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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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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国内外品牌商提供容积400L以上的大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公司具备大型家用冷藏冷冻冰箱、商用展示柜等多类产品的多种型号生产能力。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多项核心技术,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目前公司已形成产能超过100万台的四条高自动化生产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研发,凭借优秀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水平,历经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成为家用冰箱制造领域内知名的ODM供应商。经过多年经营拓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建立了辐射海内外的市场格局,客户群体包括美的集团、BSH、海信集团、伊莱克斯、太古集团、美菱集团、小米集团等全球知名企业和家电品牌商,公司与行业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销售区域涵盖中国、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俄罗斯、墨西哥、德国等全球各大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2024年7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量(合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量智能成立于2017年10月,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电子智能控制器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PCBA电路板加工制造、电子零部件配套、控制器软硬件设计开发等服务,产品应用于智能家电、工业控制、新能源储能及充电桩、汽车电子等领域。目前投产的SMT和DIP生产线共15条,具备PCBA柔性化制造及快速交付的能力。公司目前拥有10项专利,27项软件著作权,是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冰箱、商用展示柜、PCBA等。
  1、冰箱
  公司冰箱类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
  公司从成立伊始就定位于大冰箱这一产品品类,目前公司冰箱产品容积段涵盖400L以上,产品品类包括对开门、对开三门、十字四门、法式三门、法式四门等,不同宽度、深度尺寸搭配形成基本型箱体,同时拥有多个功能配置如对开门全自动制冰机系统、全系产品冷藏式饮水机、可控可变温区间室以及对开三门酒柜间室等,可选配各种颜色的钢板门、玻璃门外壳,不同样式的把手形式:长直把手、暗把手、魔方把手等,能效等级1级、2级多种选择。
  2、商用展示柜
  公司商用展示柜主要产品示例如下:
  ■
  3、PCBA产品
  公司PCBA主要产品示例如下: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1号)同意,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90,000股,并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允艳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工作进行汇报,过去一年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的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立专户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除《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他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力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张华女士、慕景丽女士(2025年1月董事会换届后,已离任)、童孝勇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总经理对2024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2025年工作计划,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同意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1,964,6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女士、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女士、包旺建先生、童孝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况,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且有效运行,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议案内容涉及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实际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徐园生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0.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43.7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30Z0001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406.73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5,406.73万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繁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6日分别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执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四舍五入所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1,564,82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8,252,386.8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541号)。同时,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针对此事项,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针对此事项,中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077.72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358.15万元、尚未置换的票据金额1,382.53万元),其中9,077.72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04,51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437,689.33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四舍五入所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2、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时,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3、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为方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2月10日延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未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陆续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数据,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78,465.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491,857.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149,185.8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4,653,853.20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7,520,955.98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公司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7,520,955.98元为依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21,964,608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4,223,04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187,64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5%。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注:上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0,375,808.28元、人民币136,368,544.23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20%、6.83%。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8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者,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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