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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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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领先的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深耕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落实本年度的各项计划,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保证各项生产交付任务稳步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76.39万元,同比增长4.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8万元,同比增长11.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88.40万元,同比增长18.47%。
  (一)行业情况
  超材料作为新一代装备结构功能一体化的主流技术,对我国在前沿技术领域尤其是新材料、尖端装备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构建新一代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加快装备现代化,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战略能力。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对新一代尖端装备需求量的大幅增加,装备升级换代频率加快,公司各类超材料产品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市场需求持续增加,超材料尖端装备行业步入高速成长期。
  (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新一代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未发生变化。
  公司以装备发展需求为牵引,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公司超材料业务板块按照适用场景分为航空结构产品与海洋结构产品,按照业务性质又分为超材料研制业务和超材料批产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以及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公司根据最终客户的批产需求,直接客户投产通知或者合同,采用直销模式,以销定产;通过自建超算中心、生产基地以及检验检测中心的方式,实现超材料产品从设计、制造、检测的全产业链条。
  公司利用超材料技术对客户已立项的装备逐步实现升级替换,并深度参与新型装备的研制,在新立项的装备中超材料结构件产品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大幅提升装备性能。现有装备需求量的不断提升及新型装备研制转批产的提速,驱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对超材料技术进行迭代升级,提升技术壁垒,并持续探索超材料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四)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协办单位受邀参与了第三届全国超材料大会,并在会上分享了公司基于超材料七大平台能力赋能先进制造业的最新进展。作为我国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在我国超材料产业化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行业引领者的地位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署了《采购商务合同》,将向该客户提供超材料结构件产品,合同含税金额为66,029.5万元人民币。除此项合同外,光启尖端近期还与相关客户签订了合计5,979.63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光启尖端近期累计与相关客户签订了合计72,009.13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全球首套汽车紧缩场测试系统,相关测试系统于2024年5月24日正式安装上线,全球首创将紧缩场测试技术应用到汽车检测领域,填补了汽车天线性能远场测试的空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成立汽车紧缩场联合创新实验室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从最初的“超材料电磁特性试验”能力,进一步覆盖到力学性能试验、环境试验、几何检测、无损检测、热学检测能力。同时,超材料检测中心还获得了CNAS实验室所认可的计量检测能力,包括力学测量设备、温度测量设备两大类检测对象共计12项标准。这一系列CNAS检测能力的扩项与资质认定,标志着公司在超材料全产业链各工艺环节的检验检测能力全覆盖。
  4、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顺德产业基地项目的投入金额,在原计划投入金额175,182.33万元的基础上追加61,395.01万元,调整后投入金额达236,577.34万元。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140,237.51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挖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78,864.6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签订了合计3,785.40万元的超材料产品研制合同,两者合计82,650.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以及研制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6、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7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2,154,587,862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076,810股后的股本总额2,149,511,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实施原则,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500,836,075.1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7、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金额;同意公司新设905基地1期项目、906基地1期项目,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10,137.00万元、110,100.51万元。上述调整后,公司在超材料技术研发、生产、测试及工艺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大幅提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8、报告期内,公司与乐山市人民政府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先进低空无人机产业链总部基地项目产业投资协议》,拟在四川省乐山市设立光启技术国际总部、建设先进低空无人机产业链总部项目、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乐山市人民政府等签署相关战略合作协议暨产业投资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766.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43,737.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1,638,945,071.21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83,033,701.16元。
  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重要阶段,为顺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需保持必要资金来满足平稳运营及产业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587,862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076,810股后的2,149,511,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3元人民币,合计人民币500,836,075.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进行过现金分红,公司超材料业务相关收入稳步增长,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维持较明显增幅,需要更多营运资金维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基于超材料技术七个重要能力平台为各个行业赋能正在快速落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资金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25元/股。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3.115元/份;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50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36,860.00份。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1名激励对象为公司现任监事、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3,742.00份。同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人,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369,398.00份。
  (九)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3.115元/份调整为22.883元/份。
  (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10,69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2月28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110,691.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10,69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剩余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启技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531.22万元,其中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76.8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11,112.52万元,其中2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703.52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367.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8年12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募投项目变更相关议案。公司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顺德光启,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拟向顺德光启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共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了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光启尖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09基地的总投入增加61.395.01万元,达到236,577.34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全资孙公司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709基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顺德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新设募投项目株洲905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5基地1期”)、天津906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6基地1期”),905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37.00万元,906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00.51万元。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株洲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光启”)、天津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905基地1期、906基地1期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株洲光启、天津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5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71,000.00万元,剩余269,000.00万元未到期;
  注2: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65080286)已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以及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累计44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71,000.0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任一时点未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一时点未超过3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6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增了709基地的投资,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4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5
  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更好的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10,69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5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ir@kc-t.cn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5年5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栾琳女士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做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小楠女士、彭剑锋先生、赵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76.39万元,同比上升4.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8万元,同比增长11.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保持显著增长态势。
  特别提示:本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967,766.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43,737.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1,638,945,071.21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283,033,701.16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计划的原因: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进行过现金分红,公司超材料业务相关收入稳步增长,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维持较明显增幅,需要更多营运资金维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基于超材料技术七个重要能力平台为各个行业赋能正在快速落地,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鉴证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以上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参会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2月28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110,691.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了709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5、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年。
  2、公司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的管理职务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18万元/年,其津贴每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66,280,712.47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28.0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628.07万元。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增了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的投资,709基地的总投入增加61,395.01万元,达到236,577.34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调减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研发中心项目的总投入减少为64,000.00万元。
  二、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在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开立了709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相关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的预计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被担保的8家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工商信息及最近年度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故未要求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0%。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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