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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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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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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京建)
  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京建,195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电子通信的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共16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2次、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选聘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独立董事能够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2024年修订完善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关于激励计划的进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证监局就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本人核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事项,认为公司能就分配事项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分配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学习实践,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京建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王培桓、傅元惠、翁怡诺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荣成尚悦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王培桓、傅元惠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该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涉及2名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全体董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王培桓、傅元惠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26日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爱国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荣成尚悦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全体监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584 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9号文)同意,公司向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34,22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4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6.0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25.9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4月16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注: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于2023年6月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2,019,253.2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50,496.59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182,621.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2,289,200.5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8,338,675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626,403,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112,260.64元(含税);叠加公司2024年中期派发的现金红利69,152,879.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265,140.1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6,663,323.02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5,928,463.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0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9,265,140.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应收款链、供应链金融产品、资产池、涌金司库服务等。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实际融资金额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其累计值应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各相关金融机构均应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10元/份变为13.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7、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关于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期)》”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30万份。
  2、未达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计算依据,下同。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950,496.59元,2024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为976,322.50元;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8,255,512,489.76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379.05万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予的397.35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修订及制定了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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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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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新的《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除本次修订的相关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变更需行政审批部门核准,最终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予以修订完善,并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根据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一列示。
  上述制度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规则。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委托代建。
  ●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建设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委托其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0,532.47万元,净资产为8,754.02万元,营业收入431.31万元,净利润172.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姜家营街与巴彦淖尔快速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约74,693.72平方米
  工程概算投资:29,785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冷链生鲜物流、预制菜生产、仓储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及加油站。
  (二)定价政策
  本次委托代建主要是参照行业收费情况,结合项目自身实际,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委托人:内蒙古家家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人: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家家悦呼和浩特智慧产业园生鲜冷链加工中心、生鲜冷链加工中心配套车间1等项目
  (二)代建工作范围
  代建人代行委托人职责,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及与工程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与协调,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按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移交,依法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工程质量责任。
  (三)代建管理费
  双方约定代建管理费为506万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
  项目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根据代建协议确定的支付节点分阶段进行支付。
  (五)代建协议的生效条件
  代建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丰富的项目开发管理经验,公司本次委托其代建项目,借助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优势,控制项目投资成本,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以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代建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交易各方根据行业收费情况,结合项目自身实际,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国建)
  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顾国建,195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商学院教授、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知名的零售专家,专注零售业态和连锁经营方式研究,2003年创办了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2007年创办了中国超市联合采购联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电子通信的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共16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3次。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审议公司回购、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等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独立董事能够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2024年修订完善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关于激励计划的进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证监局就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本人核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事项,认为公司能就分配事项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分配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学习实践,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国建
  2025年4月23日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紫)
  作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魏紫,1980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索英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通过现场及电子通信的会议方式,参与了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共16次,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2次。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日常关联交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负责审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提高审计质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观考察公司,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时刻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独立董事能够获取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相关资料,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有效履行。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2024年修订完善了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按照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其工作目标。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其支付的薪酬。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领取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关于激励计划的进展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证监局就落实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本人核查了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事项,认为公司能就分配事项事前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分配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投资回报,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学习实践,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紫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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