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购回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感冒灵颗粒、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铝碳酸镁咀嚼片、枫蓼肠胃康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皮肤病血毒丸、小儿咳喘灵颗粒、金匮肾气片、降糖舒丸、独活寄生颗粒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
  ■
  3、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具体如下:
  (1)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同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进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2)生产方面: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销售方面:报告期内,为了长远的发展需要,公司对原有的组织架构和营销渠道进行优化和调整。销售模式方面,逐步由经销商模式调整为自营+推广服务商的混合模式;组织架构方面,自营团队初步搭建完成,职能得到细化和明确;销售渠道方面,普药产品保持原经销模式不变,以止咳宝片为核心的OTC系列产品,已建立起从公司到配送商到药店的渠道,OTC产品分渠道销售管理的基础条件已具备;品牌推广方面,从传统、单一的电视广告,和地面媒体、新媒体广告等完美地结合,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认知,增加新的消费群体。
  (4)研发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的投入,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铝碳酸镁咀嚼片、利福平胶囊、尼群地平片、布洛芬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8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5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4、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有一百多年历史,在清代末期就享有盛誉,具有“宣肺祛痰、止咳平喘”之功效。经临床总结有三大特点:一是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临控+显效率为73%,总有效率为93%;二是毒副作用低,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三是对虚寒型和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最好,总有效率分别是100%及95%。
  止咳宝片属于中成药止咳化痰类药品,根据米内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公司的止咳宝片连续多年位列止咳祛痰平喘类中成药前十大品牌。同时,公司将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5、主要的业绩情况
  2024年,公司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进行营销组织变革,对原有的组织架构和营销渠道进行优化和调整,在药店销售方面逐步由经销商模式调整为自营+推广服务商的混合模式。由于营销组织变革和营销模式的调整,涉及到销售渠道的衔接和药店销售业务的交接,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变革的顺利推进,公司减少了核心产品止咳宝片的发货,导致毛利较高的止咳宝片销售收入同比降幅较大。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特一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在减少止咳宝片产品发货的同时,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力度,当期销售费用占比较高。这些主要导致了公司2024年业绩下降幅度较大。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78.52万元,同比下降35.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9.50万元,同比下降91.90%的经营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现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4日(8:00~12:00,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5年5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邮箱:ty002728@vip.163.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许松青、卢北京、赵晓波、赖瀚琪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5年4月26日对外报出。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信息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于2017年12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5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000,000.00元。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合计31,023.8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92.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70.71万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92.8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原预定完成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在内部装修阶段,后续尚需根据员工实际入住情况分阶段购置家具、电器及开展软装设计,并完善相应的配套工程。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对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25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72,674.04万元,负债总额为61,98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89.4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8,751.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96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8,651.47万元,负债总额为2,751.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899.8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9,649.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7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1,66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495,003.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1,572.66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8,363,430.73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53,494,039.54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购回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2,531,525股(其中公司已购回股份12,729,618股),公司正在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尚有778,287股未行权。按公司总股本扣除已购回股份加上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若全部行权后的股本500,580,194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不超过25,029,009.70元(含税)。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029,009.7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3,850,252.64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8,879,262.34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580.04%。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上表中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56,409,852.5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4,268,299.02元、13,974,439.72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7%、0.5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时,本次续聘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选聘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投标邀请书》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期限最长拟为三年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学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艳群,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0年3月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信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就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大信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大信事务所资质资料等。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