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公司代码:600820 公司简称:隧道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议,2024年末,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91,701,140.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7,978,771,463.59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建筑业分为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公司工程施工、设计、投资板块属于建筑业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 2、行业特点 公司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 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体现城市综合发展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市政公用设施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仍较为薄弱,需要大量新建道路、排水、燃气管网等。一些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由于使用年限较长,面临着道路拓宽、管网升级改造的问题。此外,随着近年来“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的智慧城市建设,也迎来新的高潮。 (2)市政工程设计 市政工程设计处于基建产业链的上游,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也将保持稳步发展态势。 (3)市政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包括越江隧道、轨道交通、燃气管线、公路施工等。 ①越江隧道 国内许多大城市都临江、河或湖而建,随着经济增长及城市扩张,跨江或跨河间往来日益密切,越江公路隧道由于环境污染小、运行速度快等优势,正成为许多城市解决跨江往来首选。盾构法是目前建造隧道较为成熟和先进的施工方法,国内许多城市建设或规划都采用盾构法建造隧道,如上海长江隧道、上海北横通道、珠海横琴马骝洲交通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等。 公司所在的长三角地区地处长江流域,城市化发展水平较高,城市交通建设的不断发展决定了该地区具有大量的越江、湖底隧道需求。 此外,其他隧道施工领域也有良好的市场机遇,例如在水利水电隧道施工领域,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水资源分布不均,北方地区严重缺水,因此引水项目前景广阔。 ②轨道交通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城市轨道交通有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以及悬浮列车等多种类型,号称“城市交通的主动脉”。截止报告期末,全国已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已达54个,线路325条,运营里程10945.6公里。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位居城市轨交发展水平前列,上海运营总里程达871.6公里。相对于传统的交通方式,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未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③燃气管线 目前,我国管道运输已成为继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之后第五大交通运输方式,而燃气管道建设则是今后的一大亮点。 ④公路施工 公路是国民经济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的重点领域。目前,中国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着总量不足和结构矛盾等突出问题。中国公路发展正处于加速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只会加强,不能削弱,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适度增加公路建设投资,将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路桥、燃气及新能源、水务与环境、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投资、运营养护和物业管理业务,同时还包括与施工业务相配套的盾构(含数字盾构)设备制造业务,此外公司近年来还广泛涉足产业基金、融资租赁、保理等类金融业务,以及与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低空经济等相关的新兴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业务板块如下图所示: ■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包括工程施工和工程设计两大子板块。 ①工程施工业务 目前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分为地下业务及地上业务。 地下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轨道交通、水务、能源和地下空间等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目前已承建的14米以上超大直径隧道工程项目已达到32项,代表项目如上海长江隧道、上海市域铁路机场联络线、杭州钱江隧道、武汉三阳路隧道、珠海马骝洲交通隧道等。凭借盾构法、沉管法、管幕法等领先工艺,公司已在国内外总集成、总承包建设隧道工程上百项,产品直径基本涵盖全球现有隧道工程的所有尺寸。 轨道交通方面,公司已先后为南京、杭州、郑州、昆明、武汉、天津、乌鲁木齐、南昌等国内众多城市成功打造了当地首条地铁线路,累计推进里程约1017公里。 此外,公司还广泛从事引水隧道、电厂取排水隧道以及自来水、污水市政管道安装、城市燃气管线及设施施工安装业务等,代表项目包括上海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上海竹园污水处理工程、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 地上业务方面,包括高速公路、铁路、道路、桥梁以及房屋建筑等。公司全面参与了上海市高架、道路、桥梁、机场、火车站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公司广泛参与建设了上海东海大桥、上海昆阳路大桥、江西南昌朝阳大桥,以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浙江杭绍台高速公路、上海济阳路快速化改建、沪通铁路等重要工程。 ②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目前公司工程设计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公司一一城建设计集团和上能院开展,业务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市政工程、燃气管网、加氢站、天然气储气站、地下管廊、人防设计等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以及相关高端咨询服务。此外,近年来,城建设计集团在城市更新、低空经济、车联网(车路云)、无人驾驶、城市生命线、数据治理、智慧水务等,上能院在储能、光伏、风能、节能环保、智慧管网、碳中和、能源咨询、资源再利用、深海经济等领域开展业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有资质已完全覆盖公司现有业务范围,主要资质如下: ■ (2)基建投资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以PPP、BOT等方式参与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主要由下属子公司一一上海隧道、上海基建、城建投资、市政集团等开展,近年来公司已建、在建和运营的大中型项目(含BT、BOT、PPP模式)52项。 (3)城市运营、维保及城市公共空间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运营业务包括两方面,一是PPP等重资产项目的运营,二是以提供专业运营服务为主的轻资产运营。轻资产运营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城盾隧安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集团主要为市政道路桥梁、高速路网等基础设施提供设施维保、应急保障、智慧管养等运营服务;城盾隧安主要为隧道、轨道交通等地下基础设施提供应急抢险,以及面对地下基础设施后市场提供安全运维管养服务;并对外提供运营咨询服务;瑞锦诚服务主要依托物联网技术和智慧物业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为人居、工作、公建环境等城市公共空间提供物业服务。 (4)数字信息业务 公司数字信息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城建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字集团基于高性能的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提供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和系统集成的专业服务。主要业务及产品从项目级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城市级智能监管平台,覆盖数字化咨询、智慧基建、智慧交通、智慧环境、智慧医疗、建筑信息化、韧性城市、数据治理、数字孪生、车路协同、行业大模型、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安装等多个领域。 (5)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盾构设备相关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城建隧道装备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能够生产制造直径15m级以上超大直径盾构机,具有年产量Φ8米以下盾构40台、Φ10米~Φ16米大盾构6台的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中国工程机械协会认证的“全断面隧道掘进机生产企业与服务水平一级”资质。掘进机产品主要包括:土压平衡盾构、泥水平衡盾构、复合铰接式盾构、双模式单护盾TBM掘进机、类矩形盾构、矩形顶管机、地面出入式盾构等,规格大小涵盖:Φ1米以下微型至Φ15米以上超大型,形态涵盖:圆形、矩形、类矩形等多种开挖断面,适应于多种复杂地层环境和各类苛刻施工条件,可满足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如大型越江公路隧道、轨道交通、人行通道、集成式综合管廊等各类工程建设需求。 