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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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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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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被纳入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
  2021年2月,国际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公布了旗舰指数2021年2月的季度审议结果,中电鑫龙(002298)被成功纳入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这是对公司核心技术、自主产品、经营业绩等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科研投入,在智慧城市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向全世界输出中国方案、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和中国经验。
  2、公司成功入选融资融券(两融)标的股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公司正式入选深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股。本次成功入选融资融券标的股,是继入选富时罗素国际指数之后,又一次对公司的认可及肯定,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影响力以及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进一步凸显公司“长期价值”属性。据悉,本次新增融资融券标的股中,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股票数量占比近6成,进一步增强了两融标的行业和市场代表性,有利于推动市场资源配置到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公司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智慧城市业务为核心,致力于全局全域、拥有自主产品和全面解决方案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同时提供智能型输配电设备及高低压元器件、自动化、新能源等智慧用能产品。未来,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持续深化业务布局、拓宽业务协同及互补领域,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智慧城市产业、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以及新基建贡献中坚力量。
  3、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公司收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本次“国家级绿色工厂”的认定是对公司绿色生产、绿色制造的充分肯定与鼓励。公司将以本次入选为契机,继续深入落实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绿色工厂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绿色工厂管理制度,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日常生产全过程,实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积极开发和生产绿色、环保产品,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升绿色制造能力,在节能环保、能效管理、能源低碳化、绿色制造等领域发挥行业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4、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1年1月,北京中电兴发取得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2621J30001R0M),符合GJB9001C-2017标准。本次获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公司获得的一项重要军工资质,也是公司布局智慧国防、智慧军工业务领域和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不仅是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肯定,也是公司在智慧城市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标准化的体现,表明公司在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智能化产品(嵌入式存储节点、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台式机))的研制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已符合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国家标准,具备武器装备相关领域产品研发和服务的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和提高军工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公司拓展在智慧国防(军队)领域即军工领域的相关市场,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标准机制,保持技术的领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在数字中国、智慧城市业务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公司多项产品荣获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荣誉称号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具有新技术密集、系统成套复杂、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等特点,是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公司一直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技术研发路线,公司坚持自主创新,肩负自主可控使命,紧抓国产化替代契机,以持续创新引领企业发展,为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做出积极贡献。公司自主研发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云计算中心预智成套设备、“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成套设备”等多项产品荣获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荣誉称号,标志着公司核心产品技术已达到先进水平,已具有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能力。未来,公司继续坚持以创新引领发展,以覆盖全国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持续为多领域的行业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国产化产品与解决方案,为推动行业创新能力及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力量。具体如下:
  (1)公司自主研制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产品,实现了无线无源测温、配电云管理、全天候监控、集中运维、手机APP操作等智能互联功能,同时在节能环保、精度测量、模块化生产、运行可靠性、安全性等领域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
  (2)公司自主研发的“云计算中心预智成套设备”,是为了满足云计算中心对智慧用能产品高标准要求而专门研发的新一代智能化成套设备,其积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配置AI智能语音交互、高效互联、数据共享、智慧响应等方面的功能,在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多项指标达国际前列;
  (3)公司自主研发的“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成套设备”,完全实现向“智能化、数字化、小型化”三化转型,已实现AI智能语音交互、远程监控、故障诊断等多种功能的预制化搭载,打造出厂即自带数字化基因的新型智能成套设备,结合数字化软件,实现线上线下完美结合,随时随地全局掌握,实现设备的全周期数字化服务;
  (4)公司完全自主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24KV磁悬浮用轨旁开关站装备,主要用于磁悬浮列车牵引供变电系统,保障磁悬浮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目前,该产品以其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柔性化等优点,成功应用于时速1000km的山西大同磁悬浮高速飞车试验线项目,试运行中产品性能优异,无任何故障。
  6、入选“安徽创新企业100强”前十佳
  由中国科协指导,安徽省科协、上海市科协、江苏省科协、浙江省科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理工大学等主办,安徽创新企业100强组织委员会承办的,以“科创长三角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2020长三角一体化院士创新发展论坛暨安徽创新企业100强颁奖典礼”在合肥举办,公司凭借其自身创新能力、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实力,入选“安徽创新企业100强”前十佳。
  7、“智能制造与远程运维项目”荣获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项目
  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智能输变电设备智能制造与远程运维示范项目》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生产过程控制、ERP、PDM等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建模分析,提供面向工艺、设备、能耗、运营等领域的优化服务,同时在售后服务环节,提供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实现了公司智能制造体系的整体数字化赋能。此次项目成功入选标志着公司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方面已处于行业前列,是公司积极拥抱技术创新和行业变革的体现,更是公司落实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将持续以数字化创新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驱动力,在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进程中担当上市企业的责任和使命,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助推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
  8、荣获“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荣誉称号
  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技术研发路线,一直致力于打造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内涵的核心竞争力,全方位坚持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获得2021年度“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荣誉称号,本次已是公司自2014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首次评选以来连续第八次获得此荣誉。截止目前,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达499件,其中发明专利151件。丰富的节能化、智能化、数字化等专利资源已成为公司市场竞争的新武器,成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依靠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占领市场战略高地。公司将继续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加快技术人才培养、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为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贡献最大的力量。
