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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2025年4月25日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中审众环会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主业为依托,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上下游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融合幕墙、智能、机电、园林、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为一体的城乡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以承接办公楼、商业建筑、高档酒店、文教体卫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建筑为主和普通住宅、别墅等住宅建筑为辅的工程施工、设计业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并逐步向物业管理、新能源以及科技创新板块进行拓展。 从增量经济到存量经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2017年,公司参与了赛格物业的混改;2020年公司收购嘉泽特100%股权,间接控股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物业”);2022年6月,科技园物业竞得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司在物业板块的不断深耕和投入,物业板块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占比在不断提升。公司战略明确:物业管理板块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补充,一方面优质的现金流将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情况,另一方面公司的物业板块以科技园区物业管理为主,在未来业务延展创新上有巨大的潜力空间。此外,未来园区的屋顶光伏、园区绿电、节能管理等业务将为公司相关业务板块带来协同发展。整体而言,物业管理板块将以内生外延并进的方式发展,专注于提供更多的多元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 公司致力于绿色环保建筑的研究和新能源的应用开发。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之下,“双碳”1+N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已经发布,各项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绿色能源发展是大势所趋。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在2011年起就开展光伏新能源业务,2017年成立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不断推进光伏、风力发电业务的开展,致力成为“绿色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新基建与科技创新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顺德宽原60%股权,并于2022年增持至65%;布局IDC新基建领域,该项目已完成1号楼建设,逐步交付机柜;区块链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中装智链平台是建筑装饰行业首个赋能行业发展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行业现金流痛点,助力上游供应商通过平台获得银行融资。 未来,公司围绕建筑装饰主业积极进行产业链延展创新,同时战略协同物业管理、新能源、IDC等业务,形成延展创新新兴业务、稳健增长、逐步提速的良好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7日,根据《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01)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1105】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4月8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A。 2024年6月28日,根据《2021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和《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通知书》(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7月18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等事项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4】321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中装转2”信用等级为BB。 2025年2月7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5】4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B+。 2025年4月7日,根据《中证鹏元关于下调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中装转2”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5】146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B-,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装转2”信用等级下调为B-。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4年2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包含公司银行基本户在内的5个银行账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2024年2月27日起,公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为“ST中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9月15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申报、线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12月22日18:00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查,有资格参与遴选的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有两家(均为联合体报名),同时,该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已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征求债权人意见的通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中装建设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拟以书面方式征求债权人对于遴选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的意见,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预重整管理人将按照各债权人预留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邮寄给各债权人。 202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经征求债权人意见,有关投资人的遴选结果如下: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正选单位;江西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前海亚商粤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粤浙(广东)控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备选单位。 202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与上海恒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小红女士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陈贤凯先生、肖幼美女士、朱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庄绪初先生所作的《2024年总裁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2,319,376,821.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7,185,416.2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4.55%;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11,256,769.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4,830,790.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1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庄小红、庄展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02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0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5、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27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1,98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3,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306,886.80元,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16,000,000.00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严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91号)核准的发行方案,核准中装建设公司向交易对象发行股份17,142,851.00股,支付现金5,040.00万元,用于购买交易对象合法持有的深圳市嘉泽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17,647.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19,68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80,313.02元,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将扣除承销费用4,468,799.9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3,131,199.53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0]000405号验资报告。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中装建设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559,35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6,440,640.89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扣除承销费用16,415,094.34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43,584,905.66元汇入中装建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22日出具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3,926,800.7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958,784.71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353.8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0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2,549,448.2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3,722,299.44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51,000万元、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直接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投入2,009.11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3,693,113.2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4,035.56 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21,44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01,760.6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元。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益14,289,280.4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0,729,921.35元,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7,144,264.7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熙龙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7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已于2021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已于2020年度办理完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为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中装建设公司﹑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9月11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未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公司该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据此,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违规事项的纪律处分。 2、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均已被冻结,致使募集资金无法正常使用,且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未将冻结的募集资金解除冻结,未及时归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的募集资金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附件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需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1)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70,801.43万元,合计共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0,801.43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涉及关联方,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7,185,416.2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3,558,221.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4,989,239.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5,156,051.88元。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为:“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积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4,989,239.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75,156,051.88元,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亏损、发展资金需求、应收账款较高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中审众环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EhEK7gX1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庄绪初先生;董事赵海峰先生;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财务总监何应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庄粱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EhEK7gX1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琳 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0755-83567197 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可转债中装转2(代码127033)不停止转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中装”;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822”;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5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中装转2(代码127033)不停止转股;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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