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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为17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所提供担保为自本项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期限内签署的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合同,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期限相同,公司对相关子公司的担保在各自担保限额内办理。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5-019号《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同意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在上述15亿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5一020号《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申请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5-021号《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5-022号《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基于公司原定已披露的回购股份的用途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用途由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63,579,04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584,542,609股的2.4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同意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5一023号《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7、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其他有关事项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明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准则解释”)。18号准则解释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上述要求,结合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18号准则解释文件发布的生效日期即2024年12月6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 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由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6,357.9048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2.46%。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一)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二)2024年1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0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截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357.9048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57,003.7319万股的2.47%。回购最高价格5.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08元/股,回购均价4.7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2.4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6,357.9048万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同时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配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安排,拟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通过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63,579,04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584,542,609股的2.46%。 说明:由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期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因此该期间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将带来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一直处于在变动中。 三、本次注销如完成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注:暂按年报披露日2025年4月25日的股本数作为回购股份注销前的股权结构数据。 本次回购股份如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康恩贝的持股比例将从22.99%被动增加至23.57%,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康恩贝的合计持股比例将从14.04%被动增加至14.39%。 四、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调整变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是考虑到已披露回购股份的用途暂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稳健与可持续性,公司如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且有利于在当前环境下提振各方投资者信心,有效牵引、推动康恩贝价值提升。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2、2024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3、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天健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评审方式,拟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002597)、铜陵有色(000630)、铜冠铜箔(30121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广余,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300088)、泓淋电力(301439)、精达股份(600577)等上市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荆艳茹,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君实生物(688180)、长信科技(300088)等上市公司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华生物(002022)、卫宁健康(300253)、澳华内镜(68821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5年度审计收费情况 经公开招标,公司(包括公司本级及有关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计210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较2024年审计费用300万下降90万元,降幅3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公司连续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国资委印发的《浙江省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司公开招标评审,公司拟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事务所和天健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况 集团票据池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集团票据池管理特点和优势 1、降低票据管理成本 集团票据池可形成票据管理和结算平台。票据管理平台,解决集团票据信息孤岛问题,实现全集团票据数据、票据信息、票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票据结算平台,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集团票据存量,尽可能的对外支付票据,最终降低集团整体的资金成本。 2、整合票据资源 公司及子公司票据入池后,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将各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实现集团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公司可按需进行额度调剂,解决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盘活部分票据资产,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金占用。 3、充分利用票据时间价值 公司和子公司可将已持有的票据通过票据池,在票据的金额、期限上进行一些拆分,满足支付需求。入池单位可以在“票据池额度”内,实现“票据增信”“短票拆长票”“大票拆小票”,延长支付期,发挥票据的时间价值,提升票据资产的盈利能力。 4、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统筹票据使用,可以消除部分子公司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全额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此外,公司通过集中大量的企业票据分期限进行统一管理后,在和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获取较优势的地位,可在票据贴现利息低点时统筹安排票据贴现,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二、公司2025年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情况 (一)票据池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保证担保、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 (四)业务期限 因票据池业务涉及到担保事项,业务期限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期限设定,即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上述15亿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三)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浙江金康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浙产药材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不属于关联人。 2、预计本次担保金额为合计不超过17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不含本次),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3、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内为下属13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7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最近一期指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1472897859 法定代表人:余斌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288号 经营范围: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生产;兽药:非无菌原料药(盐酸大观霉素、硫酸大观霉素)的生产;回收丙酮、甲醇、二氯甲烷、硅醚;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医药化工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制造、销售、医药实业投资、生物技术开发服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金华康恩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浙江耐司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司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745812556T 法定代表人:余斌 注册资本:37,443.8094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区金沙街13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华康恩贝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耐司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恩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16159914E 法定代表人:徐蓉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康路568号 经营范围:制造: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散剂:(试点改后置,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杭州康恩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6327Y 法定代表人:叶剑锋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康路5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销售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恩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677950534F 法定代表人:余德发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工业园区道口小区1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江西康恩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希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272883242 法定代表人:普俊勇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和西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药提取物生产;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等。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69.58%股权,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公司持有其 30.42%的股份,合计持有其 100%的股份。 云南希陶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七)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063166067R 法定代表人:姜南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3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江南高新工业园区康恩贝大道3号楼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健康科技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八)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749810865M 法定代表人:徐建洪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神丽路399号 主要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恩贝中药持有其100%的股份。 英诺珐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九)浙江金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医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3501347039 法定代表人:余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沙街1318号A3幢 主要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康恩贝持有其100%的股份。 金康医药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十)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中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1486304203 法定代表人:毛小萍 注册资本:37,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松康路1号 主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等。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康恩贝中药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十一)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恩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1169460170 法定代表人:叶剑锋 注册资本:37,015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109国道北滨河路东侧 主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药提取物生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内蒙古康恩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十二)浙江浙产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产药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DBPE50D 法定代表人:钱克藏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新城区永安东路11号 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购销、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与销售;仓库租赁、仓储服务(除危化品、毒品);电子设备销售、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具体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装卸服务;化肥销售;系统软件开发、维护、升级;中药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浙产药材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十三)江西康恩贝天施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施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7460554892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交通北路320国道以北 主要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间接持有其5%的股份,合计持有其100%的股份。 江西天施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等提供一定的担保支持。前述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为17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所提供担保为自本项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期限内签署的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合同,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事项期限相同,公司对相关子公司的担保应在各自担保限额内办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计划的情况下做出的合理预计,有助于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公司对其有较强管控权,且其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最近一年不存在逾期债务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本次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且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担保风险可控;本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将本担保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81,970.96万元的4.40%。 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银行授信及融资额度和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下同)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申请并办理公司本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授信总额度75.35亿元,实际银行贷款余额3.30亿元,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及运用情况合理。 二、2025年银行融资额度及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和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5年度公司安排(含下属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决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总裁办理与公司本级授信相关的手续、签署相关授信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申请并办理公司本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3项议案已获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议案已获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25年4月3日和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1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对8.01项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对8.02项议案,关联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胡季强、浙江元中和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五)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新经济开发区滨江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陈芳、王洁 3、电话:0571-87774828,87774827 4、邮箱:chenf@conbapharm.com、wangjie@conbapharm.com 5、传真:0571-87774722 6、邮政编码:310052 (六)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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