  9、荣获“2022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一直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发展战略,以打造一流的“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服务商为企业愿景,秉承“契约精神做人,工匠精神做事”的文化理念,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制造业民族品牌。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评定、公示,公司荣获“2022年度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荣誉称号。高质量的创新发展,需要全新的质量管理来支撑,在此过程中,公司成立了QC领导小组、设立首席质量官,做到公司管理与质量、技术相结合的标准化管理,打造出了有凝聚力的高效团队。全新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了员工的潜能,提倡员工自主管理,以目标管理为方向,以标准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企业文化为引领,不断接纳新的管理理念、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能力,为公司打造一流的民族品牌奠定了基础。
  10、公司首个智能化无人值守变电站顺利交付
  公司受邀参加了由公司承建的马钢姑山矿智能化变电站改造项目交付仪式,标志着公司首个智能化无人值守变电站顺利投运。该变电站使用了公司新一代智能化成套设备和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白象山35KV及10KV高压开关柜、和睦山35KV户外开关及6KV高压开关柜、变电站35KV主变保护屏智能化改造;集控中心电力监控后台软件的组态和调试并接入钓鱼山第三方通讯管理机的监控系统。变电站在智能化电力监控系统加持下,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和检测等基本功能,结合数字化软件,实现“遥测、遥信、遥调、遥控”四遥,利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运维模式,使工作人员全方位监视运行情况,配合线下运维团队的巡检、试验、检修,实现变电站远程有人值班,现场无人值守的效果,为变电站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及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开拓创新,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踏浪前行!
  11、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事项
  公司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耐德电气”)签署了《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商务协议》并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证书。本次授权将充分发挥公司与施耐德电气各自优势,聚焦新能源产业,在数字化与能耗管理领域深入协作,携手为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智能、低碳能源管理服务,助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本次授权的取得,彰显了公司在客户开拓、深耕和服务能力方面的独特价值,将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市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力量。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施耐德电气新能源行业数字能效集成认证级合作伙伴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2、公司“XL-SP2000供配电监控系统”赋能“双碳”战略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战略目标,经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的“XL-SP2000供配电监控系统”成功应用于供配电领域,并以其优越的节能增效方案,为“双碳”战略目标实现赋能。作为智慧用能行业创新的实践者,公司始终致力于绿色、环保、节能的输配电系统创新工作,产品已实现低碳化、数字化、电气化、智能化、小型化转型,实现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下一步,在“双碳”战略指引下,公司将继续进行新技术的融合、创新,秉承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添砖加瓦。
  13、通过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认定
  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同时,公司研发机构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公司坚持“五有”标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同时不断完善组织结构、规范机制体制、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和成果保护、坚持开放和共享,努力将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成为高层次、高起点、高水平的研发机构。
  14、荣获芜湖市“研发双50强”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荣获芜湖市2023年度“研发双50强”企业荣誉称号,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技术发展路线,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涌现了一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中公司自主研发并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云计算中心预智成套设备”、“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成套设备” 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24KV磁悬浮用轨旁开关站”成功应用于山西省重大项目超高速低真空管道磁浮交通系统全尺寸试验线(一期)项目(简称高速飞车项目),这既是我国第一条高速飞车全尺寸试验线和第一条完全自主产权的磁悬浮试验线,同时也是世界范围内速度最快的地面交通试验项目。目前,公司已拥有软件著作权600余项,专利499项,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其产品综合技术实力已达到领先水平。
  15、公司与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合作的落地生根。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信息共享和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协作机制,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体系,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电网、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进业务拓展、投资、建设和运营,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16、产品成功入选《2020年中国品牌日电子信息行业国货新品推广目录》
  北京中电兴发云存储节点产品FMS-X-C-U4P36、云存储节点产品FMS-Q-C-U4P72、视频综合管理共享平台、iChinaE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软件共四款产品成功入选由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品牌日电子信息行业国货新品推广目录》。同时,北京中电兴发成功入选 2020 年中国品牌日电子信息行业自主品牌国货新品企业。此次成功入选中国品牌日“国货新品”推广目录,得益于中电鑫龙强大的自主研发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离不开中电鑫龙人对于自身技术、业务、管理的不懈耕耘与探索。未来,中电鑫龙将继续坚持走“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创新发展路线,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牢牢掌握新时代的“自主利器”,坚持以奋斗者为本,坚持艰苦奋斗,以客户为中心,在创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梦想、让客户满意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商业价值。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自主产品入选国货新品推广目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17、连续入选2020年和2021年度中国信创TOP500强
  中国科学院《互联网周刊》、eNet研究院、德本咨询联合发布了2021年度中国信创TOP500强企业名单,该名单基于研发能力、开拓性、应用场景创新等衡量企业信创实力的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城市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凭借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领域20余年的技术和业务实力,连续两年入选此次信创产业TOP500强企业名单。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简称“信创”,旨在构建国产化信息技术软硬件底层架构和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战略目标是实现“自主可控、国产替代”,中电鑫龙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公司自主云计算、云存储、容器云、大数据、音视频编解码及管理等软硬件产品与信创联盟企业(统信、龙芯、飞腾等)进行了互认证,实现了高度的硬件国产化代替和100%国产操作系统。
  18、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分别与统信完成了兼容性测试,具体包括:
  (1)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分别与某知名公司TaiShan 100完成兼容性测试,智能计算特授予其HUAWEICOMPATIBLE证书及相关认证徽标的使用权,证书编号为:K201912138;此次认证,体现了公司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的高兼容性和稳定性,是对公司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视频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某技术认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与统信旗下产品统信服务器操作系统、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完成兼容性测试工作,测试项目包括产品兼容性测试、产品功能性测试及产品安全可靠性测试。
  至此,公司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已陆续完成了龙芯、海思等国产硬件平台和统信UOS、中标麒麟等国产软件操作系统的兼容适配,可全面满足智慧城市业务国产化市场要求。未来,公司将继续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打造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圈,全面掌握核心技术,进一步推出系列化软硬件产品,为客户提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助力国家各级政府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更好地提供民生服务、更好地发展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信创战略,为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做出贡献。
  19、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220904,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全国。该证书的取得,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信息服务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更好的发展智慧城市等相关业务,也为公司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0、获评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型)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了《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报告》,北京中电兴发获评“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规模型)”。北京中电兴发在参评企业中的整体研发投入、市场规模和知识产权数量等关键指标得到了行业专家的一致认可,具备强大的核心竞争“软”实力。
