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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8,267,725.7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22,361.4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8,849,789.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分红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A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研发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综合考虑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8579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1),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5、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9、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6)。 4、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5、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3、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4、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5、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5821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6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9.6128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3.6725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70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41.9905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4、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857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等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龙,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若琳,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翁志刚,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合计费用为92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叶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叶萧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叶萧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7592668 传真:010-57592669 电子邮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叶萧女士的简历 叶萧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深圳交易证券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叶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八)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736,981.8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8,609,359.2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期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61,486.4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736,981.81元,相应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38,736,981.81元。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的会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7.1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游行业客户需求有所放缓及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构成等原因所致,公司电信业务稳步增长,金融业务基本持平,政府业务有所下降。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游行业客户需求有所放缓及公司持续优化业务构成等原因导致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中间件管理平台、AI智慧助手、AI智算平台等新产品研发投入较高但尚未产生业绩贡献;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因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提前终止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同比有所增加,提前终止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导致加速行权产生的费用在非经常性损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研发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综合考虑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将紧抓机遇,拓展市场,加强管理与成本控制,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持续稳健,经营规模较上年有所增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将该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另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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