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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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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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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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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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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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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181股。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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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归属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归属66,181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月23日。
  (二)归属数量:66,181股。
  (三)归属人数:33人。
  (四)授予价格:64.8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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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3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6,181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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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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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联系电话:021-68771788-6666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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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消费电子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 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bestechnic.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消费电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赵国光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广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凌琳女士
  独立董事:戴继雄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bestechnic.com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77 1788*6666
  邮箱:ir@bestechn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持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归属66,181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乔琪,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超群,202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200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上年度审计费用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0.0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和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6、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231股。
  2、由于1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作废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2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93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752号”文《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2.07元。截至2020年12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6,429,284.91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775,670,715.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889,564.8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58,781,150.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2:本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注3:本期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的募集资金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和7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恒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1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专项账户(账户号:70010122002964944)予以销户,并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7月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终止“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2022年7月,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投项目于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437780710681)的注销手续。
  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22年11月,鉴于公司存放在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15000105701909)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了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和8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溪棠感芯科技有限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3545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666)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423310107)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328)对应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存放在上海银行浦东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610562)及全资子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1282810111)对应的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8月和11月完成以上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7月和1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恒玄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恒玄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恒玄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恒玄(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本期,公司严格按照《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75,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78,780.5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97,635,442.13元和其他发行费用10,543,338.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882号《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亿元(包含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1年5月20日,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2年9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2年10月19日,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00%。
  2024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79,879.36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9.00%。2024年11月12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79,879.36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9.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4,599.63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根据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为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人民币43,0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中的“面向智能耳机的蓝牙音频芯片工艺升级”子项目的投资金额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万元,将“面向智能家居的WiFi/蓝牙双模音频芯片工艺升级”子项目的投资金额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将“智能手表SoC芯片”子项目的投资金额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23,000.00万元。
  2024年11月12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43,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为23,500.00万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50.8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5.7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1.1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77.63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议案规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2.00元/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完毕。202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25,999,307.43元。
  截至2024年8月23日止,本次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562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45,559股的比例为0.37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8.00元/股,最低价为99.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15,663.88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10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恒玄(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 TWS耳机的迅猛增长和快速推广,Type-C市场被TWS耳机挤压并逐步萎缩,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且考虑到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在持续提升等情况,公司拟终止“Type-C 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追加至“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随着终端市场对蓝牙音频芯片的性能要求的逐步提升,公司需要不断改进制程工艺从而满足智能终端产品的升级需求,故公司决定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2月延期至2023年9月。
  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年12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年整体经济环境呈现下行趋势,对研发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造成“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综合评估后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系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投入。
  注2:“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由于产品持续开发和市场开拓原因,2024年度项目收入尚不足以覆盖全年的成本费用支出。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00%系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投入。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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