公司数字盾构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上海数字盾构技术创新中心开展,通过融合大数据、5G网络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施工信息的精准感知基础上,快速判断盾构状态并认知周边环境特征,实现盾构自动掘进。 (6)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全资孙公司一一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围绕隧道股份产业链上下游,提供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服务,打造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业务区域选择方面,聚焦公司传统重点市场区域,深耕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同时积极布局其他重点潜力地区;行业选择上,主要围绕隧道股份产业链上下游,重点布局基建业务领域。 保理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上海晟元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晟元保理主要业务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即供应链保理)。客户范围主要为公司体系内相关基建企业,及部分体系外关联企业。 2、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①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 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 工程总承包模式,即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了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等工程各环节的内容。总承包商再将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商。分包商由总承包商统一协调、管理,以分包合同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以总承包合同对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企业基于纵向一体化战略的模式,有利于控制项目投资、加快建设周期、提高管理效率。 施工总承包模式指总承包商仅对工程施工进行总承包,勘察设计、原材料采购等环节由业主负责。 专业承包模式指专业施工单位就建设项目的某些分项工程(如:桩基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安装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实施专业承包。 ②基建投资和运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为PPP投资模式。 PPP投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公共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模式,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项目签订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2)设备制造业务 盾构制造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即通过设备的需求量确定设备的生产规模。具体模式为:在业务获得阶段,通过向目标客户投标的方式确定购买数量,并与客户签订购买合同;设备生产阶段,在编制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设备生产量采购相关材料并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测试、安装并移交相关设备;此外,在设备使用期,制造商还可为客户提供设备的操作培训、维护以及质量跟踪等服务。 (3)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售后回租、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模式等。 售后回租模式,是指承租人为了实现融资的目的,将其自有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该物使用,并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直接租赁模式,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 经营性租赁模式,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为止的交易方式。 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正向保理业务的债权人是公司成员单位,反向保理(即供应链保理)的债权人是公司成员单位供应商。 (4)数字信息业务 数字信息业务主要的经营模式有合同项目模式、通用产品模式、运营模式等。 合同项目模式:为主要的经营模式,即开发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开发指定项目,合同规定了客户需求、开发周期、验收条件等内容,项目的产权通常属于需求方。 通用产品模式:即开发方立项出资研制产品(产权属于自己),产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适合于所有目标消费群体。 运营模式:通过用户不断地使用运营商的产品或服务,使运营商持续获益。 3、质量控制评价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安全健康、低碳环保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满足 GB/T19001-2016/IS09001:2015 标准、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标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045001:2018/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等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了体系审核机构的认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成立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监督小组,对工程施工过程全面管控、检查和监督,并持续加大日常内部质量检查、监督的力度,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互查,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整体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水平。 4、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公司安全发展战略,把握主要风险和关键需求,系统性的对安全管理重要实践进行总结,充分借鉴国内外企业及行业领域经验,形成了隧道股份自控制、自完善、自提升的生态型安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隧道股份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持续推动安全管理体系落地实施,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和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和培训效果,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对季度数进行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815,540,736.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1,024,204.2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08,405,195.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4%,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9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72,744,134,701.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636,261,397.79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葛以衡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1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赛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4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同时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四)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八)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三、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3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连续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已经超过法定年限,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依法履行招标评审程序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4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宁、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琼、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内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合计760万元,同比立信2024年度审计费用780万元,审计费用下降2.5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已经超过法定年限,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经依法履行招标评审程序后,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7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屠旋旋先生的辞职报告,屠旋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履职至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屠旋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衷心感谢屠旋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4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6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准则解释18号》 根据《准则解释18号》通知,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2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1,024,204.2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187,969.04元,加上2023年度结转调整后未分配利润16,958,097,121.20元,扣除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723,142,101.62元,本年度中期对股东的分配314,409,609.40元,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利息20,909,041.