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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甘声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汤方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勇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与立信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立信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经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77%;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1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30,000.00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法规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资产负债率为70%(含)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5217.3913万元人民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9.31%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和远潜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隆益 2、注册地址:潜江市竹根滩镇竹泽路16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9.31%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文涛 2、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资丘大道30号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8月16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四、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额度期限:自本次担保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13,528.87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为264.0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发展公司业务,根据公司2025年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 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 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200,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经营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为支持公司发展,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为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合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4年度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净利润66,839,499.3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11,659,592.97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83,949.93元,扣除2023年利润分红16,000,000.00元和2024年中期利润分红21,123,500.0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355,815,142.38元。 (三)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的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123,500.00元(含税)。本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247,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7.74%。2024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2,247,000.0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8,247,00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5.52%,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为周宇先生、陈明先生、孙飞先生、张群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张群朝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杨涛先生所做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5.33亿元,比上年度下降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7.2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2.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的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123,500.00元(含税)。本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2025年最终的审计定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张群朝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其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总股本211,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1,123,5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议案5.00、议案6.0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需要将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故实际控制人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9:30-16:30。 (二)登记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鹏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000 (五)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1”; 2、投票简称:“和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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