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5-015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可生物降解、绿色低碳产业,秉持创新化、可降解化、低碳化、智能化、全球化的发展理念,以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探索研发及智能制造为基础,在环保餐饮具、餐饮包装材料等重点领域,深化技术研发和强化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具有环保属性、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并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解决“白色污染”问题。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可生物降解产品 公司以原纸、PLA等可生物降解材料为原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餐饮具、餐饮包装材料。公司可生物降解产品为典型的环保、减碳产品,可以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公司可生物降解产品包括PLA淋膜纸杯/碗、PLA淋膜纸餐盒,PLA杯/盖、PLA餐盒、PLA刀叉勺、PLA吸管、纸杯套/托、纸袋等。 公司在可生物降解包装材料领域技术储备充足,研发能力较强,产品规格众多、质量稳定、品质优异。公司的PLA粒子改性技术、淋膜技术、片材制备技术、成型技术覆盖了公司已规模化生产的可生物降解产品,获得了众多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客户或者品牌的认可,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可生物降解领域拥有超过60项专利技术;公司参与制定并实施的可生物降解行业的国家标准包括GB/T 29284-2024《聚乳酸》、GB/T 43953-2024《全生物降解聚乙醇酸(PGA)》等,公司在可生物降解领域的专利数量较多,参与了多数标准制定工作,体现出公司在可生物降解技术水平及市场地位。此外,公司在可生物降解领域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创新规划,包括对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在PLA材料基础上,公司积极研究PHA、PBAT、PBS等粒子改性及相关产品,并持续关注新兴可生物降解材料在餐饮包装领域的应用,保持了较好的技术转化能力,实现可生物降解材料与餐饮包装的精准匹配,并快速抢占绿色餐饮包装市场。 (2)不可生物降解产品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PE/PET/PP/PS等材质餐饮具,产品包括PE淋膜纸杯/碗、PP/PET塑料杯、PS塑料杯盖等。由于国内“限塑令”采取分阶段实施策略,区域性政策执行差异导致部分客户需要混合采购策略,公司通过双产品线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此外,公司的生产设备具有对可生物降解塑料及传统塑料加工的通用性与兼容性,能够灵活地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规范、客户需求改变,将传统塑料制品产能转移到可生物降解产品。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餐饮具的研发、设计,定制化生产后销售给客户实现盈利。研发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基于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前瞻性分析并收集下游客户需求,结合公司现有技术储备及对下游市场分析,提出研发项目并立项。生产销售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合理库存”相结合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