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670,472,604.2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377,881,888.63元。 2024年年度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91,701,140.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7,978,771,463.59元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数为1,006,110,750.0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5.68%。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691,701,140.68元,同时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0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7名,董事王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叶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啸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2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7名,董事王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叶颖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啸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3名监事和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以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4年末,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91,701,140.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7,978,771,463.59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预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无其他费用。 (八)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葛以衡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709,611.3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公司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计划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 (十四)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十五)公司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十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报告,同意将公司2024年董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监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和职工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 (1)对原董事长张焰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2)对董事长葛以衡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关联董事葛以衡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十八)《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补选袁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袁涛先生简历: 袁涛,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政治部纪检保卫处正连职干事、副营职干事、边防支队奚家港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教导员、政治部宣传文化处正营职副处长、副团职处长、边防支队正团职政治委员,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副总裁、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三部总经理。 (十九)《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葛以衡先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二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并公告。会议审议内容包括: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议案》; 7、《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8、《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6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简称“估值提升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精神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文件要求,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愿景和现阶段的经营实际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重点围绕“经营提升、规范运作、现金分红、股东增减持、资本赋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拟定相关举措。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76元,调整后),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0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2025-2027年)》(简称“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筑牢价值创造根基,锻造核心竞争力体系 隧道股份以“承载城市梦想,建筑美好生活”为企业宗旨,以“全球最具价值创造力的城市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及其生态圈资源集成商”为战略愿景,多年来聚焦主责主业构建基建全产业链生态,覆盖交通、建筑与房地产、水利水务、能源、地下空间、重大装备、绿色材料、数字化业务、建设金融等众多领域,建立“城市更新、数字盾构、智慧运营、新材料、双碳”五大科创中心,拥有21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长期、持续和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公司始终在基建领域保持较强的科创实力。 通过推进产业集团专业化集群发展、深化“项目+服务”盈利模式、强化“五链融合”协同联动,不断推进业务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同步拓展低空经济、韧性城市、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城市、深海经济等新兴领域,构筑城市建设运营健康生态圈,未来,公司将不断找准公司核心业务板块转型切入点,并依托资本赋能推动公司业务板块高质量、精细化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持续夯实城市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地位。 (二)构建价值成长引擎,培育新质生产力矩阵 公司将以“服务+产品+项目”体系推动数字化跃迁: 第一,打造具有现代特色的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产业矩阵。大力发展智慧城市运营业务,拓展智慧交通等新一代基础设施运营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业务。整合城市路网资源,数字化护航城市交通;整合围墙内外推进房地产相关大资管运营;整合地上地下空间,探索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网及低空领域联动运营,以数字化、智慧化手段为城市精细化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建强城市交通及民生保障系统应急-维保服务,以香港市场作为向外扩展的“敲门砖”,将轨道交通维保及应急业务逐步拓展国际市场;激发城市更新服务潜力,发挥隧道股份规划、咨询、投资、建设、运营、数智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拓展城市高阶服务。 第三,加快数字化转型,特别是数字基建、智能交通、车路云、数据业务等领域。推进数字盾构产业化拓展应用,融合新兴技术,实现无人巡航、自主驾驶,打响隧道股份“数智盾构”品牌;建设隧道构件超级智能智造工厂,推进建筑工业化、智慧化进程;深化“智慧燃气”、“智慧水务”等建设,助力城市生命线的运行安全和科学管理;深化践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据底座建设。 