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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17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汽车零部件业务、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投资业务,同时也在满足自身使用的基础上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一)汽车零部件业务 1、主要产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乘用车的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零部件焊接、小型金属零部件等产品和服务,产品及服务简介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充沛,能有效地满足现有客户需求及市场开拓,公司也将着重拓展客户提高收益。 2、公司结构 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扬州新联向客户提供,包含上海(青浦区、临港新片区)、扬州、宁波、长沙四大生产基地,其结构如下: ■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核心客户为上汽大众以及区域内知名电动汽车厂商。 未来公司将加速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依托新能源汽车与新能源电池壳体产业链实施技术升级与业务开发,延伸产品服务链条,提升综合实力与盈利能力。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基本无变化,具体如下: (1)生产环节,一直沿用较为成熟的“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2)采购环节,公司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 (3)销售环节,主要采用直销“B2B”模式。 (二)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 1、主要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范围涵盖模具设计制造、定制化产品设计等服务。制造手段包含:精密冲压、数控冲裁及折弯、激光切割、机器人焊接、粉末喷涂处理等。公司凭借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深耕金属及通信零部件领域,提供专业化设计制造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定制和开发各种规格及用途的金属精密零部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储能及其配套、数据中心、通信机柜、家电设备等多个领域。 2、公司结构 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朋金属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制造服务,包含上海、苏州两大生产基地三大厂区,其结构如下: ■ 3、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主要以出口为主,客户为美国捷普公司、施耐德电气、牧田等世界500强企业,新朋金属在报告期内整体经营较为稳定。 4、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零部件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基本无变化,具体如下: (1)生产环节:采用大规模定制生产与多品种小批量柔性生产模式; (2)采购环节: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 (3)销售环节:主要采用直销“B2B”模式。 5、贸易成交方式 公司在国际贸易中主要采用Ex Works(EXW)结算方式,该模式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有效优化公司运营效率。 (三)投资业务 1、主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瀚娱动为主体对外实施。 瀚娱动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了金浦新兴、汇付创投、南京新兴、南京创投、南京吉祥、南京晨光、金浦慕和、江阴新晨珖八支基金的投资。 2、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参与私募股权基金、股权直投等方式开展,具体如下: (1)私募基金模式:通过向私募基金出资方式,将自有资金间接投资于企业的股权。 (2)股权直投模式: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 3、业务范围及发展情况 2024年度,国内资本市场仍呈现有序发展,IPO发行节奏较以往年度有所放缓,但是并购业务开始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及政策制度等支持。 公司参与的私募基金投资皆围绕国家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布局,项目涵盖科技、医疗医药、半导体等新兴产业领域,投资项目符合预期。未来将持续贯彻稳策略,深化产业研判与投后协同管理,保障业务稳健退出及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17,470,414.90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924,632.04元。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924,632.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16,953,51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已分配的利润120,396,12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1,695,351.2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9,300,270.8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33,783,400.4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1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89,525,32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5号)。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公司有序经营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2025-006号)。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其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5-008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5-009号)。 11、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5-010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聘任内审室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董艳茹担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内审室负责人公告》(2025-011号)。 13、审议通过《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2号)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5-008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5-01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定于2025年5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新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4、第5、6、7、8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5-00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17,470,414.90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924,632.04元。 本议案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924,632.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16,953,51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已分配的利润120,396,12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1,695,351.2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9,300,270.8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33,783,400.4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1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89,525,32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公司有序经营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2025-008号)。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确保公司有序经营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室负责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工作安排,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内审室负责人诸晓燕女士不再担任内审负责人的职位。 为切实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董艳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董艳茹简历 董艳茹女士,现任公司内审室负责人,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24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获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 (3)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4)外部监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 (5)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薪酬发放 (1)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辞退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4)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金属”)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3260,发证日期:2024年12月26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新朋金属原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朋金属将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平台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宋琳先生;董事兼总裁沈晓青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君先生;财务负责人周阳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对象是金融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协会等相关机构备案或认证的理财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资金,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投资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适度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审核通过的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会涉及到外币结算,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总计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本金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交易方式: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指货币互换、双币种存款、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宜,依其判断批准并签署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通知、指令和指示(包括签署相关指示文件以任命、授权具体交易人员)。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总额度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一般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但存在因流动性不足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但仍存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实施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公司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交易管理规范,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实施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实施的外汇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询问、了解和调查后,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其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带来的风险,同时适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 2、公司已根据有关监管法规,拟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和强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控管理。公司已累积一定的衍生品交易的业务经验,相关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充分说明了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 3、公司已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审慎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把控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924,632.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16,953,51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已分配的利润120,396,12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1,695,351.2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9,300,270.8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33,783,400.42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1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89,525,32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分配现金红利20,066,020.00元。综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全年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109,591,340.00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2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2.29%。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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