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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致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说明:上述工商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为采购/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根据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充分考虑公司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该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该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公司会议室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邮箱:ir@seeyon.com 联系人:段芳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茆定远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新增认定彭璐先生、杨玉斌先生、张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祉雄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不再认定杨祉雄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茆定远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所任职务,并已于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一)离任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杨祉雄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后任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部电算化负责人、用友网络财务软件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用友网络监事长、用友网络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北京伟库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研发部负责人等,现任公司协同研究院专家。 茆定远先生,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曾任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航天金卡RFID事业部总经理、三亚市党政网络信息中心主任、三亚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三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自202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安徽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祉雄先生、茆定远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知识产权情况 杨祉雄先生和茆定远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公司与杨祉雄先生及茆定远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杨祉雄先生和茆定远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决定新增认定彭璐先生、杨玉斌先生、张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彭璐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云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首席架构师。 杨玉斌先生,1977年9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联达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安钥(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合伙人及北京集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协同办公中心负责人,202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V8产品管理及运营部总监。 张伟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璐先生、杨玉斌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5股。彭璐先生、杨玉斌先生和张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结构完整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专业的研发技术队伍,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482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42%。本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 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协同管理软件产品的技术发展与产品品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此次新增认定有助于增强研发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夯实公司的研发实力。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以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尹好鹏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尹好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尹好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具体情况详细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拟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黎直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黎直前先生简历 黎直前,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淘宝网财务总监、阿里巴巴集团移动事业群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筹)首席财务官等。现任阿里巴巴集团灵犀互娱事业群联席总裁,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002949)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直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致远互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39元,募集资金总额950,757,5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110,111,453.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0,646,046.4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8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6,968,682.41元,其中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2,879,141.80元,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3,960,604.80元,西部创新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5,724,437.71元,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0,141,722.39元,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170,625,709.13元,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154,539,538.54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销户余额等净额54,481,201.6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319,681.46元,其中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39,943,480.38元,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18,376,201.08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销户余额等净额196,509.29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5,288,363.87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销户余额等净额54,677,710.94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所有项目均已结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依照规定新增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由公司、致远祥泰、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29日,由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中信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 上述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其中: 1、2022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10902738910816、110902738910603账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110902738910205、110902738910509账户已注销。 2、2021年,公司“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成都致远祥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实施地点成都,并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世纪城支行开立银行账户128911691610602。2022年,该账户已注销。 3、2023年12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631511206账户已注销。 4、2024年6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634286871、634286068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7,851.1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两个新项目,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和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其中投资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0,742.14万元;投资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7,108.98万元。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德证券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并已对外公告披露。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的金额为210,569,189.51元,投资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金额为172,915,739.62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元 ■ 注1:公司使用37,851.1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两个新项目,投资“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20,742.14万元,投资“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17,108.98万元;公司使用14,909.7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西部创新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度完成,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024年,受客户需求及项目周期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其中,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实现净利润为-2,900.44万元,低于承诺收益2,126.96万元,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现净利润为-5,876.45万元,低于承诺收益144.96万元。 注4:“基于云原生的协同运营技术平台和应用开发项目”、“基于信创的协同技术平台及产品升级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58.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99.61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元元 ■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林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委托立信所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包括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其有效性发表意见;结合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经立信所与公司协商确认,立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37.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等,以及2025年度公司战略目标要求、经营策略等编制的2025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与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徐石先生、向奇汉先生、严洁联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保持业务合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等因素,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志成先生、徐景峰先生、尹好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增补黎直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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