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98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预计2025年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及项目设备采购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加上公司前期延续的存量外币贷款,预计2025年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5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98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0.62%。 3.交易方式:(1)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2)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以下范围: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章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第一条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条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 第四条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章未来三年的具体回报规划 第五条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第六条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条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八条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九条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十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章分红决策机制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上,需经公司董事会出席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应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第十二条作为公司档案保存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要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 第四章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十三条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一)公司将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等; (二)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 (三)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还将说明未分红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其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半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2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盛石化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实施了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082,746股(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股份”),鉴于该部分回购股份即将届满三年,拟予以注销。 2.荣盛石化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石化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为553,232,858股,拟将其中的136,082,746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后,第二期及第三期回购股份继续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实施情况概述 荣盛石化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荣盛石化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荣盛石化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2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荣盛石化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045、2022-047、2022-054、2022-055、2022-060)。 2022年8月2日,鉴于回购金额已接近回购方案资金总额上限,荣盛石化决定终止第一期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136,082,746股,占荣盛石化总股本的1.3440%,最高成交价为15.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203,937.3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本次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截至目前,荣盛石化尚未实施可转债计划。鉴于第一期回购股份的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荣盛石化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6,082,746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一)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本次注销完成后,荣盛石化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需对《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荣盛石化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回购股份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注销136,082,746股股份的完成时间及注销后的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同时根据其实际确认数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四、本次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石化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为553,232,858股,拟将其中的136,082,746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后,第二期及第三期回购股份继续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荣盛石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荣盛石化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荣盛石化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荣盛石化的上市地位。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2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董事会,荣盛石化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荣盛石化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荣盛石化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荣盛石化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荣盛石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荣盛石化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荣盛石化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议案3、8、11、13、14、1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投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议案13、议案14及议案15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358号(蓝爵国际写字楼)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凭以上有关证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5月8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荣盛石化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备注联系电话以方便报名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阳阳、胡瑜岑 电子邮箱:rspc@rong-sheng.com 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传真:0571-82527208转8150 邮政编码:31124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荣盛石化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3,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盛石化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荣盛石化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年4月24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荣盛石化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荣盛石化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荣盛石化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荣盛石化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荣盛石化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海泓,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程,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荣盛石化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将依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荣盛石化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荣盛石化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5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荣盛石化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荣盛石化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荣盛石化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6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5年度拟与相关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并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际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Alharbi, Mitib Awadh M、李永庆、项炯炯、李彩娥、俞凤娣等人对部分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部分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接受金融服务中,萧山农商的预计金额为银行授信,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发生额指2024年年末余额;2.接受财务资助中,荣盛控股的“借款”预计金额为借款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发生额指2024年年末余额。 (三)上一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接受金融服务中,萧山农商的预计金额为银行授信,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发生额指2024年年末余额;2.接受财务资助中,荣盛控股的“借款”预计金额为借款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实际发生额指2024年年末余额;3.具体关联交易情况以审计报告为准。 披露日期及索引: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2023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前,对拟发生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实际业务开展规模等原因,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公司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无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市场行为和经营实际,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 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主要股东为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是注册地在沙特的上市公司,住所为P.O. Box 5000, Dhahran 31311, Kingdom of Saudi Arabia,总股本为75,000,000,000沙特里亚尔,主营业务勘探、开发和生产原油、凝析油、天然气和天然气凝液。 2.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恒逸贸易成立于2011年05月2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288号2幢1611-4室,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成立于2010年05月31日,注册地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住房租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4.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成立于2003年03月0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港口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德荣化工成立于2017年09月0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徐福大道152号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陈秋有。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三元控股集团杭州热电有限公司 三元热电成立于2010年08月31日,注册地位于萧山区益农镇长北村,法定代表人为傅冬冬。经营范围包括热电生产(凭电力业务许可证经营)。 7.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荣盛控股成立于2006年09月1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望京商务中心2幢190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室内外建筑装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贵金属(不含专控)、黄金制品、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建筑材料、轻纺原料及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光伏产品、水泥及制品、木材及制品、五金交电、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荣盛煤炭有限公司 荣盛煤炭成立于2018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A500室,法定代表人为项炯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轻质建筑材料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批发;木材批发;建筑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矿石批发;国内贸易代理;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荣盛能源有限公司 荣盛能源成立于2021年04月19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大厦2幢3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项炯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0.