  21、取得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凝聚了公司近期在专用云存储、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方面的关键性自主研发成果。其中,在云存储领域的多个核心专利,涉及到纠删码算法、分布式文件系统、散热及减震、整体空间布局等技术,这些技术在公司自研的超融合视频云存储系统中得到了充分应用,在全球非易失混合存储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创新,与同类产品对比,公司专用存储产品的存储密度提高50%,使用能耗降低60%,数据风险降低80%。
  22、取得39项信创领域互认证书
  公司目前共取得39项信创领域互认证书,涉及公司自主云计算、云存储、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视频综合管理平台、高清视频解码加速卡等多款软、硬件产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简称“信创”。信创产业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创新驱动和融合牵引作用日益凸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信创产业将成为重塑中国IT产业基础、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的重要力量。作为国家信创工委会核心成员单位,在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入选中国信创TOP500强,公司自主产品连续多年入选“中国自主品牌国货新品推广名录”。未来,中电鑫龙将继续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技术研发路线,助力发展和完善国产化信创生态,为全国信创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3、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京中电兴发和鑫龙电器合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5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项。本次新发明专利及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坚持“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创新发展路线以及在技术研发方面的肯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设计、研发及创新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创新研发水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不断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创新,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的领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实现知识产权强企的发展目标,为公司进一步夯实未来发展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24、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荣获“2020-2021年度优秀创新软件产品奖”;2022-2023年优秀创新软件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的iChinaE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V2.0凭借强大的创新实力和卓越的产品性能荣获“2020-2021年度优秀创新软件产品奖”,iChinaE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V2.0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以“从事后研判到事前主动、从全面防范到精准防控”为指导思想,以各类基础支撑服务和多源异构数据为基础,以AI、大数据先进技术手段为核心,围绕公安五要素,通过多维融合感知及数据关联关系挖掘,构建公安知识图谱体系,全面满足公安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研判的警务需求,创新智能警务实战,辅助提升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守望天眼产品荣获“2022-2023年优秀创新软件产品” 守望天眼系统又名综合安防应用系统,是一套高兼容、高性能、智能化的通用型智慧安防业务管理平台,适用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种社会场景的安防保障业务,通过建设或对接场所的智能前端设备,采集视频、图像、事件等基础数据资源,汇入平台进行存储、计算、共享。系统主要应用场景:一是面向小区物业、企事业管理人,基于平台提供场所安防保障服务,提升物业和企业安防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面向公安部门、政府单位,基于平台汇聚辖区安防数据资源,全面打通社会面安防保障资源体系,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手段,提升社会治安秩序和生活安全保障。
  25、荣登“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主办的“2019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在北京发布,本次百强企业评选以企业的规模、效益及研发创新等方面为主要依据,辅以市场开拓能力、社会责任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等强大综合实力荣登百强企业榜单。
  26、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
  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主办的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首都公共安全防范建设应用成果展在北京盛大开幕。同时,法制日报社举办了“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专用云存储节点设备产品荣获“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另外,公司承建的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也脱颖而出,助力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芜湖市公安局取得“雪亮工程十大创新案例”排名第一的可喜成绩。
  27、荣获智慧城市最佳运营服务商等多项殊荣
  2019年行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发展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峰会期间还举办了2019行业信息化推优成果发布会,对信息化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企业、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应用案例等进行表彰。公司凭借自身在行业内的领先技术优势、高端品牌影响力和卓越项目业绩,荣获2019智慧城市最佳服务运营商、2019智慧城市最佳解决方案等多项殊荣。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瞿洪桂先生获评2019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以表彰其在智慧城市行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应用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28、公司荣登2023年世界物联网潜力百强榜
  全球瞩目的世界物联网500强峰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城市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是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标的股,荣登2023世界物联网潜力榜名单100强,位列全球企业榜单第49位,这是对公司物联网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公司已经6度入选世界物联网500强榜单。
  29、公司及子公司再度荣登鸠江区优秀企业光荣榜
  公司荣获2023年度“税收突出贡献企业”、“工业综合效益三十强” 、“科技创新十强企业”全面奖项。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稳健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地方税收、就业、社会稳定等发挥了积极地贡献。屡次获奖,彰显了公司强劲的综合发展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科技创新实力。
  30、公司应邀参加“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二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在合肥隆重举行。公司作为高科技企业和上市企业代表,应邀参加本届科交会。本次会议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主办。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主题。
  31、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与公司深入开展合作交流
  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领导一行来公司参观考察并开展合作交流。研究院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研究机构,以“让城市更智慧”为使命,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强院、产业兴院”的发展理念,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发,以“AI+”赋能城市治理和产业升级。本次合作,借助中电鑫龙上市公司平台和智慧城市、智慧用能业务领域的成功实践经验,有助于进一步助推研究院的科技成果在芜落地生根并实现产业化、效益化、规模化,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未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人才、技术、品牌、资源、市场等优势,在新型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赋能相关行业,为政府、企业提供更加丰富多层次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服务,共同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32、公司受邀参加“芜湖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启动仪式”
  芜湖市公安局举行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启动仪式,市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实验室9家联合创新合作企业代表,各支队、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仪式。中电鑫龙作为联合创新实验室9家联合创新合作企业之一受邀参加仪式。芜湖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联合创新实验室是芜湖公安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重要基地。中电鑫龙为实验室一直以来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了重要的科技创新力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宇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1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管理委员会主任汪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应出席持有人34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8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9,265,628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4.5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并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向持有人退还该批对应的原始出资。
