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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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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量超出预期,公司2024年度与部分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24年初的预计范围,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的要求,公司拟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超额部分予以追认。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该事项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24年初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金额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事项一:2024年民航业持续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增长势头强劲,公司货邮吞吐量超出预期,导致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收取的资源使用费超出预计上限。
  事项二:得益于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专业物流咨询服务,深圳机场航空物流业务经营效益大幅增长,导致向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物流服务费超出预计。
  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黄田国际机场航空货站304A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087万元,净资产16,41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956万元,净利润4,8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学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403。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41万元;净资产10,7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833万元,净利润5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属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属受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接受关联人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未因上述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收取的资源使用费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深圳机场航空物流业务经营效益大幅增长,物流服务费支付按照双方签订的深圳机场物流服务协议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2025年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共计人民币1,911万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以来随着民航业运输生产规模再创新高,公司抢抓机遇,业务量的拓展超出预期,导致公司向部分关联公司收取的资源使用费和服务费增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十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事项定价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十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合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2025年本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7,513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5,76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机场集团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仁朋,注册资本12,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成品油运输(石油制品运输)、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油、煤油(含灯用煤油、航空煤油等)、柴油以及其他石化产品的批发、零售、仓储;技术咨询、专业培训;汽车充电业务;汽车美容服务;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深圳机场航油大厦四楼。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199万元,净资产26,24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4,846万元,净利润-168万元(审计数)。
  2.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注册地址为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法人代表舒毓民,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9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687,775万元,净资产4,151,55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52,127万元,净利润27,7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正理,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来自或送至或往返位于深圳机场的航空货站、航空运输工具及配套设施的货物的处理、装载、卸载、收货、提取、交付和处置服务;处理出港、进港、中转及转境的货物;货物的打板、包装、装板和集散,货物的拆板、拆装及拆散;相关货物服务,如配载,确保货物符合货物进出口法律及履行与货物有关的海关手续;货物的库房处理和保管;有关上述服务的信息处理及商业文件准备和处理;和其他与货物有关的附属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货站。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137万元,净资产25,33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0,696万元,净利润17,756万元(数据已审计)。
  4.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碧松,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航空运输有关的民航航班、直升机航班地面服务及相关的延伸服务;国际、国内公务机包机业务;公务飞机托管及代理业务;公务飞机地面(FBO)运营及维修服务;飞行计划报批代理服务;报关代理服务;航空运输涉及的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专车、酒店预订业务;广告业务;展览展示业务;航空器材及机供品销售业务;互联网线上销售业务;图书期刊;商务咨询;礼仪服务;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健身服务;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宝安机场T3航站楼C号写字楼802房。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6,023万元,净资产6,42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5,146万元,净利润 4,92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煜,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物业管理。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黄田国际机场航空货站304A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087万元,净资产16,41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956万元,净利润4,8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斌,注册资本375万美元,经营范围:航空配餐(含凉菜、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生产预包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制品、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饮料配送;集体用餐配送(单班最大生产份数500);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温度要求)、预包装食品销售(含温度要求);经营候机楼餐厅、咖啡厅、快餐厅,并提供酒的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769万元,净资产3,49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28,239万元,净利润1,097万元(数据已审计)。
  7.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轩,注册资本6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空港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及不含飞机、汽车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汽车零配件零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场地面特种设备的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二类小型车辆维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领航六路162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335万元,净资产3,91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264万元,净利润698万元(数据已审计)。
  8.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西星,注册资本人民币7,241万元,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联运服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游艇俱乐部运营;游艇会籍销售;游艇的销售及代理、维修及保养;游艇泊位租赁;游艇会员管理及服务;航海体验;游艇活动策划;游艇维修基地;游艇物流保税仓(水陆域);展会策划、运营与管理;赛事运营与管理;船艇零配件、船艇易耗品、船艇保养品、休闲运动器具及用品、高尔夫球具及用品、服饰、箱包、珠宝、钟表的销售;文化娱乐业管理;酒店管理(自办酒店需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和服务;广告业务;汽车租赁;客、货运及游艇码头经营管理;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游艇会所经营与管理;游艇酒店、餐饮运营;游艇帆船等驾驶培训;码头管理咨询;旅行社业务;机动车停放服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南路机场码头候船楼三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98万元,净资产-11,90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55万元,净利润-43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9.深圳市万物空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萍,注册资本1,285.0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产、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新型水处理剂、水稳合剂;服装、建筑材料物资零售;咨询服务及劳务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清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代理洗衣收发服务;篮球、羽毛球、网球、足球、乒乓球、瑜伽场馆运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病媒生物防治;消毒服务;航站楼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展览、办公商务信息咨询;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市容工程、环卫工程、水资源工程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分类工程信息咨询;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服务;垃圾分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的收购、存储、分拣、打包、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机动车停放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清洗与美容;餐饮、酒店经营管理;垃圾分类设备生产;环保设备生产;游泳池经营管理;保安服务;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五道1005号304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585万元,净资产6,26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112万元,净利润3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深圳机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飙,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宝安国际机场机场道1011号信息大楼202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89万元,净资产1,48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6万元,净利润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元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公共浴室、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乐队表演;码头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住房租赁;农副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音响设备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玩具销售;纸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箱包销售;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鞋帽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港澳航线旅客运输业务;国际国内航线客船旅客服务;联运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旅客船票销售、旅行社业务、开展国内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客运码头经营管理;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未来产业园6栋101及整栋。