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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审议通过,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1.82亿元,本次捐赠现金为控股股东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完成情况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管换届的工作,详见2025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罗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逸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逸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 第一季度审计报告是否属于非标准审计报告 √是 □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2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西藏发展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13日14:30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于 2025 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站上发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4、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晓玲、吴秋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2 2、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召开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5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委托人持股性质: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2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海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对2024年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期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2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支付审批、项目投资管理、商品生产等各项业务,以及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担保管理、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审计稽核、信息系统管理和内部信息传递等各类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风险、战略决策风险、投资融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安全生产风险、销售与市场风险等多项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一项或组合缺陷,公司认定为重大缺陷: (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控制环境无效; (4)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5)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6)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一项或组合缺陷,公司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以前内部缺陷事项极为重视,深刻检讨吸取教训,在2024年度重点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内控制度规范实施和执行工作,对以前年度存在的包括关联交易等内控缺陷事项及时进行了规范整改,并对公司立案调查认定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罗希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196,282.3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4,326,471.14 元,2024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09,014,563.3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20,768,691.47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结合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虽实现扭亏为盈,但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409,014,563.33元,故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409,014,563.3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从2024年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196,282.38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409,014,563.33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263,758,491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因历年来涉诉案件导致大额计提负债及坏账,是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2.公司的联营企业力创基金对外投资的标的项目严重亏损,公司前期对力创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大额计提减值,是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3.公司于2023年进入预重整阶段,因开展预重整工作等因素,管理费用有较大增长,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具有一定影响。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提升公司主营,加快解决诉讼债务风险,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下列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继续立足现有品牌“拉萨啤酒”,深耕主业,在此基础上,持续聚焦公司主营啤酒产品,加强拉萨啤酒品牌建设,积极发挥主营业务优势,推出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以吸引更多客户,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通过良好的口碑效应促进产品销售,拓展盈利渠道。 2.强化数字化系统建设管理,精细化运营,建立多维度销售渠道,持续完善西藏区外渠道拓展,实行品牌一体化管理,继续发力中高端市场,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与市场份额的稳定提升,促进啤酒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3.夯实管理基础,降本增效,围绕核心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丰富采购渠道、谈判议价、寻找替代供应商等方式,降低原材料和物资采购成本,逐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4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重整工作,全面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拟通过重整彻底解决公司历史债务问题,减轻财务负担,解决运营资金紧张问题,改善现金流紧张状况,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5.公司针对规范运作问题,公司将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明确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职责边界和运作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的实际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间,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 (二)人员信息 ■ (三)业务信息 ■ (四)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五)诚信记录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寿成2024年12月23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西藏监管局监督管理措施一次。 (六)审计收费 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的规定,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涉及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即使本次股票交易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7 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9.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41.49万元。虽然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为正值。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四)项、第(七)项的规定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8 及第 9.8.7条规定,公司决定拟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045号);根据年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11号),虽然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为正值。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13.3.2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深交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4年6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 条(八)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触及本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 三、风险提示 1.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5-03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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