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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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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无。
  6、杭州乖乖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凤祝富;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丽丰商业中心1幢2294室;主要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木材加工;木材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22.79万元,净资产236.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57.78万元,净利润256.95万元。(未经审计)
  7、杭州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为民;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100号康华大厦YL层06室;主要经营范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木材、家具、五金、木制品、厨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53.46万元,净资产1,791.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48.76万元,净利润485.66万元。(未经审计)
  8、杭州小宏兔家居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凤建亮;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05号-6(自主申报);主要经营范围: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9.85万元,净资产-77.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6.98万元,净利润-77.49万元。(未经审计)
  9、成都畅怿家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雷梅;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和二路18号5楼5018、5019号(自编号);主要经营范围: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3.79万元,净资产-309.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00.90万元,净利润-100.41万元。(未经审计)
  10、成都畅颜居家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凤建亮;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蓉都大道将军路68号的成都富森美家居装饰建材总部名品商业街C2栋C204一楼;主要经营范围: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12万元,净资产-28.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93万元,净利润-34.2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述企业为浙江豪鼎实业下属子公司,浙江豪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程健敏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深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二)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380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鸿敏;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2,564.00万元,净资产370,327.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59,989.56万元,净利润26,414.4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德华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德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企业。因本公司租赁德华集团所拥有的洛漾旅游场地作为公司商学院培训中心,公司子公司浙江裕丰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办公、生产场地为德华集团下属子公司管理,需支付其服务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等,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德华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租赁费、餐饮服务费、水电费等交易属关联交易。
  (三)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521.6756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爱平;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29,328万元,净资产641,590.20万元,营业收入164,816.53万元,净利润64,068.42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程树伟先生担任德清农商银行董事,根据深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德清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企业。因本公司与其办理存款业务发生利息收入属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餐饮服务及水电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按每笔业务发生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及原因
  公司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装饰材料、定制家居等产品的销售及采购,以及正常生产、培训教学活动需要而产生的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相应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子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其中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5亿元,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本次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德华兔宝宝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销售公司”)
  材料销售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陆利华,经营范围为票据批发、零售:油漆、辅料(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人造板、其他木制品、家具、五金及配件、交电、照明灯具、厨房及卫生间用具、竹炭及其他日用品、建材、集成吊顶、空气净化器、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家用电器、瓷砖、其他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外)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进出口,室内装饰服务等,企业类型为独资有限公司,经营期限长期,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4,814.35万元;负债总额26,025.60万元;净资产88,788.74万元,资产负债率22.67%。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42,267.39万元,净利润11,033.51万元。
  2、浙江德华兔宝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进出口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陆利华,经营范围为人造板、装饰贴面板、其它装饰材料、竹木制品的进出口业务,原木、板材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类型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长期,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597.99万元;负债总额667.68万元;净资产7,930.31万元,资产负债率7.77%。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880.25万元,净利润771.94万元。
  3、德华兔宝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
  供应链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丰庆街788号,法定代表人:陆利华,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1,593.22万元;负债总额83,130.17万元;净资产8,463.05万元,资产负债率90.76%。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03,133.03万元,净利润10,019.56万元。
  4、德华兔宝宝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家居公司”)
  兔宝宝家居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木皮市场77幢5号,法定代表人:陆利华,经营范围为家具销售;地板销售;门窗销售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9,262.58万元;负债总额31,017.70万元;净资产8,244.88万元,资产负债率79.00%。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4,816.49万元,净利润693.14万元。
  5、青岛裕丰汉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汉唐公司”)
  裕丰汉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日,注册资本8,169.82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古镇社区银河路328号,法定代表人:马春伟,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安装、批发、零售、进出口;家具、门、地板、橱柜、衣柜、五金件、家用电器、装饰材料、吊顶材料;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凭资质经营);智能家居设备系统研发;家居系统大数据,物联网业务领域内的研发及数据处理业务;普通货运,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5,772.11万元,负债总额82,879.13万元;净资产32,892.98万元,资产负债率71.5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1,026.52万元,净利润-15,935.3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49.18%。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4亿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74%,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自有资金适度地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
  ● 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63名,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2,55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兔宝宝”)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63名,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2,55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决定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所持共7,651,41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一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3,916,587股,同时对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56,587股。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2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3,937,551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二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4,114,449股,同时对100位因离职、个人原因放弃等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7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7,087,4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84%。
  1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2,822,55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12 个月内,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为2025年4月2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部分符合公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股的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3人,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2,557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具体如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期可解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2024年度的经营考核业绩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标准比例系数0.6的条件。本期可解锁的26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26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2,822,55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且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7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兔宝宝”)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三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2,133,443股,同时对11位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决定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所持共7,651,41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一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3,916,587股,同时对17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4,456,587股。
  9、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2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3,937,551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二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4,114,449股,同时对100位因离职、个人原因放弃等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7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7,087,4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84%。
  1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6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2,822,55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三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2,133,443股,同时对11位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因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成就,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而对应的未解锁股票权益,将由公司在当期解除限售日之后回购注销。第三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需回购注销。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1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以及“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304,443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7.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以授予价格(5.0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1,213.26万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832,058,923股减少至829,754,480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拟回购注销事项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的事由、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19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三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2,133,443股,同时对11位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32,058,923股减少至829,754,4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32,058,923.00元减少至829,754,48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2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及其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兔宝宝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兔宝宝 A 股普通股股票
  2、2022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1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3、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管理骨干的积极性,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60个月,自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2024年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以公司2021 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及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等影响)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调整后)增长率不低于50%。
  公司将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的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情况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考核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值×100%),依据下表确定的所有持有人标准比例系数计算确认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调整后)为612,346,938.21元,2021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及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等影响)为625,147,530.14元,因2024年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为增长率不低于50%,2024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值为937,721,295.21元。实际完成情况R=612,346,938.21元/937,721,295.21元×100%= 65.30%;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标准比例系数0.6的条件。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划分如下:
  ■
  公司2024年度个人绩效结果情况如下:本持股计划的目前实际持有人数为69人,2023年考核结果均为C等及以上且无连续两年考核为C的情况,个人层面符合解锁条件,可按照标准系数解禁。
  综合公司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2,010,600股,占本持股计划的18%,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3、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3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23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08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标、叶雪芳、苏新建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89亿元,同比1.39%;营业利润7.81亿元,同比-13.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亿元,同比-15.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53,680.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9,855,279.72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985,527.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0,919,660.32元,加上因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子公司浙江德升木业有限公司而转入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032,251.88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 673,984,230.93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443,985,073.57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229,999,157.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837,433.02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以稳定的分红方案持续回报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预计本次分红金额为262,856,179.84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须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按时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对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八、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各相关银行授予的实际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2024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第三期解锁数量为2,822,55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2,133,443股,11位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1,000股,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张文标先生、苏新建先生和叶雪芳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八、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二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2、3、4、5、7、8、9、10、11、14、15、1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二十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20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 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以上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9、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股东对总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另外,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13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丁涛 证券事务代表:沈煜燕
  联系电话:0572-8405635 传 真:0572-8822225
  邮箱:syy@dhwooden.com 邮 编:313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3”,投票简称为“兔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5-009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家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第三期解锁数量为2,822,55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同时11位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04,4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监事会已对拟回购注销事项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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