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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业务遍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生产基地分布于浙江杭州、四川成都及绵阳、山东青岛、江苏徐州及扬州、安徽合肥及六安、重庆、江西鹰潭、广东佛山、辽宁沈阳等地。2024年,市场环境继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面对巨大的挑战和困难,康盛股份有效贯彻“以家电为主业,大力拓展液冷业务和合金业务”的“一主两翼”全新战略布局。一方面坚持以家电为主,继续巩固公司在制冷管路及配件行业的领先地位,稳健发展家电板块不动摇,家电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5,975.04万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通过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上海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绿港商贸有限公司,全面提升了市场竞争力,汽车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61.56万元;另一方面,液冷热管理与铜合金业务快速发展,均实现了关键突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7.73万元和342.10万元。在新的发展战略下,“一主”将发挥引领作用,“两翼”则提供强大驱动力,共同推动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一)家电制冷配件业务板块 公司家电板块主要为制冷管路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重点配套白色家电与汽车空调,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家电制冷管路行业的深化发展,是行业材料替代的领先者。家电板块以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为业务运营主体,产品涵盖了冰箱冷柜用管材、蒸发器、冷凝器等配件;家用、商用及车用空调器件、微通道换热器等,具备全品类、模块化的供应与服务能力。公司与包括海尔、海信、格力、美菱、澳柯玛、伊莱克斯、西门子、惠而浦、三星、LG、松下、英维克、日出东方、ATLANTIC、光芒新能源、松芝股份、中国重汽、陕汽重卡、东风汽车、徐工集团、宇通客车、金龙客车、中通客车等知名的家电、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了多款新产品,并通过了客户验证、获得了客户认可,持续完善市场布局并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家电板块的研发、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系统性地进行产业升级,构建全新数字生产线,通过设备、工艺、技术水平、自动化程度的提升解决了工艺瓶颈,以及实现减员增效、节能降耗、提质减损的关键目标。2024年,我国国民经济逐渐修复,叠加国内家电促消费政策活动,家电行业内销市场保持稳定,整体规模小幅增长。2024年度,公司家电制冷管路及配件业务板块实现主营收入22.60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99%,公司家电板块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基本匹配。但由于报告期内铜、铝等原材料价格呈现周期性大幅上涨,钢材价格也在2024年经历了大幅震荡,叠加家电主机厂对零部件供应商的压价策略,利润空间受到双重挤压,导致公司家电板块的利润周期性大幅下降。 (二)新能源商用车业务板块 公司新能源商用车制造业务以子公司中植一客为业务运营主体,中植一客专注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整车制造、市场推广和后市场服务,生产基地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大生产工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产线完备,产品涵盖纯电动及氢燃料等各类产品一一5.99米至12米全系车型、18米BRT铰接车的车辆型谱,以及物流车、路面养护车、冷藏车、渣土车、环卫车等专用车辆。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板块完成各类商用车销售共计474台。中植一客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引入了战略股东上海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郑州绿港商贸有限公司,优化了股权结构及产品结构,并与战略合作方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渠道等方面成功整合。中植一客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2.68亿元,实现了引入战略投资者时上海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成功拓展了新的客户资源,并大大提升了公司在西南地区商用车的市场份额,实现了汽车板块良性可持续发展。 在新能源商用车后市场业务方面,公司于2025年1月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成都蜀康芯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康芯盛”)。新公司锚定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后市场服务这一领域,业务涵盖电池检测、维修保养、焕芯换电以及梯次电池综合再利用,旨在深度挖掘业务潜力与利用历史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动力电池后市场解决方案。蜀康芯盛顺应国家《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政策号召,秉持“专业、创新、环保、高效”的理念,致力于探索动力电池后市场服务的新技术、新方法。 (三)液冷热管理业务板块 康盛股份的液冷热管理板块以子公司北京云创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智达”)为主体,凭借上市公司在热交换器、微通道、精密钎焊等核心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云创智达专注于液冷技术研发与应用,构建了双擎液冷技术矩阵,自主研发冷板式与浸没式液冷两大核心技术。公司液冷产品广泛应用于高密度机柜、智算中心、大容量电芯等高散热场景,覆盖数据中心、储能、新能源充电、5G通讯等多个应用领域。云创智达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对液冷技术的差异化需求,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自有工厂,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制造到运维的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更高效、更节能、更稳定的运行。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主要的产品有CPU冷板产品、GPU冷板产品、浸没式及冷板式CDU产品、浸没式高性能液冷机柜、干冷器、运维车、清洗机、分布式集装箱算力中心;储能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液冷储能系统、浸没式Pack、集装箱储能系统;新能源领域主要产品有超充液冷系统用充电桩闭式循环冷机。 报告期内,公司液冷板块实现主营收入387.73万元,取得的重要进展包括不限于:与新华三合作开发液冷技术,建立了联合实验室,并建设匹配新华三和DELL服务器的千岛湖液冷机房;为上海电信位于青浦的智算中心英伟达A800/H800高性能服务器提供液冷产品;为上海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建设高功率液冷机柜试点。此外,云创智达于2025年3月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签订了《算力服务合同》,为杭州联通提供包括计算能力、存储容量、技术架构的完整的算力服务解决方案。该项目是云创智达在现有单相浸没式液冷解决方案基础上进行的产业链延伸,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云创智达能够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算力服务解决方案,并将进一步验证浸没式液冷方案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化应用。 (四)铜合金业务板块 贵溪美藤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藤电工”)为主体的铜合金板块专注于高端铜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熔炼制造,其产品包括镁铜合金、锡铜合金、银铜合金、无氧铜等多元合金材料,高端导体线材的终端产品包括汽车、医疗、通讯、机器人、铁路等领域。康盛股份铜合金业务致力于超细合金铜线材领域,通过自主创新,为国内高端制造如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医疗及消费电子等行业提供关键材料支持。 2024年3月美藤电工正式投产以来,重点围绕提升产品工艺和开拓市场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扩大产品规格,成功获得小批量订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铜合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2.10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于2021年12月18日因病逝世,其名下股权变更办理尚未完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于良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董事会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出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独立董事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和于良耀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554.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3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55.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65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9,626.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243.69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业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8:30-11:30和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填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监事会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报告》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554.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30.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55.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65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9,626.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2,243.69万元。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及转回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4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资产,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47.95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346.0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901.93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608.51%,明细如下: ■ 注:以上比例为绝对值比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4、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存货跌价准备 ■ 6、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 三、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合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3,247.95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3,247.95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466.97万元(差异为少数股东按比例承担)。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830.85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20,438.8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560.64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628.49万元。 由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合并报表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理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5、保理融资利息:不超过年化5%,具体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签署或授权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含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展,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度涉及调整的金额: ■ 2023年度追溯调整的金额: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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