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回购股份为22,605,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该回购 股份存放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稳健,在手订单充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68亿元,同比增长1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亿元,同比增长8.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2.6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海底电缆、海洋工程及陆缆产品等能源互联领域在手订单金额约180亿元;海洋通信业务相关在手订单金额约80亿元;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在手订单超3亿美元。 (二)完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2024年1月,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再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截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16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回购最高价格12.4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30元/股,回购均价10.9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561.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股份未来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持续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注重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强化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推进可持续发展;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提高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努力通过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发展。 (四)中标国内外海洋能源项目 近期,公司持续中标国内外海上风电和海洋油气等海洋能源项目,包括中东海缆项目、蓬勃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广西涠洲岛跨海联网项目、温州洞头常青项目、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金山海上风电场项目、马来项目、涠洲油田开发项目,中标总金额为11.33亿元,该批项目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25年4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发布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亨通集团自有资金及银行向亨通集团提供的专项贷款。亨通集团已取得银行贷款承诺书,银行承诺为亨通集团增持公司股票事项提供不超过 2.7亿元的专项贷款。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燕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燕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