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3,652万元,净资产289,38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2,273万元,净利润96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2.深圳机场空港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大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经营范围: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物业运营;经营百货;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旅业、住宿业、会议服务、美容(不含医学美容)、公共浴室、游泳池;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日用百货零售;中西餐制售、冷热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烟草零售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汽车租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449万元,净资产1,83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2万元,净利润9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3.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云,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深圳机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供油业务,包括购买、出售、储存、运输和进出口航空油料、储存设备、工具及与合营合同有关的其它石油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加注航空油料业务;从事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8,553万元,净资产58,40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66,811万元,净利润23,68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4.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学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403,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341万元,净资产10,70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833万元,净利润5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5.深圳市鹏盛空港免税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化腾,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写字楼D栋6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代理;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箱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免税商品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04万元,净资产6,35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335万元,净利润-3,555万元(数据已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24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949万元,预计2025年度承担该项费用989万元。
  (二)关联受托管理
  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共计3,725万元,预计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受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为3,825万元。
  ■
  (三)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35,020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0,483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24,53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5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34,727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0,972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23,755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165万元,预计2025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等1,252万元。
  2.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租赁费及资源使用费等8,991万元,预计2025年度收取该项费用9,434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3.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租赁费及货物操作费等9,762万元,预计2025年度该项目收取租赁费及货物操作费等10,019万元。
  4.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收取资源使用费及物业租赁费等2,768万元,预计2025年度收取资源使用费及物业租赁费等3,195万元。
  5.2024年度本公司向深圳市鹏盛空港免税品有限公司收取T3航站楼免税店及办公用房租金9,003万元,预计2025年度收取T3航站楼免税店及办公用房租金9,967万元。
  (四)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95,481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90,834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4,64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25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97,971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91,299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6,672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1.支付水电费、委托管理费等:
  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委托管理费等41,566万元,预计2025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 38,508万元。
  2.租赁费主要包括: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物流园区土地,2024年土地使用费260万元,预计2025年度该项费用为260万元。
  (2)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承租T3站坪、南停机坪一期、南停机坪二期、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停机坪、卫星厅配套站坪以及上述站坪设施对应的场地用于航空器停放。2024年度租赁费为26,435万元,预计2025年度费用为26,715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畅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及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新货站用地及B2新货站。2024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2,622万元,预计2025年度该项费用为2,677万元。
  (4)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承租飞行区外的老国内货站、国际货站二期、T3航站楼等场地用于航空生产及配套保障。2024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2,839万元,预计2025年度该项费用为2,839万元。
  (5)本公司租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位于T3航站楼附近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2024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为1,009万元,预计2025年度该项费用为1,009万元。
  3.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
  (1)深圳市万物空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卫星厅等区域的物业和绿化服务等,2024年度公司承担该项费用11,577万元,预计2025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788万元。
  (2)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T3航站楼及卫星厅商业资源经营管理服务,2024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2,500万元,预计2025年度承担该项费用2,547万元。
  (3)深圳市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航空物流规划、发展策略、客户拓展、重大项目引入、产业转型升级及物流业务经营等服务,2024年度费用2,087万元,预计2025年度承担该项费用2,803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24年度本公司承担该项费用3,445万元,预计2025年度承担该项费用3,646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面简称“容诚”)原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古井贡酒、特发服务、盐田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盛源,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莉萍、签字注册会计师赖晓楠、林盛源、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容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年度审计第三次审计工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年度审计第三次审计工作会议决议;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5: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合并)2024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039,612.74元;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17,701,203.5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009,582,205.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80,436,337.97元。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0,769,509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46,092,341.08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5.55%。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繁华、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年,公司稳步推进并执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目标实现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审计制度体系、精准开展专项审计、深化投资闭环管理等措施,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内控体系架构,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效能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说明》,形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张敦力、曾迪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审议2024年度及任期高管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任期高管考核方案,该方案从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和管理效能考核评价两个维度,对公司高管2024年度及任期进行考核评价。
  公司关联董事刘锋、徐燕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至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需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八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四)议案六、议案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六、议案七进行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4日(8:30-12:00,14:00-17:30)、2025年6月5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经营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五)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二)议案设置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6: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李洁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2024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2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公司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于2023-2024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核查,容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监事会认为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含差旅费)。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七、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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