第四,推广绿色新材料应用,推广特种沥青、流态土、高强混凝土等低碳型新型建材的生产及应用;推动绿色能源业务产业化,做强中大型风电光伏项目,做专泛氢能、LNG冷能利用、综合能源园区开发等新能源和绿色能源专业领域,延伸产业链。 (三)畅通价值传递渠道,激活资本运营动能 第一,2025-2027年,公司一方面将积极培育自身资本运营功能,推动优势资源集聚上市公司,实现资源向重点潜力领域聚拢。围绕隧道股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业务发展,发挥资本的纽带作用,积极对接优质资源,聚焦战略新兴产业投资机会。重点关注智慧运营、新能源、新基建、环境、城市更新、低空经济、深海经济、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并购重组机会,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多元化的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落地。另一方面公司将聚焦下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探索股权新路。此外,通过推进发行基础设施REITs等资产证券化路径,积极探索创新手段,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带动基础设施运营、融资租赁等业务的拓展。 第二,积极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开展多层次业务合作,深入探索提升公司估值、增厚公司业绩的举措。 第三,积极开展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研究工作,并在条件成熟时推进落地,实现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相一致,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合理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最终实现公司市值提升。 第四,适时(包含但不限于当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开展股份回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并积极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国资背景股东沟通寻求对公司增持,研究落实相关股东运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的资金开展增持的方案,强化资本市场价值传导机制,促进资源向高潜力领域集聚。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值稳定增长。 (四)夯实价值维护根基,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第一,恪守“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双底线: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及时修订治理制度并提升董事会决策能级,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专业机构等的作用,持续提升决策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公司将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每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近10年来,公司每年分红均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的30%,2023年和2024年,公司除了年度分红外还实施了半年度分红。2025-2027年,公司将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含中期分红)。 第三,建立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机制。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定期报告发布时点,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直接与投资者对话、电话、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积极组织和参加路演与反路演,保持和市场的顺畅沟通。 第四,强化ESG体系建设与平台搭建。一方面,隧道股份将建立优化公司ESG信息系统,实现对公司ESG体系的实时跟踪,建成实时跟踪系统,深化碳排放量化研究,引领产业链绿色转型,构建环境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深度推进公司ESG工作实施融入企业经营,强化公司ESG能力建设与价值实现,通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共同向可持续发展方向努力,推动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共生。 (五)强化价值实现路径,提升市场认同水平 通过“信息披露+市值管理”双轮驱动: 第一,优化信披标准化体系,公司严格遵守《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优化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体系,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连续保持上交所信披评价优异。 第二,加强市值管理,凝聚价值共识,着力培育耐心资本。探索引入专业机构和人员研究建立多维股价分析模型,前瞻性研究提升公司市值管理路径,实施稳定股价预案,及时市场沟通,推动估值修复。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多维路演、反路演,精准传递战略价值。 第三,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隧道股份的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的信心,拟在2025年安排不高于5亿元配套资金,用于对隧道股份股票的增持。增持方式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资管计划、衍生工具等。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财务经营情况、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等因素,计划中所列举的各项措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振公司股价,提升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评估安排 期内,公司将对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如评估后需要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调整完善的,新计划将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5-015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隧道01 债券代码:115633 债券简称:23隧道K1 债券代码:115902 债券简称:23隧道K2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2025年度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并与相关关联方实现资源共享,2025年度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709,611.32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以衡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上午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以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业务规模扩大,2024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该子公司年初预计金额,但全部子公司的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出预计的总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建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34,397.0247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国有资产运作;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城建物资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18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楼梯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 3、上海住总住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9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混凝土制品、管道、保温材料、石膏制品、金属门窗、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制品、电动工具、钢材、水泥制品、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混凝土切割(限分支机构经营),人工装卸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地空防护设备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电设备安装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销售机电设备(除专营)、钢材、五金工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隧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品混凝土及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管道、桥梁构件、成型钢筋、商品混凝土、砂浆、节能保温材料、石膏类制品、门窗、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电动工具、钢材、木材、水泥、沙石、五金电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再生集料、汽车配件的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泵送及泵管配件维修,仓储(除危险品),本单位货物运输,混凝土、构件、砂浆技术专业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混凝土粉碎、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码头装卸、汽车修理,附设分支机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住总建科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7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材、建筑、化工专业方面的四技服务,自行研制混凝土外掺剂的的生产、销售、服务,与专业有关产品的代购代销(除危险品及专项),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建筑五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库)管理,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上海宝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木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上海城建集团印度基础设施私人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下属境外子公司。 