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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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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李力、朱晋伟、曹新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①公司在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
  ②公司在当期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监事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科立”)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5,794,222.14元,募集资金余额688,567,526.9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533,886.67元,募集资金余额158,601,420.9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行100000301062974账户余额美元739,046.55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5,312,562.22元;
  注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NRA1119014013(美元币种)账户余额美元305.14元,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2,193.4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5,410,799.75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71号)。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0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8,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9月15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到期收回。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8,3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德科立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科立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5]E1198号)。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桂桑、渠建平、张劭、周建华、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明颖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3、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劭
  电话:0510-85347006
  传真:0510-85347055
  邮箱:info@taclink.com
  地址: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交易金额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一一美元等。
  (三)交易金额、资金来源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紧密围绕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旨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合理控制业务风险。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根据经营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与收益,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稳定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二)应对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监事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科立”)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2024年8月9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桂桑、渠建平、张劭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金额392.02万元,该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标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4、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劳务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07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455,113.0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5,675,823.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67,84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60,446,412.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17%。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6,267,848股,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7,160,673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述,公司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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