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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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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35,240,3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60.00万份。除此之外,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前述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拟获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以2025年4月23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份。
  三、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预留授予的260.0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500.72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贝通信”)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李六兵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692.31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7-A室
  (4)法定代表人:张海强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能源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模具、机械设备配件、塑料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UPS电源、电池检测检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动力系统、电机系统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生产、组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池租赁及汽车租赁;计算机系统集成;云计算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106-A室
  (4)法定代表人:李昱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械设备研发;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贝通信董事长李六兵先生担任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储能源”)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储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贵州浙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浙储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与浙储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
  其中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对方采购整包电池系统,用于储能投资项目建设与新能源业务发展;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利用浙储能源的销售渠道销售动力电池及储能产品。
  公司未来发生关联交易时将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起草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起草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编写完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25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相关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起草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9月完成换届。公司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期间为2024年1-8月,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期间为2024年9-12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考本行业相近规模、效益的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设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在任董事李六兵、邹鹏飞、汤海滨、饶学伟、于世良、冯刚未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仅领取职务薪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
  (2)独立董事崔大桥、靳东滨、徐顽强年度津贴标准15万元/年。
  2、表决结果:因该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9名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3、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度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之间因办理综合授信等业务,拟相互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5,240,3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24日实施完毕。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490万份调整为1,93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万份调整为1,67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股。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等原因,公司拟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2、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汤海滨、于世良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2、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六兵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大桥、靳东滨、徐顽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办理2025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会议还听取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3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少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起草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年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
  2、因该议案涉及监事个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3名监事全部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5,240,3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24日实施完毕。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490万份调整为1,93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万份调整为1,67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股。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2、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注销的数量:916.50万份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00万份调整为1,677.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份调整为24.71元/份。同时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60.00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对应的合计91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7.00万份股票期权;另外,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0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的156.00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合计760.50万份股票期权。
  3、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916.5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70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60.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未达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3678 转债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中贝通信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六兵、陆念庆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中贝通信大厦22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14:0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梦芸女士、程彰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511515; 联系传真:027-83511212。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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