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注:中国证监会在本报告期修订了相关计算标准,上年度末数据已按2025年1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重新计算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新设及变更情况 1、新设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设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以下分支机构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 ■ (二)报告期内,已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三)诉讼进展情况 (1)与叶某、陈某、景某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2020年9月、10月,公司先后与叶某、陈某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叶某向公司借入本金7,352.06万元,陈某向公司借入本金7,918.42万元,担保物为其持有的仁东控股股票;后叶某、陈某违约,公司强制平仓后叶某未偿还本金4,137.62万元,陈某未偿还本金4,598.92万元,景某向公司出具《不可撤销保证书》,就叶某、陈某在公司的融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2月,公司向执行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尚待法院裁定。 (2)李某与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置业”)与公司联合建设,合作方式为公司投入地块土地使用权、大成置业投入资金。因大成置业未能依约筹措建设资金,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退还了投资款8536万元。后大成置业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大成置业退还履约保证金800万元,公司已按判决要求履行完毕判决书中全部义务。大成置业向最高院提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大成置业将认为与公司联建D6地块二期工程存在的债权转让李某。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开庭传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支付与大成置业解除联建协议时的补偿款1595.71万元及联建协议解除后的资金占用利息723.28万元。经法院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后,作出二审生效判决。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向四川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再审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已结案。 (3)与庄某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18年庄某与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融资10,000万元,以其持有的“中装建设”股票质押,随后双方经协商由庄某提前回购本金3,000万元。因庄某违反协议其他约定,公司于2024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返还融资本金7,000万元及支付利息、违约金等。2024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庄某向公司偿还7,000万元,并支付融资利息、违约金等,若未能履行前述偿付义务,公司有权处置质押股票。一审判决生效后,法院根据公司申请于2025年3月出具执行裁定拍卖庄某质押给公司的股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小莉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