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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 (一)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三)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选择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五、与五矿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为12.64亿元,12月27日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柿竹园公司)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柿竹园公司股权口径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0.99亿元,剔除柿竹园公司存放的资金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的款项金额合计11.65亿元。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五矿财务公司取得30亿元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五矿财务公司借入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2.05亿元人民币,开立五矿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余额约0.76亿元人民币,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向所属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余额为0.28亿元。 六、2025年度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预计2025年度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预计2025年度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预计2025年度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已就《关于2025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按照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与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开展结算、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分配或调剂本部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相关金融服务的额度。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有关的存贷款文件或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五矿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02.04亿元,负债总额440.9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1.08亿元,资产负债率87.83%,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9亿元,利润总额3.65亿元,净利润2.94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定价标准及额度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为乙方办理上述业务,甲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本协议有 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30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甲方收费不 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 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 原则,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 同类一般性存款的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 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 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 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 甲方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向五矿集团成 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 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 公司任一日通过甲方开展委托贷款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前身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二)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上限金额 原协议第1条第(3)款“存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贷款上限金额 原协议第1条第(5)款“贷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修改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三)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和内容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对存款交易限额进行修订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地利用资金和优化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64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2.05亿元人民币,开立五矿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余额为0.76亿元人民币,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向所属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0.28亿元人民币。 七、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五矿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五矿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五矿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五矿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制定《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五矿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报告,评估五矿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五矿财务公司出现预案第七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已就《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遵循平 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9,473,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321,781.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9,678,21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根据已获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安排,在支付现金交易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8亿元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柿竹园公司1万t/d采选技改项目。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柿竹园公司1万t/d采选技改项目预计2027年完成,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性闲置的情况。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拟投资的额度、期限、品种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具体产品、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拟投资的额度、期限、品种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会计处理调整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选择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17号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根据准则解释18号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由原来计入“销售费用”变更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4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与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举办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2.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交流。 ■ 二、本次说明会的出席人员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28265977、010-60163249 电子信箱:zwgx000657@126.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3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认可。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此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9,452,548.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014,618.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0,116,615.81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金57,501,461.89元和向股东利润分配181,293,876.1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6,335,896.67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 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2,278,954,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632,700.8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81%。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2024年度公司未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填报前述指标时,上年度、上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前的数据。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预期相匹配,具备合法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2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29)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子议案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子议案2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9,112.49万元、财务核销2,266.28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2,278,954,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632,70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34)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3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公告编号:2025-36)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3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38)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拟在授信计划150亿元内,通过信用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融资额度计划不超过6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融资、国内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等业务。公司可在以上额度内,分配或调剂本部及子公司授信和融资额度。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有关融资、授信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关于2025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9)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邓楚平、杜维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董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42)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并注销其波兰分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投资资金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2025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公告编号:2025-45)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46)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独立董事曲选辉、李文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公告编号:2025-4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外,公司2024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杨汝待、曲选辉、李文兴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49、2025-50、2025-5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年第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5年第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2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30)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34)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3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3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46)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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