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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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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
  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项目整体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研发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规则、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4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质押情况
  该事项均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具体事宜及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并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等质押方式开立保函、银行承兑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6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具体执行。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9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ymedical@xyy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何永正先生,独立董事刘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军玲女士,财务总监金宏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xymedical@xyy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7776088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8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永正、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郭军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
  联系人:吴利东
  电话:0372-7776088
  联系传真:0372-7776066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邮政编码:456300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7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拟投资金额30,161.71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剩余部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 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
  1、本次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2、本次在建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相关技术不能完全契合最新的市场需求、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不及预期等风险。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165.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8月8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30,000股,使用资金总额80,069,563.31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该剩余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
  四、“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基本情况
  (1)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的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
  2、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以上资金规范存放和使用。公司将以向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增资和/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项目建设。
  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生物科技三街以东、规划工业四路以北
  4、投资额:拟投资金额30,161.71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进度:截至2025年4月15日,已投入金额12,471.46万元,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后续还需装修、完善基础设施、购置办公及研发设备等。
  (2)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分析
  从行业层面,我国康复医疗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康复医疗产业符合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指引;从公司层面,公司本部地处内黄县,急需在发达地区或省会城市建设研发中心等,整合人才等优势研发资源,将有利于公司研销两端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我国康复医疗市场需求旺盛,“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本项目备案、土地、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环评等手续均已落实完成,项目建设切实可行。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影响我国康复医疗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在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成后,将通过打造高水平康复医疗器械研销平台,持续在康复医疗器械行业填补空白,进一步巩固公司脑科学、脑机接口等关键装备的技术优势,打造国内一流的康复医疗器械研发中心、脑科学实验室及脑机接口产品展厅,开展康复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攻关,实现多种疗法系列产品国产化自主创新。
  本次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在建项目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相关技术不能完全契合最新的市场需求、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不及预期等风险。
  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措施
  本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并对该部分资金实施单独建账核算。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项目整体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研发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本次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执业经历
  汪平平,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016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代华威,高级经理,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历
  李顺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情况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943,557.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9,833,769.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13,000股后为154,18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7,004,88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5%。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77,572,236.1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4,577,116.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1.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7,004,88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5%。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郭军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合计金额约为4,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同类业务比例分母采用2024年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占比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06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河南粤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安阳市翔宇置业有限公司
  ■
  3、安阳孙思邈中医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
  4、安阳康养驿站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5、安阳和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安阳翔宇众创空间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7、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8、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9、河南瑞斯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合同或订单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5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9,153,003.25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4,53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资金最终用于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偿还贷款或者日常经营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61.5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25.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中的3,024.1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801.49万元,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董事会审议和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首发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合计共节余的募集资金3,612.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8,0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8,006.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均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整体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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