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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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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由于受消费电子产业链外移、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竞争对手压价抢单,导致公司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利润出现下滑。此外,公司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正处于爬坡上量阶段,一年来营收同比明显增长但尚未盈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利润。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6亿元,同比增长25.5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下降42.6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5年分别投资305万元、17,200万元和3,2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
  以上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实际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院婷婷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4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及正文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内部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内部董事2024年度薪酬。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58,807,902.7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10,226,232.27元,扣除2024年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203,105,991.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80,790.28元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50,047,352.87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077,27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367,214股后,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数为764,710,0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1,177,515.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9.73%。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229,413,019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至997,490,296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5年度公司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作出了安排。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其自身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各自名义单独出具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在独立董事郭伟、郑春燕、邢连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对自身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郭伟先生、郑春燕女士、邢连超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公司在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依据2024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并在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谨慎地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拟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经济效益进行了预算分析。该财务预算报告仅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分析,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及利润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了适当评价,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六)在关联董事张景忠、胡俊强、盛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内部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了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内部董事2024年度薪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确定的公司内部董事2024年度薪酬。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在综合分析了2025年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公司生产能力等因素后,拟定了《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仅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的规划和安排,不构成亦不作为公司对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及业绩承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2025年分别投资305万元、17,200万元和3,2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5-2026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该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一)在关联董事张景忠、胡俊强、盛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推动公司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合理地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从而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58,807,902.7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10,226,232.27元,扣除2024年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203,105,991.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80,790.28元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50,047,352.87元。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077,27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367,214股后,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数为764,710,0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1,177,515.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9.73%。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229,413,019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至997,490,296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落实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莉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为审计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聘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证券部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11:00-12: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1:00-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6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证券部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严思吉
  电 话:028-82255381
  邮 箱:zhengquanbu@scfrkj.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相关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末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850,047,352.8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根据历年分红比例即按累计未分配利润的23%左右进行分红,计划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077,27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3,367,214股后,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数为764,710,0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1,177,515.7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9.73%。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229,413,019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至997,490,29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实际,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订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其向银行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0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27,450.42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综合授信申请情况
  为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5-2026年度拟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整,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经批准的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调整给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的银行机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向每家银行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具体内容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担保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拟在2025-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和/或银行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内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5,000万元(在以前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及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应不超过70,000.0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实际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2、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各家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机构签署与上述融资业务、担保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3.1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可湖17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盛波
  2、注册资本:6.4亿元整
  3、住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而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机构审核同意,最终担保额度在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公司与银行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10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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