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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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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票据直接背书支付固定资产项目建设2.13亿元,还原此票据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经营性现金净流入2.30亿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28.7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方为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宁海旗昭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6家员工跟投合伙企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和其他上网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案)》(2024-111、2024-112、2024-113)。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已及时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截止报告期末,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及有关各方有序推进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每月及时进行了披露。
  2025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株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公告编号:2025-006、2025-007、2025-008、2025-009、2025-010、2025-011)。
  本次重组方案,与之前预案披露的重组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了《旗滨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子公司资产处置事宜进展情况。
  因城市规划调整及产业布局优化等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
  2023年6月,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交易协议”)关于付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资产交易协议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的总收购款的50%,即44,676.41万元。
  2023年11月,绍兴旗滨新厂区生产线按计划点火,2024年2月进入商业化运营。2023年12月,绍兴旗滨老厂区生产线在新厂区项目建成后按计划关停,新、老厂区生产线产能转移及产线、产能接替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平稳过渡;浙江节能的玻璃深加工设备于2024年6月完成搬迁。
  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绍兴旗滨、浙江节能2024年收到了本次资产处置的部分进度款,金额为17,700万元,占交易总额的19.81%。至此,本次交易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累计收款金额为62,376.41万元,占交易总额的69.81%。
  2025年2月21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按照资产交易协议约定,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交易进度款18,041.13万元。截至目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本次交易进度款80,417.54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90%,本次交易剩余待收款项为8,935.2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了本次交易的处置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资产处置收益。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4.49亿元。
  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2日、2023年6月22日、2023年7月6日、2025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144、2023-066、2023-077、2025-016)。
  3、可转债付息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旗滨转债”)第四年利息的付息期间为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本期“旗滨转债”的票面利率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期应付利息总额1,498.45万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提交了兑息业务流程。本次可转债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8日,兑息发放日为2025年4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4月9日,公司已完成旗滨转债第四年利息支付,本次共支付利息1,498.52万元(含手续费)。
  4、可转债转股进展情况
  报告期,共有2,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32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12%,占公司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17,087股的0.00001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1,550,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23,739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606%;占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17,087股的0.004611%。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446,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89640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柏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页)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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