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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国内需求强度进一步减弱,粗钢产量虽有小幅下降,但粗钢表观消费量降幅远大于产量降幅,钢材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原料价格保持相对坚挺,钢铁行业利润空间收窄,行业亏损面持续扩大。面对严峻形势,公司积极推进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降本增效等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生产经营实现了平稳发展。公司连续6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考核A类评级,在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中位列330位。 2024年,公司产钢1,141.07万吨,同比增加1.51%;生铁1,002.44 万吨,同比增加2.46%;钢材1,106.79万吨,同比减少0.07%;焦炭101万吨,同比增加32.42%;入炉烧结矿1,353.67万吨,同比增加9.00%;球团125.79万吨,同比减少14.72%;实现营业收入460.58亿元、同比减少3.93%,利润总额-16.07亿元、同比减少8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亿元,同比减少91.21%;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同比减少96.3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6.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1.65亿元。 主要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转型升级,竞争实力实现跃升 推进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公司本部大方坯连铸机、3#LF精炼炉、制氧、中大棒、三高线、2#高炉等项目陆续投用;泉州闽光4#、5#高炉,罗源闽光110吨转炉、双高线、七机七流连铸机建成投产。随着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的逐步投产,生产新平衡逐步建立,市场响应能力逐步增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按订单和即时利润排产的生产模式开始重构,部分经济技术指标逐步回归行业第一方阵。坚持绿色发展,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项目47项,公司本部、罗源闽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基本完成,公司本部清洁运输完成公告公示,泉州闽光项目按计划推进。坚持环境治理,通过开展环保合规管理、环境监测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措施,实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以上,外排废水手工检测指标合格率100%,废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二、坚持创新赋能,发展动力更加强劲 强化科技创新,三钢科技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12项产品技术质量难题完成揭榜,立项重点技术攻关项目41项、完成攻关目标35项,高新研发项目51项、完成48项,获得科技进步奖2项,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14个,获得授权专利73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紧贴市场需求推进产品研发,成功开发新品钢种17个、新产线钢种15个,产品结构持续完善。推进各类产品的取证认证工作,顺利通过三高线及一棒扩规格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推进数转智改,智能运营系统逐步优化,实现经营管理、生产管理业务操作100%线上化管理,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逐步提升。铁区集控项目智能应用、炼钢及钢后智能工厂数字铸坯、物流跟踪、操业导航、设备监测等创新应用平台持续完善,铁前1#、2#高炉、能源等岗位入驻智控中心,实现远程集中操控;日成本、日毛利、存货资金占用等大数据应用成效明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由AA级提级至AAA级,三钢闽光获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标杆企业。 三、强化集中一贯,生产组织协同高效 推进集中一贯制管理,实现战略、营销、生产、质量、采购、财务、安全、环保等业务集中专业化管控。强化生产组织一体化管理,以效益最大化灵活组织生产,合理调配各基地产量,建立以合同为中心的生产一贯制管理体系,生产合同完成率提升至95.29%,达到较好水平。2024年,降低原燃料采购成本3.65亿元,三地备件、辅材、耐材实现集中采购,降低采购费用3.63亿元。强化销售一体化管理,积极引导市场,着力增强公司定价能力,闽光建材、中厚板、圆钢均价分别高于“周边四地”均价97元/吨、200元/吨、47元/吨,省内市场占有率均保持较高水平。建材、中板、圆钢省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0%、78%、70%。抢抓市场机遇,出口钢坯10.6万吨,创效超过2,600万元。推进工序协同降本,2024年公司本部转炉入炉铁水平均温度1,367.6℃,同比提高21.5℃;轧钢热装率56%,同比提升5.11个百分点。持续推进改善提案管理,立项提案2,236项,预计降本增效1.02亿元;强化钢坯库存管理,完成超库龄钢坯处置,减少占用资金1,551万元。 四、坚持协同创效,多元发展提档增速 闽光软件全面承接三钢智能制造运维、玉昆钢铁数字化转型和马坑矿业数字化矿山运营等项目,取得ITSS三级资质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自2024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现营收7,946.45万元,净利润792.41万元。闽光云商首个自营仓、云招采平台、云通优选车后商城上线运营,自营业务大幅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92亿元,利润总额3.74亿元,其中自营外部业务交易额(不含税)91.66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毛利1.46亿元、同比增长106.55%。闽光云商再度获评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创新企业称号,入选福建省“八闽综改企业”第二批试点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56,828.44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56,828.4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56,828.44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56,828.44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56,828.4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56,828.44元。 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6月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11股股票。2023年8月公司启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22,500,011股股票向3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5元/股。2024年3月,已履行了股权激励计划审批、决策程序,并完成了激励对象股票授予、登记上市工作。 因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与制定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继续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三钢闽光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4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授予价格2.55元/股,支付325名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款57,375,028.05元,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11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51,576,238股,变更为2,429,076,227股。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4〕164号),2024年10月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审计团队已连续6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期间该团队成员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定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吻玉、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定海、项目质量复核人张果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年报审计费用预计为210万元(不含税),2025年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3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钢闽光)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天仁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此外,独立董事高升先生、张萱女士因另有公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天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萱女士、郑溪欣先生、高升先生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述职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如下:2024年年末资产总额5,164,568.01万元;2024年年末负债总额 3,227,331.5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605,842.10万元,营业成本4,409,910.20万元,税金及附加为18,128.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663.50万元,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89元。 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如下:1.营业收入为421.19亿元;2.2025年度投资项目财务预算安排用款19.90亿元。上述主要财务指标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内容:主要产品计划产量为转炉钢1,123万吨、生铁981万吨、入炉烧结矿1,335万吨、球团126万吨、焦炭97万吨、钢材1,072万吨、石灰(含石灰粉)63.2万吨。公司2025年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如下: ■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计划安排投资199,007万元,主要新建续建项目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1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0万元(不含税)。 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报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公司各业务条线职责,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对公司本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15时,召开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以及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 3.上述提案1至7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出述职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5月21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1810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92,433,949.8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634,966.99元。 2024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89,139,701.56元,加上当年转入净利润92,433,949.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法定公积金为1,225,788,119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1,573,651.4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500,011股。2023年8月公司启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22,500,011股股票向32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5元/股。2024年11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止,公司以授予价格2.55元/股,支付325名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款57,375,028.05元,回购注销已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11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451,576,238股,变更为2,429,076,2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和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公司各业务条线职责,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对公司本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现有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生产制造部、设备工程部、钢铁研究院、安全环保部、保卫部、监察室、审计部、法律事务部(风险控制部)、党群工作部(工会)。 2.二级单位 铁前事业部、板材事业部、长材事业部、维检事业部、运输事业部、动能事业部、原燃料采购公司、销售公司、设备材料采购公司、废钢处理公司。 3.分支机构 厦门分公司、福州分公司,二个分公司隶属销售公司管理。 二、调整优化公司本部设置情况 1.监察室、审计部、法律事务部(风险控制部)合并成立内控部。 2.设立战略投资部。 3.原燃料采购公司更名为原燃料采购部,设备材料采购公司更名为设备材料采购部,销售公司更名为销售部,废钢处理公司更名为废钢处理部。 三、调整后的公司本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部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战略投资部、生产制造部、设备工程部、钢铁研究院、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内控部、党群工作部(工会)。 2.二级单位 铁前事业部、板材事业部、长材事业部、维检事业部、运输事业部、动能事业部、原燃料采购部、销售部、设备材料采购部、废钢处理部。 3.分支机构 厦门分公司、福州分公司,二个分公司隶属销售部管理。 公司组织机构按上述设置调整后,原有机构自然撤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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