浙江荣翔热力有限公司 荣翔热力成立于2019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长北村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号楼106室,法定代表人为吴维光。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1.宁波盛懋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盛懋成立于2021年07月0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金融贸易大楼22层A2区103室,法定代表人为王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2.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 荣通物流成立于2004年10月21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寿柏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舟山市浙石化舟港拖轮有限公司 浙石化舟港拖轮成立于2019年09月0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88号西楼201室(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倪蒋军。经营范围包括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圣汇装备成立于2001年02月07日,注册地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罗伟。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压力容器(包括低温液体储罐)(用于化工、石油、天然气、冶金、电站设备和船用等领域)和其成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试;从事罐式专用车的生产;从事工业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修;从事化工、冶金、石油、天然气、电站和船用设备的生产、安装;从事民用金属结构件的生产、安装;从事金属零部件、锻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危险化学产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舟山荣翔物流有限公司 荣翔物流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徐福大道988号555室(岱西片区)(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寿柏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鼎盛石化成立于2018年10月1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经济开发区徐福大道988号810室(岱西片区),法定代表人为华慧伟。经营范围包括石化装置及其它工业设备安装、维修;建筑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成套设备、阀门、压力容器、非标设备及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化工防腐;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设备租赁;吊装服务;为工业专用设备检修、安装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家电、计算机零售、维修;电气、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设备维护、安装、调试;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东江技术成立于2023年04月2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高新区丹桂路362号1-9-1,法定代表人为杨生东。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浙江三元纺织有限公司 三元纺织成立于2002年06月17日,注册地位于萧山区党湾镇永乐村,法定代表人为李益民。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医用口罩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鞋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9.上海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寰球成立于2001年10月24日,注册地位于肇嘉浜路807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宇鹏。经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总承包、咨询及设备成套,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设计,城市规划编制,化工工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建筑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工程设备材料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东展船运股份公司 东展船运成立于1993年09月1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10楼(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魏均勇。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筑五金、木材、电工器材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青峙码头成立于2003年09月28日,注册地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富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经营范围包括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 宁波海能成立于2004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阳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姚迈。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3.上海盛蓝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盛蓝汇科技成立于2022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三三公路5053号6楼603室,法定代表人为杨慧。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4.浙江逸昕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逸昕成立于2017年07月2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优胜村、交通村,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涤纶丝、化纤原料;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萧山农商成立于1998年10月22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鸿宁路2288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林时益。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基金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2025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的关系具体如下: ■ (三)履约能力分析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金融服务、借款、房屋租赁等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主要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 1.向沙特阿美采购原油、石脑油、乙二醇等产品 公司拟与沙特阿美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沙特阿美(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代理人:荣盛石化(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原油、石脑油、乙二醇等 交易定价:基于公开市场指标确定 付款方式:电子转账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2.向沙特阿美销售柴油、航空煤油、PTA等产品 公司与沙特阿美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供方代理人:荣盛石化(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需方:沙特阿美(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柴油、航空煤油、PTA等 交易定价:基于公开市场指标确定 付款方式:电子转账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3.向恒逸贸易采购PTA等产品 公司拟与恒逸贸易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贸易(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PTA等产品 交易定价:以PTA等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4.向恒逸贸易销售PX、聚丙烯等产品 公司拟与恒逸贸易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恒逸贸易(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销售PX、聚丙烯等产品 交易定价:以PX、聚丙烯等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5.向海南逸盛采购PTA等产品 公司拟与海南逸盛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海南逸盛(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PTA等产品 交易定价:以PTA等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6.向浙江逸盛采购PIA、PX、冰醋酸等产品 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逸盛(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相关产品 交易定价:以相关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7.向浙江逸盛销售芳烃等产品 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浙江逸盛(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销售芳烃等产品 交易定价:以芳烃等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8.向德荣化工采购C4C5等 公司与德荣化工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德荣化工(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C4C5等 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9.向德荣化工销售C5C9等 公司与德荣化工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德荣化工(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C5C9等 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0.向荣盛控股采购煤等物资 公司与荣盛控股(包括其下属公司)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控股(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根据具体需求向供方采购煤等物资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1.向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借款 公司及子公司向荣盛控股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人:荣盛控股(包括其下属公司)(甲方) 借款人: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乙方) 贷款种类:项目建设资金或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币种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贷款用途:此贷款只能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或日常经营资金所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贷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12个月。 贷款利率与利息:(1)利率:该项贷款利率为同期借款利率;(2)计息:利息从贷款之日起按贷款额度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计息一次;(3)付息:甲方直接以费用的形式列支或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2.向荣翔热力采购高压蒸汽等物资 公司与荣翔热力(包括其下属公司)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翔热力(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根据具体需求向供方采购高压蒸汽等物资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3.向荣翔热力销售电、柴油等物资 公司与荣翔热力(包括其下属公司)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翔热力(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需方根据具体需求向供方采购电、柴油等物资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4.向荣通物流销售柴油、PTA等产品 公司拟与荣通物流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通物流(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销售柴油、PTA等产品 交易定价:以柴油、PTA等产品报结价为准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信用证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5.委托荣通物流提供运输服务 公司拟与荣通物流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托运人: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承运人:荣通物流(包括其下属公司) 托运要求:托运人委托承运人运输受托产品及货物。承运人保证按《提货单》所列的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结算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6.向圣汇装备采购储罐、塔器、冷凝器等压力容器及服务 公司拟与圣汇装备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圣汇装备(包括其下属公司) 需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交易内容:向圣汇装备购买化工及炼油的装置和设备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类似规格的设备装置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7.接受鼎盛石化提供的维保、工程服务 公司拟与鼎盛石化签订《维保及工程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乙方:鼎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服务内容:接受鼎盛石化对装置及设备的维保、工程服务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服务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接受东江技术提供的研发设计服务 公司拟与东江技术签订《研发设计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乙方:东江技术(包括其下属公司) 服务内容:接受东江技术提供的化工品研发设计服务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服务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8.接受青峙码头提供的货物装卸、化工品仓储服务 公司拟与青峙码头签订《货物装卸及化工品仓储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石化(包括其下属公司) 乙方:青峙码头(包括其下属公司) 服务内容:接受青峙码头对荣盛石化相关货物提供的装卸及化工品仓储服务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服务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19.接受萧山农商金融服务和支持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萧山农商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萧山农商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 金额:不超过协定金额 协议有效期:按签署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