  表决结果:同意19,265,628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0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许礼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实际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26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新先生、韩旭女士、郑湘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5,300.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73%;实现营业利润-156,899.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70%;实现利润总额-156,864.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39%;实现净利润-160,824.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0.8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74.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2.45%。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2763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提供不超过64,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9)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4-2026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4)。
  该议案,关联董事汪宇、郭晨、周超、吴小岭进行回避表决。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与监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拟将通过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22,782,295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至71,732.8606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71,732.860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应内容作如下修订:
  ■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9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定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7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27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5,300.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73%;实现营业利润-156,899.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70%;实现利润总额-156,864.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39%;实现净利润-160,824.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0.8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874.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2.45%。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提供不超过64,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9)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4-2026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
  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认真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会议以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与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请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关联监事张廷勇、陈科涛进行回避表决。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根据相关规定,拟将通过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22,782,295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至71,732.8606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71,732.860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应内容作如下修订:
  ■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7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测试,2024 年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7,622.04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
  注:①正数表示计提减值准备,负数表示减值准备转回;
  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7,622.04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4年度净利润156,531.1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6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256,361,873.80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7,828,645.86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3,094,462,485.37 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2024-2026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无法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4-2026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一规定要求,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29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为了进一步支持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同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供不超过87,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北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提供不超过64,000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天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5,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为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额度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办理。
  本次担保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的拓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对象2024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能够做到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支持各子公司更好地拓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信用证开证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3,441.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4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5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8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拟将通过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22,782,295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至71,732.8606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71,732.860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应内容作如下修订:
  ■
  上述事项获得通过后,将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总经理汪宇先生、财务总监陶黎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甘洪亮先生、独立董事郑湘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4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和2022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782,295 股股票已于 2021年11月2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已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已无法实现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受行业周期、客户结构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无法完成。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收回全部股份并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予以注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账户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报审计机构,该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报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 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美亚光电(002690)、志邦家居(60380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 (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科大智能(300222.SZ)、科大国创(30052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冰冰、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说明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能够在执行本项目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4、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39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定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2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27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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