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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为16万元,合计126万元。 2025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中审会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所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容诚会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审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认真查阅了中审会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7,697,680.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类别与金额 基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对公司2025年至2026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 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建工集团”)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5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赵安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926.0263万元 实收资本:11,926.026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安林94.24%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89,273.76万元,净资产109,304.3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886.81万元,净利润1,076.8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建工集团的控股股东是赵安林,赵安林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建工集团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建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噶尔旅游”) 成立时间:2003年1月21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44号(其尼瓦克宾馆办公楼)1幢418 法定代表人:张秀丽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900万元 实收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持证经营);旅游资源规划及开发;旅游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租赁(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服务:娱乐,桑拿,洗浴,游泳;停车服务;会展服务;糖烟酒销售;汽车及自行车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75.92%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166.91万元,净资产4,456.3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47.94万元,净利润138.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噶尔旅游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噶尔旅游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噶尔旅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0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锦江路99号商联中心商业、办公楼(A06、07地块)-B2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甘银龙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6,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31.56万元,净资产29,544.6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85.17万元,净利润1,266.9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中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江西中燃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江西中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等服务、租赁房产、提供燃气设备安装服务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志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7,697,680.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需在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董事按照10万元/年标准,按月发放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享有津贴。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地区、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且充分发挥和调动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新疆火炬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陈志龙、甘银龙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新疆火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火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火炬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火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2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时代大道北侧火炬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登记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时代大道北侧火炬大厦12楼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韦昆 联系电话:0998-2836777 联系传真:0998-2836777 邮编:844000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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