12、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80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益恒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4、上海城建(江西)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服务;室内装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15、上海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4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上海城建置业无锡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瑞钏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8、上海隧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67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隧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除专控),自有设备租赁,仓储管理(除危险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上海物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3526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餐饮服务,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企业管理,国内贸易,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办公家具,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上海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39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室内环境检测;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上海汇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设计,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数码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有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家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混凝土、塑料制品、陶瓷制品、汽摩配件的销售,从事计算机软件、环保科技、建筑、建材、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上海城建博远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市政工程,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上海瑞行东岸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项目开发,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上海益翔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上海浦东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应力构件、砼制品、商品砼的制造加工、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自有机械设备的租赁,金属材料的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上海瑞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7、上海城铭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8、上海沪水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25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装潢,管道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维修、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停车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9、上海浦东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来水地下管线探测、市政建设项目管理、水务环保节能技术的服务及应用、相关水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0、上海黄山合城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融物租赁,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上海瑞创锦荣置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上海瑞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上海申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4、上海市市政工程机械厂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机械制造及维修,市政设施安装,维修,保养,钢结构件制作,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机械配件及材料的销售,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上海市政工程印刷厂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6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打印复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上海新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设备租赁,销售建筑装潢材料、日用五金、金属材料(除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7、上海有源实业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汽车、汽配、二手车经销、花卉、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仓储管理,保洁服务,景观设计,物业服务,数据处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制冷空调维修,机械加工维修,仪器仪表修理,水电安装,网络工程,市政工程,通信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绿化养护、种植,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保险咨询,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通航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8、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绿化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9、上海铭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3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交电、电子产品、建筑五金、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水电安装、电器、机械工程的承接、安装、维修及配套服务,停车场(库)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上海地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孙公司。注册资本:174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木材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1、上海市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子公司。注册资本:228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木材,沥青,建筑五金,五金工具,五金交电,散装水泥,三渣制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市政金属构件加工,市政机械、机具出租、修理,码头装卸和堆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材料采购与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施工总包、工程分包、房产租赁、受托管理资产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控股股东对相关企业具有较强的协调管控能力,购销双方就日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