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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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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标的明确,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实施该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 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7)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8)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9)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10)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11)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12)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13)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4)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15)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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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具体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1.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228.0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2025年,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Tenge Oil & Gas提供担保35.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所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取得综合授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进口押汇,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其他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1.00亿元的担保(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或下属孙/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5.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6.0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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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2025年度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额度(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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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支持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1,228.07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55%,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公 告编号:2025-02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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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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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上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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