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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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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备案或核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5.01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及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由公司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根据市场情况授权整体协调人行使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00%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及超额配售事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展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6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公司A股股票估值水平、可比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估值水平、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的结果及监管机构批准范围,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本次发行的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08 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和超额认购的倍数来确定,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配。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的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备案或核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及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国际配售招股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或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业务发展,可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升级改造、完善境内外产能布局、拓展海外市场、国际化研发、国际化品牌营销、加速全球化布局、战略性投资及/或收购、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等。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批准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现行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招股说明书最终稿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则届时需经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对公司已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及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对现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此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时,鉴于公司拟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根据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1)投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期限: 1 年
  本次购买的保险责任限额及保险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第四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2025年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0,904.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5.6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303.86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0,341.88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4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463,502,68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048.90万元,占2024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5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51,661.65万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2,048.90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53,710.55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65%。
  2024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20,030股股份进行注销,总金额为19,611.59万元。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9,683.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57.6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102.77万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8,444.6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463,502,68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0,244.52万元,占2025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8%。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5年度公司将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4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四)其他事项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1-12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21,2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379,74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3,553,911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约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8.95%,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3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2年4月1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175-001213-013) 和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账号:1606021729200216540)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5年3月予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1)吉林玲珑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国内下游汽车市场需求乏力,导致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益尚未完全发挥;
  (2)市场竞争激烈使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外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挤压,导致项目未达预期。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 300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等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4 年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88.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他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97.97万元。
  单位:万元
  ■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 38,190.06万元。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8,288.03万元,减少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8,288.03万元。本期转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554.19万元,增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554.19万元。综上所述,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733.84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销量同比增长12.78%,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41%。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调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单条价格环比2024年第四季度提升5.28%,同比2024年第一季度提升0.56%。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4年第四季度降低0.40%,同比2024年第一季度提升13.9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备案或审核批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批准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考虑到罗兵咸永道在H股发行上市方面具备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服务质量符合公司需求。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罗兵咸永道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 年。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等。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罗兵咸永道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任罗兵咸永道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任罗兵咸永道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19、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1、12、13、14、15、16、17、18、19、21、23、25、26、2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孙松涛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四届五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张卫卫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按规定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履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经审查张卫卫女士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张卫卫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目前,张卫卫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卫卫,女,198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品牌处海外市场推广专员、科长,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部副处长、品牌部副总监、监事、董事办主任、董事办总监、总裁办高级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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