,149.83万元;四川瑞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999.65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591.61万元,较预计减少2,518.39万元。
  ● 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12,915.00万元。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在 2024 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13,11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591.61万元,较预计减少2,518.39万元。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2,915.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8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数量:6万股
  ●回购价格:5.609元/股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5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3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122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6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4年07月26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20,426,2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88,985.95元。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20,426,26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595,379.91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且该事项将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完毕,则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为:P=P0-V=5.692元/股-0.083元/股=5.60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续签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若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完毕,则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609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36,540元。
  四、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0,426,264股变更为320,366,26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通知债权人、公告、完成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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